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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十篇

2023-12-09 07:57:01 文秘 访问手机版

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十篇

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 第1篇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规章制度

  1、综治办公室负责指导、协调辖区内基层单位的综治工作。

  2、综治办公室每季度未组织综治办相关人员对各基层单位的综治工作情况进行一次检查督促,半进行一次考核,终进行一次考核评比。

  3、综治办公室严格依照每签订的责任书,对各基层单位进行考核评比,对综治工作先进单位,按章奖励;对综治工作不合格的,建议党工委、办事处实行“一票否决”,并限期整改。

  重点人口管理制度

  1、各基层单位要建立健全本单位重点人口档案,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2、做到“四知道”。即:

  (一)知道姓名、龄、性别、住址、职业、犯罪性质,处理情况;

  (二)知道家中经济状况;

  (三)知道平时经常交往的人员;㈣、知道现实表现情况。

  “六熟悉”即:

  (一)熟悉体貌特征;

  (二)熟悉犯罪同伙;

  (三)熟悉姓名、外号;

  (四)熟悉作案手段;

  (五)熟悉活动规律;

  (六)熟悉着装的变化。

  3、作好动态积累,发现可疑问题及时调查核实,并及时履行情况报告制度,以做好妥善处理。

  4、建立重点人口公开帮教和秘密监控工作网络,对每一个重点人员要有专人监控,并随时掌握情况及时进行反馈。

  5、经常对重点人员进行分析、研究,根据不同重点人员采取不同的帮助和监控形式,力争达到好的效果。

  帮教制度

  1、各基层单位要对本单位的帮教对象做到摸清底数,对实施帮教对象组织、人员、措施三落实。

  2、对帮教对象定期组织谈话,并根据表现情况,该解除帮教的应及时解除,该继续帮教的应重新列订计划,继续帮教,直到改好为止。

  3、依法保障刑释、解教人员的合法权益,为他们生活、劳动和接受再教育创造必要的条件。

  4、对假释保外人员要落实监控,进行跟踪帮教,并将表现情况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和反映。

  5、建立帮教谈话记录。

  6、经常对帮教对象进行法制教育,增强法律意识,减少重新犯罪的可能性。

  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制度

  1、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城区党工委、办事处的`领导下,负责本单位的调解工作。

  2、调解工作坚持:“防激化、创三无、争先进”为主要目标,积极维护社会稳定。

  3、经常向职工进行法制宣传教育使职工自觉学法、懂法、用法、不违法。

  4、调查了解并及时掌握每个家庭及其它不安全因素,做到经常分析、研究、及时进行教育,及时化解,使一般纠纷不出单位,重大纠纷及时报告。

  5、建立调解登记薄,做到调解有登记,件件有着落,使调解工作逐渐走向制度化、规范化。

  6、调解委员会要经常组织调解人员进行学习有关党的方针、政策、熟悉调解工作。

  7、调解人员要经常深入群众,工作要扎实,方法要灵活,头脑要清醒,政策要明确。

  外来人员登记制度

  1、建立外来人员登记薄。

  2、对外来人员实施严格的登记制度,不登记不准进入单位。

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 第2篇

  1、认真执行上级安监部门下达的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规定,合法经营。

  2、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必须持有《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证》,方可经营。

  3、烟花爆竹产品一律从本县获得自治区安监局核发的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的批发公司批发采购,严禁非法渠道进货,严禁采购销售礼花弹等超零售经营许可范围的烟花爆竹产品以及不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假冒、伪劣烟花爆竹产品。

  4、烟花爆竹统一由批发公司配送到经营商店,不得由无烟花爆竹运输资质的单位运输。

  5、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单位必须实行专店或专柜专人销售,设专人负责安全管理。销售时,专柜应相对独立,并与其他柜台

  6、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单位必须按规定在销售店面内销售产品,严禁店外摆卖、一证多点和走街串巷销售烟花爆竹。

  7、购进的烟花爆竹商品不得超过储存许可核定的最大储存量,临时存放产品的地方不得存在煮饭、住宿等“三合一”或“前店后储”现象。

  8、严禁店内经营其他易燃易爆物品。

  9、烟花爆竹产品被盗,应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

  10、积极配合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监督检查,并提供有关情况。

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 第3篇

  (一)环境卫生

  1、托幼机构应重视卫生消毒工作,确定一名园长分管,保健医生进行业务指导,加强监督检查,每月总结,每学期结束前进行检查评比,奖勤罚懒,奖优罚劣。

  2、要建立健全室内外环境清扫制度,每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应作湿性扫除。要消灭蚊蝇及蟑螂等害虫。

  3、保持室内空气流通,阳光充足,冬季每天至少开窗通风两次,每次10-15分钟,室内要有防坟、防蝇、防暑和取暖设备,玩教具等要定期消毒、检修、更新。

  4、厕所要清洁通风,定时打扫并消毒。婴幼儿用的便盆,每次用后要立即倾倒,刷洗干净,每日用消毒液浸泡。4岁以上幼儿用蹲式厕位。

  5、清洁用具每班专用并保持清洁。

  6、小儿桌椅高度应符合要求。

  (二)个人卫生

  1、儿童日常生活用品要专人专用,并做好消毒工作。

  2、儿童饭前便后要用肥皂流动水洗手。

  3、3岁以上儿童早晚用正确方法刷牙,饭后要嗽口。

  4、寄宿制儿童应定期洗头、洗澡,每天洗脚、洗屁股。洗屁股用具分用,毛巾每次周后消毒。每周剪指甲一次,每两周剪趾甲一次。

  5、儿童服装要保持整洁,衣服、床单要勤洗,被褥每两周日晒一次。

  6、保持儿童视力,室内要注意采光,照明符合要求。看电视时儿童与电视机的距离应为电视机对角线的5-7倍。一次时间不超过30分钟,电视机的高度与视线平行为宜。

  7、培养儿童良好的卫生习惯。不随地大小便和吐痰,不乱丢弃废物等。午睡时要脱外衣、脱鞋,纠正蒙头、吃手、吃被角等不良睡眠习惯。

  (三)工作人员个人卫生

  保持仪表整洁,工作时间不戴戒指,不化浓妆,不穿高跟鞋,不随地吐痰,不吸烟。

  (四)消毒隔离

  1、预防性消毒

  培养儿童良好的卫生习惯,养成饭前便后洗手,勤剪指甲等个人卫生和公共卫生习惯。

  食堂卫生应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严格执行“五四”制。厨房用具要经常清洗,每天消毒一次,食具、餐巾等一餐一消毒。

  环境卫生要制度化。采取专人常年打扫和集体定期打扫相结合的`办法。每周一小扫,每月一大扫。划区定片,责任到人,定期评比,限期整改。

  室内卫生每日一小扫,每周一大扫。做到窗明桌净,无蚊蝇鼠害;勤打窗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清新。室内空气消毒,至少一周1次。与保教人员、儿童经常接触的物体表现要重点清洁消毒,如毛巾、茶壶(桶)、水龙头、保健牌、口杯、杯架、玩教具、桌椅、门把手等,每天消毒一次。室内地面每天拖洗1-2次,被褥应经常曝晒,每周1次,经常保持地面清洁。床单、被套每半月换洗1次。便器使用后要立即倾倒冲洗,然后浸泡在消毒液中,1小时后再用。放便器的架子每天用消毒水消毒1-2次。大小便池(槽)要随用随清洗,每天早晚用消毒水彻底洗刷一次,做到无污物、无臭味。

  2、隔离性消毒

  各园(所)要设置隔离室

  (70名以下可设观察床),最后二间以上,按不同病种进行医学观察和消毒隔离。隔离室用品专用,必须配备以下物品;隔离床、治疗台、体温表、压舌板、听诊器、注射器、面盆、毛巾、手电筒、清洁用具、治疗及消毒药物等。

  发现传染病做好发病登记。及时向当地防疫部门和妇幼保健机构报告,协助防疫部门做好随时或终末消毒处理,并做好隔离记录。患者须持隔离期满,经医生证明完全痊愈后方可回园或回班。

  园(所)内如发生传染病,对与患者接触过的儿童及工作人员,要进行医学检疫,隔离观察,并进行随时消毒。检疫期间,不收新生,园内儿童不混班,不串班。日常用品及餐饮具等与其他班级分开存放,分开清洗消毒。检疫期满后,无症状者可解除隔离。

  幼儿离园(所)一个月以上或外出(离本市)返回后,应询问家长有无传染病接触史。如有:须进行检疫,待检疫期满医生证明健康可入园(所)。

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 第4篇

  第一条我院计划生育工作实行“科室管理、单位负责”。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科室主任、护士长对计划生育工作亲自抓,负总责。

  第二条本规定对象为本院在职、在岗49岁以下男女职工,包括在编、集体、招聘、季节工及内退人员。

  第三条各科室要积极配合我院计生办分类建立计划生育男、女档案,开展各项计划生育工作。

  第四条按计划生育管理要求,院计生办对各科室育龄妇女安排每季度月末到计划生育指导站孕(环)检一次,不得有漏检,代检现象,妇检率要求为百分之百。

  第五条各科室要准确把握本科室育龄妇女的.新婚、怀孕、生育、节育、新生儿死亡等计划生育信息,每月月底报院计生办,并实行零报告制度。

  第六条各科室要全力配合院计生办对计划外怀孕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对大月份怀孕,小孩出生死亡者,科室要跟踪调查,查明死亡原因,出具死亡证明并写出书面说明,科主任护士长签署意见,报院计生办备案。

  第七条各科室要负责在规定时间(顺产三个月、剖妇产六个月)内的育龄女职工采取节育措施。

  第八条各科室对本科育龄女职工请假一个月以上者,要由护士长及计生专干对请假者妇检,妇检无孕情方可准假。

  第九条各科室要准确把握本科室育龄女职工基本情况,事实婚姻形成后,立即办理妇检证参加院内妇检,不能因任何借口而不参加院内妇检。

  第十条各科室要准确把握本科室男职工及家属生育、节育等计划生育信息情况,每半年向院计生办反馈一次。

  第十一条本院育龄男、女职工申请生育二胎,必须遵照国家计划生育管理条例有关规定,通过合法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并经院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签署意见后方可申请。

  第十二条严禁本院医务人员为申请生育二胎者开具虚假病历或出具虚假医学证明。

  第十三条院部负责兑现法律法规规定的计划生育各项奖惩政策,对违反计划生育的男、女职工进行严厉查处。按管理权限,视情节给予辞退、开除、解除劳动关系等处理。

  第十四条我院计划生育工作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第十五条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 第5篇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为严明纪律,奖励先进,处罚落后,调动员工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益和经济效益,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对员工的奖惩实行以精神鼓励和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奖惩为辅的原则。

  第三条本制度适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四条经理和主管负责监督本制度的贯彻实施。

  第五条本制度适用于未注明条款的其他各项规章制度。

  第二节奖励

  第六条本公司设立好下奖励方法:

  1、大会表扬;

  2、奖金奖励;

  3、晋升提级。

  第七条对下列表现之一的员工,应当给予奖励:

  1、遵纪守法,执行公司规章制度,思想进步,文明礼貌,团结互助,事迹突出;

  2、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全年无出现事故;3、完成计划指标,经济效益良好;

  4、积极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采纳;5、全年无缺勤,积极做好本职工作;

  6、维护公司利益,为公司争得荣誉,防止或挽救事故与经济损失有功;

  7、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8、节约资金,节俭费用,事突出;

  9、领导有方,带领员工良好完成各项任务;

  10、坚持自学,不断提高业务水平,任职期内取得中专以上文凭或获得其他专业证书;

  11、其他对公司作出贡献,董事会或总经理变为应当给予奖励的。员工有上述表现符合《晋升制度》规定的,给予晋升提级。第八条奖励程序如下:

  1、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单位提名;2、经理店长进行审核;

  3、总经理或店长批准。

  第三节处罚

  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扣除一定时期的奖金、扣除部分工资、警告、记过、降级、辞退、开除等处分:

  第九条有下列行为者罚款10元:

  1、随意吐痰,丢纸屑果皮者;

  2、早会迟到者;

  3、营业时间内聚众聊天、看小说、吃零食、打瞌睡、抄写非公事文件者。

  4、岗位卫生检查不合格者;

  5、当班期间未佩带工牌、未穿着制服、衣冠不整者、前期部门示未化淡妆者;

  6、礼仪、称呼不规范者(包括对主管、摄影师、化妆师、设计师的称呼);

  7、填写各种工作表格不认真、漏填者;

  8、当班期间当众化妆,修剪手、脚指甲者;

  9、打卡后吃早餐者;

  10、下班后自己工作岗位未整理者。包括整理卫生、关闭电脑、空调等。

  11、未按公司规定使用公司设备者。如电脑等。

  12、上下班忘记打卡者。(须有主管开单证明确有准时上下班)第十条有下列行为者罚款20元:

  1、未经许可而无故不列席公司会议者;

  2、未经许可而私自带人进入工作场所者;

  3、离开工作岗位未办理代班手续者;

  4、安排任务未及时完成者;

  5、窜岗、随便进入其它部门工作室者。

  6、上班时间吵闹、大声喧哗而不听纠正者。

  7、利用公司设备电脑上网聊天、玩游戏、看电影者。

  8、上班时间洗头洗自己私人衣服等第十一条有下列行为者罚款50元:

  1、未经主管同意外出者

  2、态度恶劣,傲慢,不接受管理,当众顶撞上司者。

  3、利用公司设备做私人事件者。如电话、打印机、复印机等。

  4、在顾客面前吵架、说粗话有损公司声誉形象者。

  5、服务态度欠佳,经顾客检举属实者。

  6、有意破坏公司财物者。

  7、出席各种会议或者工作,代他人签到者,如代打卡。

  第十二条有下列行为者罚款100—500元:

  1、与顾客或员工发生斗欧吵架事件者,由部门主管根据情节作出处理。

  2、工作未交接清楚造成公司重大损失者。

  3、私拉电源影响公共安全、公司正常作业者。

  第十三条有以下行为者,做记过或开除处分:

  1、利用私人对公司不满,煽动员工情绪制造事端者。

  2、不服从公司工作安排、职务调动者。

  2、在外散布谣言,制造事端,严重影响公司形象者。

  3、泄露公司营业机密,如效益,拍照对数,促销计划与发展营运计划严重者。

  第十四条有以下行为者视情觉严重报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1、私自偷取公司产品(包括毛片、加洗、压膜、复制光盘等)与顾客产生交易者。

  2、盗取、偷窍顾客、同事、公司财物者。

  3、盗取、泄露公司内部高级文件、机密者。

  第四节考勤制度

  第十五条、员工上下班必须打卡,每日二次或四次,上班前和下班后,不得无故不打卡,不得代他人打卡,因故不能打卡或忘打卡者,必须有部门主管批准签字,每月不能超过两次。主管月底把公文整理后统一交予会计

  第十六条忘打卡每人次处于二元处罚,以每一次递增一元。(即第一次忘记打卡二元,无次忘记打卡三元,三次四元以此例推)。

  第十七条员工应遵守上、下班时间,不得无故迟到早退。凡迟到一分钟三元扣罚,每月迟到超过五次在原有处罚上在扣除100元。

  第十八条员工无故不上班或外出时不办理任何手续,作旷工处理。旷工按三倍扣除当天工资。连续旷工3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达30天者,公司将予以除名。

  第十九条考勤工作由会计负责,考勤员应有较强的责任心,坚持原则

  第二十条每月考勤报表与考勤记录在发工资前应进行仔细核对,核对无误后方可计算工资。

  第二十一条员工请事假、病假、公假等,必须到前前台领取统一公文,正确填写,报有关主管签字后,然后在急时送回前台。

  1、员工无特殊情况,不得随意请假,如必须请假,应先办理请假手续,得到批准后,做好交接工作方可离开岗位;

  2、如因突发事件不能到岗者,须立即托人带信或打电话通知部门主管说明原由,由部门主管当日下班前补办手续上交人事部;

  3、员工因病(事)请假,公司不发当日工资。不足一天的',以所以岗位每日上班时间钟头数,按比例扣发当日部份工资,并扣除当月满勤奖金;

  4、员工请事假在三天以内由经理(主管)批准,超过三天者须报总经理批准;

  5、部门经理(主管)请假必须报总经理批准;

  6、员工请假,必须在批准的期限到时上班。特殊情况超假,应申述充分理由和出示证明,以补办续假手续,未经请假或请假未准便离开工作岗位,按旷工论处;

  7、如请假必须提前一天进行申请;如有突发事可以在8点之前打电话。8点之后无效

  8、员工在一年内累计或一次性事假超过三十天者,一年内累计或一次性病假三十天者或病事假四十天者,不能享受年终福利、奖励待遇;

  9、因参加社会活动、工作、业务需要或会议必须离开工作岗位者,经部门负责人批准,给予公假,工资照发;

  10、因某些原因想辞职的,必须提前提出书面申请。总经理签字后生效。签字时间往后推30天才可以正式辞职。

  (以上规章制度全体员工签字即日生效)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篇6)

  为了进一步开拓市场,加强市场部的管理,严肃纪律,并充分调动业务人员的积极性,挖掘其潜力,保证其利益,特制定本条例:

  1.市场部人员牢固树立公司、部门与个人之间利益相一致的观念。坚持以质量求生存,以信誉作保证,向市场要效益,充分挖掘,发挥个人能力,群策群力,薄利多销,在公司领导下开展工作。

  2.市场部人员必须对公司负责,严守公司机密,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3.施行合同领用登记手续,采用合同编号,市场部人员应严格遵守合同法,严肃公司的合同使用。未经公司许可,市场部人员不得利用公司合同或公司名誉开展与公司无关的业务,否则将追究其经济及法律责任。

  4.市场部人员每月进行一次书面总结,将该月业务进展情况及合理化建议上报公司,每月8日之前交市场部主管人员存档。

  5.业务人员出差应每日应1-2次与公司保持联系,汇报业务进程。

  6.每次业务签订之前必须先向公司汇报业务进程及具体情况,以便保证产品工期、技术及安装条件的可行性。合同签订后将原件交公司存档,并及时将现场情况及屏幕要求等反馈给公司及有关施工人员。

  7.打电话时要使用普通话,用语礼貌、得体。不得因私事拨打长途,不得拨打信息台等无聊电话。

  8.业务人员如要调走,须提前一个月书面向公司写辞职报告,将本人与公司之间的帐务清算并将本人业务工作进行整理、交接后由市场部主管人员签字方可离开公司。否则作为离职处理,公司将保留追究其经济责任与法律责任的权利。

  9.业务人员应积极配合公司进行现场安装、调试及验收工作。

  10.完成公司或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 第6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远程会诊站在我院的正常使用,保证远程会诊的效果和质量,规范工作技术人员操作,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院远程会诊中心、远程教育中心。

  第二章工作流程

  第三条请求会诊科室工作程序

  1、根据病情需要请301医院远程会诊者,由经治医师填写“远程医疗会诊申请单”,简要介绍病人情况,提出会诊目的与要求(可以指定拟会诊专科和专家,如不指定,则由接收会诊医院安排专家),经科室主任同意,报医务处及主管业务院长审批后,将申请单及会诊必须的各种检查单和资料送至远程会诊中心。

  2、急会诊12小时内,普通会诊24小时内传出所有病历资料。

  3、确定会诊时间后,会诊医师应在会诊前10分钟到达远程医疗会诊中心,必要时患者及家属可一同前往。会诊前5分钟由双方接通会诊线路,实施会诊。

  4、会诊时先由经治医师汇报病史、回答专家提问,可结合临床进行咨询讨论、教学和科研。

  5、经治医师参考专家的会诊意见,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和患者病情发展,实施具体的诊治。按病案要求记录整理会诊资料并归入病案中保存。会诊意见仅供经治医师参考,不承担法律责任。

  第四条远程会诊中心工作程序

  1、远程会诊中心收到科室的会诊申请后,根据会诊目的及要求,审核患者资料是否齐全、质量是否达标,必要时请对方补齐资料或重新传送。经过整理后,发至XX301医院。

  2、根据病情或申请方提议,与XX301医院协商选择和预约会诊专家,确定会诊时间并及时通知申请会诊科室。

  3、普通会诊应在24小时内确定会诊专家,3天内安排会诊;急会诊应在12小时内安排会诊。

  6、会诊结束后及时下载会诊报告,并及时通知申请会诊科室。

  第五条设备管理使用制度

  (一)远程会诊中心、远程教育中心的设备

  会诊中心配备以下设备:DELL计算机一台、宝丽通视频系统一套、及相关网络设备、胶片扫描仪一台、电视机2台、松下一体机一台。

  远程教育中心配备以下设备::SONY投影仪幕布2套、宝丽通视频系统一套、及相关桌椅等设备。

  (二)设备保养及维护制度

  1、各种硬件设备必须定期进行维护和保养,一般每季度进行一次机器的除尘和清洁工作。

  2、计算机必须安装防杀病毒软件,并且定期升级。

  3、会诊数据必须定期备份,一般每月备份一次,由当前会诊数据覆盖备份盘上的旧数据(上次备份数据)。

  4、会诊中心人员必须保证机器设备的正常运转,一旦遇到故障,必须及时进行维修;会诊中心的机器设备的维修,必须由专业人员完成。

  5、会诊中心的各种硬件设备,应当配备防尘罩,并在机器设备关闭15分钟内盖上防尘罩。

  6、会诊中心在没有会诊任务和安排时,应当切断机器设备的电源。

  7、设备专职专用,不得在会诊专用计算机上安装游戏软件等及其它与会诊无关的软件,会诊专用计算机不得联接互联网,其它人员未经允许不得动用设备。

  (三)设备操作规程

  1、会诊中心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计算机操作规程操作会诊中心的各种机器和设备。

  2、开机的顺序是:外部设备->显示器->主机,关机的顺序相反。

  3、计算机关机以后,必须在至少一分钟以后才能再次启动。

  4、在计算机开机状态,严禁插拔任何计算机和外部设备的插头和电缆。

  5、会诊结束后,必须切断会诊机器设备的电源。

  第三章附则

  第六条本规定由院办网络中心负责解释。

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 第7篇

  工作制度

  1、分工明确。综治办工作人员根据自己的工作性质、任务建立自己的岗位责任制;

  2、综治办公室根据工作任务制定目标管理责任制,实施目标管理;

  3、综治委员会、综治办公室、综治办公室主任、工作人员职责范围清楚;

  4、定期例会、请示汇报、信息反馈;

  5、各个时期、各项工作有计划、有部署、有安排、有措施、有检查、有总结、有评比、有奖惩;

  6、总结经验、树立典型,用典型辐射来推动工作;

  7、开展调查研究,掌握动态、社会动向及综合反映;

  8、经常深入基层进行指导、督促,狠抓各项措施的落实;

  9、密切和其他有关部门的联系,坚持齐抓共管;

  10、严格文档管理,收发、借阅、销毁文件有登记。

  学习制度

  1、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不断提高政治觉悟和理论水平。

  2、每周综治办工作人员学习时间不少于半天(以自学或集体组织学为主,时间自定),如无特殊情况,学习由综治办办公室主任主持;

  3、通过学习不断提高广大工作人员对综治工作的认识,使之热爱本职工作,树立搞好本职工作的信心和能力;

  4、参加学习人员建立学习笔记,年底由综治办统一组织评比。

  例会制度

  1、每季度召开一次全委会,由综治委主任或副主任主持,听取综治办的工作汇报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的传达并研究落实方案;

  2、综治办每周召开一次人员例会,由综治办主任结合阶段性的工作小结,讲评工作开展情况,同时部署下步工作任务。

  汇报制度

  1、综治办每季度定期或不定期召开所属基层单位分管综治工作的同志或联络员会议,专门进行综治工作的汇报。从本单位实际出发结合上级有关精神,研究影响综治工作开展的因素,探讨解决的办法;

  2、综治办对于本单位综治工作开展情况及存在问题和上级有关精神应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取得领导支持,以采取正确决策。

  情况报告制度

  1、遇有紧急情况(或问题)应及时向分管领导报告,使主要领导及时准确掌握情况,为正确做出决策提供依据;

  2、在向分管领导报告,并取得认可的情况下,要同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以使上级有关部门及时掌握信息动态,取得工作的主动权。

  考评奖惩制度

  为了促进各基层单位更好地开展工作,使综治的.各面内容落到实处,各尽所能,特制定以下制度。

  1、综治办公室负责指导、协调辖区内基层单位的综治工作。

  2、综治办公室每季度未组织综治办相关人员对各基层单位的综治工作情况进行一次检查督促,半年进行一次考核,年终进行一次考核评比。

  3、综治办公室严格依照每年签订的责任书,对各基层单位进行考核评比,对综治工作先进单位,按章奖励;对综治工作不合格的,建议党工委、办事处实行“一票否决”,并限期整改。

  重点人口管理制度

  1、各基层单位要建立健全本单位重点人口档案,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2、做到“四知道”。即:

  ㈠、知道姓名、年龄、性别、住址、职业、犯罪性质,处理情况;

  ㈡、知道家中经济状况;

  ㈢、知道平时经常交往的人员;

  ㈣、知道现实表现情况。

  “六熟悉”即:

  ㈠熟悉体貌特征;

  ㈡熟悉犯罪同伙;㈢熟悉姓名、外号;㈣熟悉作案手段;㈤熟悉活动规律;㈥熟悉着装的变化。

  3、作好动态积累,发现可疑问题及时调查核实,并及时履行情况报告制度,以做好妥善处理。

  4、建立重点人口公开帮教和秘密监控工作网络,对每一个重点人员要有专人监控,并随时掌握情况及时进行反馈。

  5、经常对重点人员进行分析、研究,根据不同重点人员采取不同的帮助和监控形式,力争达到好的效果。

  帮教制度

  1、各基层单位要对本单位的帮教对象做到摸清底数,对实施帮教对象组织、人员、措施三落实。

  2、对帮教对象定期组织谈话,并根据表现情况,该解除帮教的应及时解除,该继续帮教的应重新列订计划,继续帮教,直到改好为止。

  3、依法保障刑释、解教人员的合法权益,为他们生活、劳动和接受再教育创造必要的条件。

  4、对假释保外人员要落实监控,进行跟踪帮教,并将表现情况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和反映。

  5、建立帮教谈话记录。

  6、经常对帮教对象进行法制教育,增强法律意识,减少重新犯罪的可能性。

  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制度

  1、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城区党工委、办事处的领导下,负责本单位的调解工作。

  2、调解工作坚持:“防激化、创三无、争先进”为主要目标,积极维护社会稳定。

  3、经常向职工进行法制宣传教育使职工自觉学法、懂法、用法、不违法。

  4、调查了解并及时掌握每个家庭及其它不安全因素,做到经常分析、研究、及时进行教育,及时化解,使一般纠纷不出单位,重大纠纷及时报告。

  5、建立调解登记薄,做到调解有登记,件件有着落,使调解工作逐渐走向制度化、规范化。

  6、调解委员会要经常组织调解人员进行学习有关党的方针、政策、熟悉调解工作。

  7、调解人员要经常深入群众,工作要扎实,方法要灵活,头脑要清醒,政策要明确。

  外来人员登记制度

  1、建立外来人员登记薄。

  2、对外来人员实施严格的登记制度,不登记不准进入单位。

  3、禁止各类贩卖小食品,收购废品等闲杂人员进入单位。

  4、发现可疑人员及时向安全保卫人员报告,并及时与派出所联系。

  安全防火制度

  为确保本单位、辖区的防火安全工作,维护内部正常的工作、生产、生活秩序,消除隐患,增强人人防火的责任意识。特制定本制度:

  一、各股室、居委会要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成立组织队伍,确定好防火安全第一责任人。

  二、提高警惕,做到勤排查、勤巡逻,自己能解决的要及时、就地解决,不能解决的要及时报警处理。

  三、加大宣传力度,提高人人防火的安全意识。

  四、对防范措施不得力,组织不健全的股室、居委会年底取消评优资格,并责令第一责任人写出书面检查。

  治安巡逻制度

  1、加强巡逻队伍建设,提高治安防卫能力。

  2、巡逻时间内,巡逻人员必须佩戴统一印制的袖标。上岗位后认真履行职责。

  3、巡逻人员必须加强自身建设,具有一定的组织性、严格的纪律性和政策性及强烈的责任感。

  4、发现可疑人员,应马上盘问,并及时报告。

  5、按规定时间交接班并做好巡逻记录。

  7、巡逻人员除进行正常巡逻外,还要定期抽查或不定期检查,发现漏洞要及时整改。

  8、巡逻人员熟记火警、盗警和当地公安派出所的电话号码,一旦发生情况及时报警。

  9、在巡逻期间不准办其它私事,如确有事要办,必须请假,经准假后方可离开岗位,否则,不准离开。

  政务公开制度

  一、政务公开内容:

  1、政策、办事程序公开;

  2、财务公开;

  3、计划生育工作公开;

  4、流动人口管理及各项收费的收支情况公开:

  5、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公开;

  6、社区居委会干部工作责任目标和工资待遇公开;

  7、居民群众对社区建设、居委会工作建议以及反馈情况公开;

  8、党工委、办事处审查确定公开的内容;

  9、其它居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重点事项的公开。

  二、政务公开的程序:

  1、广泛听取和收集居民的意见,详细列出公开项目,由当事人详细说明有关情况;

  2、业务责任人负责审核整理,拿出明细的汇总情况,提供有关的资料依据等;

  3、党工委、办事处审查确定;

  4、指定专人张榜公开,公开内容存档备查;

  5、接受群众的咨询和监督,进行整改。

  三、政务公开的时间和方式:

  1、公开的时间要及时,并应根据内容的性质、群众关心的程序,区别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有关政策、法规、计生工作等半年公布一次,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情况及财务收支情况每月公开,其它公开内容可视情况随时公开;

  2、政务公开采取公开栏公布和召开成员代表会议公布两种方式,但主要的公开形式是公开栏公布。

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 第8篇

  一、非本库(间)工作人员有准入内。

  二、严禁火种入内,严禁周围100米以内有燃放烟花爆竹和明火。

  三、各种性能的易燃物品应分开放置。

  四、使用油漆、调合油漆时应严格遵守规章制度。

  五、仓库配备足够的与危险化学品性质相适应的消防器材,并由专人维护和保养。

  六、在仓库堆垛设立明显的防火等级标志,出入口和通向消防设施的道路应保持畅通。

  七、入库时,保管员应按入库验收标准进行检查、验收、登记,严格核对和检验物品的名称、规格、案例标签、质量、数量、包装。物品经检验合格方可入库。无产地、品牌、安全标签和产品合格证的物品不得入库

  八、危险化学品发放,应严格执行发放管理制度。仓库主管负责人应经常检查核准

  九、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仓库要采取杜绝火种的安全措施。经指批准进入仓库的机动车辆必须安装阻火器,作业人使用的工具、防护用品应符合防爆要求。

  十、加强对防爆电气设备、避雷、静电导除设施的管理,选用经国家指定的防爆检验单位检验合格的防爆电气产品。

  十一、易燃、易爆品仓库内的.各种安全设施,必须经常检查、定期校验、保持完好状态,做好记录。

  十二、储存易燃和可燃物品的仓库、堆垛附近,不准私自动火作业,如因特殊需要,应由仓库负责人上报,经企业有关负责人指认,采取安全措施后才能进行上述作业。作业结束后,检查确无火种,才可离开现场。

  十三、库内不准作更―衣室和其它用处。

  十四、仓库配备有专门的消防水塔和消防水拴、水龙头。

  十五、仓库做好通风透气措施,严防老鼠等动物进入。

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 第9篇

  一、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健康检查和卫生知识培训,取得“从业人员健康证”才能上岗工作。

  二、从业人员每年进行一次体检,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期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公共卫生的疾病的,治愈前不得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

  三、从业人员要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遵守“五四制”,即勤洗澡、勤换工作服、勤理发、勤剪指甲。

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 第10篇

  1、本仓库应向当地县、市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进行重大危险源申报,接受安全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2、建立重大危险源档案,安全管理人员或仓库保管员应及时对仓库中的产品数量(药量)进行记录。

  3、人防:每天24小时有值班守护人员,守护员要经过安全培训,值班守护人员严禁饮酒上班、私自脱岗;夜间至少巡逻三次,并做好巡逻记录。

  4、犬防:库区养犬,辅助夜间值班。

  5、安全监控与报警设施:采用科学、有效、实用的.监控与报警设施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实时监控,确保安全。

  6、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报告主要负责人,并有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监督整改,及时消除隐患;特别是重大危险源周边环境发生变化,外部安全距离不够时,要及时报告当地安全监管部门,协同处理。

  7、建立应急救援组织,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定期进行演练,并做好演练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