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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车驾驶员管理规章制度

2024-05-02 17:18:01 文秘 访问手机版

小车驾驶员管理规章制度 第1篇

  第一条驾驶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法》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安全驾车;同时遵守本局其他相关的规章制度。

  第二条驾驶员应爱惜所驾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每月至少用半天时间对自己所开车辆进行检修,确保车辆正常行驶。

  第三条驾驶员应每天抽适当时间擦洗自己所开车辆,以保持车辆的清洁(包括车内、车外和引擎的清洁)。

  第四条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整。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发现存油不足一格时,应立即加油,不得出车时才临时去加油。

  第五条驾驶员发现所驾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不会检修的,应立即报告车管科,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包括维修项目和大致需要的经费等)。未经批准,不许私自将车辆送厂维修,违者费用不予报销。

  第六条出车在外或出车归来停放车辆,一定要把车辆停在车库或校内。驾驶员离开车辆时,要锁好保险锁,防止车辆被盗。

  第七条驾驶员对自己所开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应经常检查,出车时一定保证证件齐全。

  第八条驾驶员要注意休息,不准开疲劳车,不准酒后驾车。

  第九条驾驶员酒后驾车或私自用车造成的一切违章或交通事故后果均由驾驶员本人承担,并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第十条驾驶员驾车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准危险驾车(包括高速、追尾、争道、赛车等)。对于旁人包括领导的指令,驾驶员认为不能做到的,可以提出异议,请求变更指令。行车途中如发生交通事故,能适用快速处理的,应采用快速处理方式解决;如必须现场处理,应当立即报警待处,不得逃离现场。如因违反交通规则而发生事故的,驾驶员应承担全部后果和责任。

  第十一条驾驶员因违章或证件不全被罚款的,单位不予报销,由驾驶员自行承担。违章造成事故的由当事驾驶员承担责任和后果。

  第十二条单位用车时,要准时出车,不得误点。出车后,按要求作好行车记录,详细记录行车时间、里程、起始地、乘坐人姓名、事由等,并由乘坐人签字确认(如仅有单位外客人乘坐,由安排人员签字确认)。

  第十三条上班时间内驾驶员未被派出车的,应随时在司机室等候出车。不准随便乱窜其他办公室。有要事确需离开司机室时,要告知科室负责人或其他同事去向和所需时间,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出车外出回来,应立即到科室报到。

  第十四条驾驶员对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应无条件服从,不准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对工作安排有意见的,事后可向上级领导反映。

  第十五条驾驶员出车执行任务,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应及时设法通知负责人,并说明原因。

  第十六条任何时候,驾驶员必须随身携带手机。对领导或有关人员的呼叫,应立即应答。情况特殊确实不能应答的,事后一定要说明原因。当月三次以上通讯联系不上,取消该月手机补贴。

  第十七条驾驶员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将自己保管的车辆随便交给其他人驾驶;如领导批准同意将车交给其他驾驶员驾驶,当事司机应负责检查借车人是否具有合法的驾驶资格(包括驾照有效期、车型及驾照真实性);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或练习开车;任何人不得利用单位车辆学开车。

  第十八条费用报销:司机所有因公费用(停车费、过路费、加油、修理等等)必须以正式有效凭证作为报销凭证,由驾驶员整理粘贴报销凭证后交负责人审核签字,再交处长签字,方可报销。

  驾驶员的管理制度范本篇4

  1.目的

  1.1为了进一步规范租用车的标准及驾驶员的管理,不断完善用车、派车、租车及维修、安全、保养、报账等的管理。

  2.范围

  2.1凡公司小车及其驾驶员(包括外租车及驾驶员)的管理等均涵盖之。

  3.权责

  3.1公司办为本办法的管理单位,本办法经总经理批准后予以实施,公司办负责解释和监督执行。

  4.名词定义

  4.1用车包括公司所有的小轿车、商务用车、货车等(叉车、采购专用车、运输专用车等除外);租车包括公司对外所有租用车辆。

  5.作业内容

  5.1组织与职责

  5.1.1车队驾驶员分三种岗位:1、行政驾驶员,负责公司层面的行车任务;2、特种车驾驶员,负责某一特种(特定)车的行车任务;3、厂区驾驶员,负责某一厂区的行车任务。

  5.1.2车队隶属公司办。公司办副经理监督跟进。

  5.1.3公司办对租用车辆及驾驶员的各项管理(包括派车、租车的确认权;维修、保养、报帐的审核权;安全、6S管理、纪律、文明形象的监督权…),公司办副经理监督跟进。

  5.2油费补贴

  5.2.1按公司规定因公出差办事的私车在温岭范围内的每月补贴450元的油一壶(不计里程)。

  5.3用车与派车

  5.3.1公务车辆实行统一调配使用制度。

  5.3.2车辆调度实行《用车申请单》及《租车申请单》制度。

  5.3.3《用车申请单》必须写清用车事由,起止地点及用车时间;由用车申请人填写,部门经理签字批准后交公司办安排驾驶员出车;用车申请人必须提前半个小时将《用车申请单》送公司办(特殊情况除外)。

  5.3.4接到经批准的《用车申请单》的驾驶员,必须按出车时间准时出车,出车前要对车辆进行全面检查,确保行车安全;开出厂门时,主动向保安出示《用车申请单》,由保安查看《里程表》上的数据,并记录在《出车登记表》上,返回时同样由保安查看《里程表》上的数据,并记录在《出车登记表》上并交《用车申请单》,以便核计行车公里数。

  5.3.5驾驶员必须凭《用车申请单》出车,公司董事出车可由驾驶员驾车后补填《用车申请单》;凡未持审批后的《用车申请单》(公司董事随车除外),保安一律不予放行,且所行驶的公里数不计入补贴。

  5.3.6驾驶员要做好《驾驶员随车登记表》填写。

  5.3.7在外车辆注意保持公司形象,禁止车辆用于非公务活动(经公司领导批准借用的除外)。

  5.3.8公司员工因私申请用车的,经公司领导批准后,在车队车辆剩余的情况下,原则上给予安排用车,但相关费用由申请人支付。

  5.3.9各驾驶员的行车公里数,由公司办每天根据值班保安登记的《用车申请单》、《出车登记表》进行电脑输入,月底将各《随车登记表》收回,由公司办核对,公司办副经理审核,总经理审批后交财务核计工资。

  5.3.10用车、派车、记账流程

  5.4租车

  5.4.1非公司车辆的租用统一由公司办负责,其他任何部门无权租用(自己支付费用除外)。

  5.4.2所有车辆的租用,由公司办负责联系,并即时登记输入电脑,以便月底统计上报。

  5.4.3公司办人员凭审批后的《用车申请单》,在公司常用车辆外出或驾驶员全部外出的情况下,方可外租车辆(紧急情况除外)。

  5.4.4公司办凭《租车单》安排租车,及时登记外租车辆的车主,联系号码,起止时间及公里数,其租车费用由公司办审核,公司办副经理审定,月底报总经理审批后由财务核计租车费用。

  5.4.5外租车驾驶员每月20号来公司,与公司办文员核对上月租车费用,无误后公司办文员填写《领款收据》,公司办副经理、审定经总经理审批后,由财务部支付租车费用。

  5.4.6外租车驾驶员由公司办组织适时进行礼仪及安全培训,严格按照公司驾驶员的管理规定办事,否则不予租用其车辆。

  5.4.7所有外租车驾驶员必须凭审批后的《租车单》方可行车,否则不予核销其行车费用。

  5.5维修与保养

  5.5.1各驾驶员要主动对各自负责车辆进行保养与维修。

  5.5.2正常情况下,按车辆保养与维修要求实施。

  5.5.3所有维护、修理、更换零部件、易损件都须经公司办副经理审定同意后方可实施(超过1000元的需经总经理批准)。

  5.5.4驾驶员须当月办理车辆及驾驶证年审事务。

  5.5.5驾驶员因违规及其它自身原因而发生车辆损坏修理或赔偿的,则驾驶员个人承担30%的费用(如保险公司赔付的,按差额计)。

  5.5.6车辆保养及车辆6S管理分工由公司办安排,驾驶员要负责各自车辆的保养与6S管理工作。

  5.6安全规则及相关规定

  5.6.1当驾驶员远离车子时,必须使用安全锁及报警器。

  5.6.2公司办设定好车辆保险品种、金额及保险单位,报公司办副经理审定、总经理批准后实施;并且及时处理保险及续保事务。

  5.6.3驾驶员要遵守交通规则,特别在道口、无人行防护栏道路、雨雪天、上下坡、车辆交汇等场合要减速行驶。

  5.6.4有重要客人或国外客户乘座时,要注意控制车速。

  5.6.5不得酒后驾车,不得疲劳驾车,不得将车辆交给他人驾驶。未经总经理批准,驾驶员不得随带非公司员工同行。

  5.6.6车辆行驶如违返道路交通安全法而被处罚的,超速等罚款驾驶员承担50%费用,闯红灯、不按车道行驶等罚款由驾驶员承担。

  5.6.7有紧急出车任务,经相关部门经理及以上人员签字,驾驶员可适当提速,如被超速罚款,费用由公司承担。

  5.6.8公司办必须在次月的10日前负责处理完毕前一月车辆违规罚单,并汇总逐级上报审批(如在台州外的罚单可在第二次用车前往的时间处理,特殊情况除外)。

  5.6.9车辆未出车时,必须停在公司指定点。如有特殊情况,经公司办副经理批准后,严格按出车流程出车并停在指定位置,如因私的其公里数不计入个人补贴。

  5.7车辆相关费用报销

  5.7.1做好账务报(核)销,无特殊原因在三天内贴好发票,由部门经理核准、总经理处签字报财务与原借条核销(具体操作由财务部规定执行)。

  5.7.2停车费、过路(桥)费、修车费等的费用票据填单后,按5.7.1报销。

  5.7.3车辆具体费用报销按财务报销制度执行。

  5.8驾驶员文明纪律守则

  5.8.1不得将车辆开到家里。

  5.8.2按《用车申请单》路线行车,不得自行改道;若有改道,须经公司办副经理同意。

  5.8.3服从领导的指令,不得违背。

  5.8.4账务报销要及时、准确。

  5.8.5讲话文明,态度和善,不得有怨言。

  5.8.6经常擦洗车子,保持车内、车外整洁、空气清新无味,保持车内物品摆放整齐。

  5.8.7保持音响完好,音乐多样;保持空调装备的良好状态。

  5.8.8驾驶员要备用常去城市的交通路线图。

  5.8.9保证车内摆放公司最新样本及有关宣传资料。

  5.8.10每到一个地方停车时,要将车调好头停放,以便及时按既定方向行驶。

  5.8.11驾驶员无特殊情况手机需24小时开机,而且在未出车时,保持手机信号在服务区内。

  5.9驾驶员值班守则

  5.9.1车队必须保证每日至少有一名驾驶员值班(时间:夏季18:10~21:10,冬季17:40~21:10)。(厂区驾驶员、特种车驾驶员不安排值班,但如有驾车任务必须服从安排,原则上在10分钟内到达)

  5.9.2值班驾驶员要坚守岗位(接到通知,在3分钟内到达大厅),不准擅离职守,不准找人顶替(经公司办审批除外)、不准做与值班无关的事等。

  5.9.3值班期内(包括上班时间),如业务繁多,必须坚持先内部调度再委外雇车原则。

  5.9.4值班驾驶员由公司办副经理负责调排(原则上轮流进行)。

  5.10附则

  5.10.1相关部门、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此规定,具体奖惩按《人事管理制度》执行。

  5.10.2如有与本办法相抵触的,以本办法为准。

小车驾驶员管理规章制度 第2篇

  为进一步明确本公司危险品驾驶员、危险品押运员的工作职责,规范公司危险品运输及装卸工作,杜绝事故隐患。根据危险品驾驶员、危险品押运员所从事工作的特殊性,经公司研究决定,对原有的相关制度和规定作出重新修订,特订立本制度。

  1.公司危险品驾驶员、危险品押运员必须时刻牢记安全意识,遵守公司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按照相关制度进行处罚。

  2.危险品驾驶员必须严格遵照《危险品驾驶员岗位说明书》中的要求履行相关的职责。

  3.危险品押运员必须严格遵照《危险品押运员岗位说明书》中的要求履行相关的职责。

  4.公司危险品驾驶员、危险品押运员必须服从物流部的工作安排,如有不服从工作安排,经教育仍不改正者,每出现一次扣罚100元并严重警告,屡教不改者(全年累计发生3起以上者),即予辞退。

  5.公司危险品驾驶员、危险品押运员是公司对外的窗口,在外代表公司形象,必须时刻注重自身的形象及言谈举止。在客户单位必须遵守客户单位的相关制度及服从客户单位的装卸货安排,对客户单位的安排如有不同意见应当及时向公司物流部门反映,严禁与客户单位发生直接争执,若出现与客户单位发生直接争执的,每出现一次扣罚100元并严重警告,屡教不改者(全年累计发生3起以上者),即予辞退。

  6.公司危险品驾驶员、危险品押运员在工作期间必须穿戴好相关的劳动用品,带好签字笔,并保持电话畅通以备公司随时联络,所有工作必须按照相关的操作规程进行操作。有违反本条者,每发现一次扣罚10元。

小车驾驶员管理规章制度 第3篇

  一、目的

  规范营运驾驶员的招聘与聘用、岗前培训、安全教育培训与考核、从业行为考核、安全告诫及安全交代、职业健康及适应性检查、日常安全行为规范、信息档案管理、调离和辞退、疲劳预防等安全管理工作程序,构建高安全素养和技能的驾驶员队伍,特制定本制度。

  二、使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全体驾驶员。

  三、引用文件

  (一)《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

  (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

  四、管理职责

  安全科为驾驶员招聘、职业健康及适应性检查、信息档案管理、行为考核、安全告诫的管理科室,机务科、调度科协助。

  五、内容及要求

  (一)聘用管理

  1、驾驶员聘用条件:驾驶员须持有经交警部门审核合格的有效合法机动车驾驶证件;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水平;驾龄三年以上,持交警开具的三年无重大交通事故证明,具有相应的旅客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书;年龄45周岁以下。

  2、驾驶员招聘程序包括应聘报名、初审、笔试、面试等环节。

  (二) 岗前培训管理

  1、驾驶员聘任后,应进行岗前培训。

  2、岗前培训内容包括法律法规、职业卫生、应急救援、典型事故案例分析、车辆技术、驾驶操作等国家规定的项目。

  3、驾驶员培训完毕时应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应进行补考。考核不合格的驾驶员不得上岗。

  4、驾驶员岗前培训项目、考核试卷应存入驾驶员档案。

  (三)安全教育、培训及考核

  1、在职驾驶员每年应接受公司的继续教育和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12学时;未完成再教育的驾驶员,下一年度不得上岗,直至补足再教育学时。

  2、驾驶员参加每月一次的安全教育,受教育时间不得低于1小时;当时不能参加的驾驶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补足安全教育内容和时间。驾驶员安全参加安全教育时,应在相应的记录中签署姓名,严禁他人代签字。

  3、公司规定驾驶员每年进行规定学时和内容的安全培训。驾驶员应认真、及时接受培训,并在将培训内容在工作中实践。

  4、驾驶员安全教育和培训应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驾驶员除应补考外,还应与薪酬、安全评比等挂钩。

  5、驾驶员可对安全教育和培训的内容、形式等提出改进意见,我公司对采用意见或建议的驾驶员按规定给予相应的表彰。

  (四)从业行为定期考核

  对检查发现和乘客投诉等未告知行为,公司应进行及时纠正和处理,并将处理意见列为驾驶员考核。

  (五)驾驶员安全档案管理

  1、驾驶员安全档案实现一人一档,由调度科管理。

  2、驾驶员安全档案内容还包括安全教育考核、违章违纪、交通事故、安全奖惩、证照审验等记录。

  (六)驾驶员调离和辞退管理

  1、驾驶员身体条件不能满足相关要求时,办公室应根据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优先调离驾驶员岗位,其次辞退。

  2、驾驶员有自行驾驶非本公司营运车辆的、触犯法律(如吸食毒品或依赖性药品、构成交通肇事罪的等)等行为之一的,办公室予以辞退。

  (七)安全告诫

  安全员需对驾驶员进行观察、问询,对驾驶员进行安全提醒交代,防止驾驶员酒后、带病或带不良情绪出车,提醒告知驾驶员当日安全行车注意事项。对驾驶员的不安全行为和意识,安全员等管理人员要进行安全告诫,做好安全预防工作。

  驾驶员安全告诫范围包括禁止无证开车或将车交给无驾驶证的人驾驶;禁止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相符的车辆;禁止酒后开车;禁止载运危禁物品;禁止将车交给实习驾驶员单独驾驶;禁止使用失效驾驶证、行驶证;禁止发生重特大事故苗头;禁止不按车辆保养计划进行车辆保养作业的;禁止发生营运纠纷故意堵车、造成交通堵塞的;禁止严重超载、超速的;禁止驾驶车辆时不带驾驶证、行驶证、准驾证的;禁止驾驶转向灯、制动灯、后视镜、雨刮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车辆的;禁止不按规定临时停车的;禁止驾车时吸烟、打电话、饮食或有其他妨碍安全行车行为的;严禁吸食或服用有依赖性的药品或毒品;管好自己的休息时间;严格控制自己情绪波动。

  (八)驾驶员疲劳预防管理

  1、公司尽可能为驾驶员创造必要的强身健体的活动,促进驾驶员群体的体质提升。设计驾驶员工作时间时,要考虑职业特点和个体间差异,每日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中间停车落地休息时间不低于10分钟。

  2、调度科要关注驾驶员工作之余的生活安排,督促驾驶员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加强驾驶员职业健康检查。

  3、驾驶员要规划好作息时间,保持精力充沛。

  (九)驾驶员日常安全行为规范

  1、驾驶员必须遵章守纪,服从管理,按时接受安全教育培训,加强自律,自觉养成文明行车习惯,杜绝影响安全的不良驾驶行为。

  2、驾驶员出车前应保证充足睡眠休息,杜绝疲劳驾驶。

  3、驾驶员应掌握自己身体状况的变化,杜绝带病出车。

  4、严禁驾驶员酒后驾驶车辆。

  5、驾驶员要严格遵守安全驾驶操作规程,努力钻研驾驶技术,认真学习安全行车知识,不断提高驾驶操作水平。

  6、驾驶员要严格按照要求进行车辆日常维护检查和报修,认真做好车辆清洁工作。

  7、驾驶员要按规定定期进行驾驶证、从业资格证的年度审验,未经审验或审验不合格的驾驶员,不得继续驾驶车辆,审验合格后将复印件交到车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