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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管理制度十篇

2023-11-10 07:21:01 文秘 访问手机版

小区管理制度十篇

小区管理制度 第1篇

  为了给全体业主/使用人创造一个良好的生活、居住环境,保证居民的安全和健康,维护公共秩序,使每位业主/使用人能够在愉快的生活、共同创造整洁、和谐的社会环境,特制定以下规定:

  一、凡是饲养宠物的业主(同住人),必须到物业办理宠物档案手续,备案存档;

  二、小区养任何宠物不得占用公共区域,不得在楼宇外墙上悬挂各种笼舍,不得污染环境,妨碍他人休息;

  三、业主/使用人所养犬类,必须获得当地公安机关核发的养犬登记证和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出具的动物健康免疫证,每年须定期到当地公安机关做养犬登记证年检;

  四、业主/使用人所养犬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需要到物业服务中心客服部进行登记备案;

  五、本小区提倡文明养犬,禁止无证养犬,禁养市公安机关命令禁止的大型犬、烈性犬;

  六、养犬不得干扰他人的正常生活,犬吠影响他人休息时,养犬人应当采取有效的措施予以制止,如拒不处理,物业公司有权帮助处理,所产生的后果物业公司概不负责;

  七、携犬乘坐电梯时,应当避开乘坐电梯的高峰时间,并为犬戴嘴套,或者将犬装入犬袋、犬笼,避免咬伤他人;

  八、不得携犬进入公共绿池、商业区、幼儿园、会所、办公区等场所;

  九、携犬出户时,应对犬束犬链,由成年人牵领,携带养犬登记证,并避让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和儿童,避免发生意外;

  十、因犬伤害他人的,养犬人应当立即将被伤者送至医疗机构诊治,并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

  十一、携犬出户时,应随身携带宠物便带或垃圾袋,及时清除犬只所排泄的粪便。对未能及时清理犬只粪便的行为,物业公司有权要求养犬人进行清理,对拒不执行的,物业公司有权公布其养犬户主的房间号,张登版面;

  十二、养犬人饲养的犬侵扰他人休息时,物业公司以书面责令整改无效后,有权通过公安机关予以制止及通过法律诉讼向养犬人追讨赔偿;

  十三、定期为犬注射预防狂犬病疫苗;

  十四、在本物业区域内,物业公司将不定期进行灭鼠药投放、虫害喷药等工作,请各宠物饲养人留意您的宠物安全,否则,造成宠物的死亡,物业公司概不负责;

  十五、饲养人对病犬、伤犬、死犬应当妥善处理,不得随意弃置;

  十六、对违反本规定的养犬行为,每位业主/使用人都有权指正、劝阻,或者向物业服务中心及有关行政部门举报,以便及时得到处理;

  十七、发生狂犬病等疫病的业主/使用人应当及时向物业报告,并协助公安机关划定疫点,采取紧急灭犬等防治措施。

  十八、本规定如有未尽事宜,将参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小区管理制度 第2篇

  1.对监控设备系统每天接班时进行测试和检查,发现异常和故障立即报修,并做记录。

  2.任何人(包括保安人员)未经保安部经理同意,不准查看监控录像带的内容。

  3.录像带保存处要有防潮措施,避免录像带发霉。

  4.新的录像带启用时应在标记栏上注明开始使用日期;每次录像后,注明录像时间,连续使用24个月更换新带。

  5.定期擦拭监控设备,保持显示屏.录像机等设备清洁。

小区管理制度 第3篇

  (一)全面开展防火巡查。住宅小区物业管理部门要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消防管理人员,落实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加强对小区内消防通道的日常巡查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确保消防通道尤其是消防车通道,以及相关安全出口保持畅通。消防车通道上若需设置石墩或其他障碍物,应设置可移动式,紧急情况下可迅速移除。

  (二)严格落实法律责任。《消防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单位违法,可依据《消防法》第六十条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个人违法,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若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强制执行,所需费用有违法行为人承担。《江苏省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高层建筑的消防车通道应当按照规定设置明显标志,并加强日常管理。划定、设置停车泊位、设施时,不得妨碍消防车通行。不得在消防车通道出入口设置固定隔离桩等设施。有关单位和个人违反规定的,可依据《江苏省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五十二条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加以处罚。

  (三)加强消防通道管理。住宅小区物业管理部门和小区业主要自觉增强安全意识,学习消防常识,加强日常检查,共同维护小区消防通道的正常秩序,确保消防通道,尤其是消防车通道时刻保持畅通,切实维护自身权益及小区公共消防安全,全力保障自身生命财产安全。

  (四)积极开展宣传演练。住宅小区物业管理部门要成立专门的保安防火应急队伍,经常性开展消防常识及消防技能的培训和宣传;小区业主委员会和所有业主要积极配合物业管理部门成立义务防火巡查队伍,每个单元设置一名“楼道长”,每幢建筑设置一名“消防网格员”,定期联合开展防火巡查、及时消除潜在的火灾隐患,并做好检查记录;物业管理部门要联合小区业主积极开展日常消防疏散演练,切实提高家庭防火水平以及小区整体防火自救能力。

小区管理制度 第4篇

  1.目的

  规范消防器材管理工作,确保消防器材性能完好,齐全好用。

  2.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辖区内各类消防器材的管理。

  3.职责

  3.1消防管理中心负责消防器材管理的监督、检查工作。

  3.2消防管理中心具体负责消防器材的管理。

  4.程序要点

  4.1登记入库

  4.1.1从采购领回的消防器材应先进行检验。检验器材的性能、规格、数量、使用日期、使用范围等是否符合公安消防局的有关标准,验证数量和用途是否和申购单上的数据相吻合,凡不符合标准的一了;律退回采购。

  4.1.2对符合标准的消防器材进行入库登记。

  4.2领用与归还

  4.2.1临时领用的消防器材须经消防管理中心班组长登记确认后,方可领出,用完后及时归还。

  4.2.2平时用的训练器材由消防管理中心班组长领出。训练完后统一送还仓库保管。

  4.2.3配置在每个消防控制中心的消防器材必须经当值消防员签字确认,并进行班次登记移交。

  4.2.4配置在各部门、公共娱乐场所、电房、小区楼宇、小区安全员亭的消防器材,由消防管理中心主观和配置场所的负责人双方签字确认,并由配置场所的负责人监督其部门员工保管,消防管理中心定时检查。

  4.2.5机电维修部、园林绿化部或其他部门须借用消防器材时,须经主观经理同意,将破旧修复的器材借给对方使用,归还时应将器材洗净凉干,由消防管理中心班长签收后入库保管,班长填写《消防器材借用登记表》。

  4.3使用与维护

  4.3.1战斗服、头盔、战斗靴:

  a)战斗服、战斗靴和头盔只能用于训练和火场扑救;

  b)战斗服应洗刷干净,凉干后折叠放置于货架上;

  c)不能将头盔拽动或垫坐,帽壳损坏时应申购调换

  d)战斗靴不能用作便靴;

  e)应将战斗服、战斗靴、头盔、安全带按照着装训练时准备器材的要领统一放置,便于快速接警出动时使用。

  4.3.2水带、水枪:

  a)水带(含接口)和水枪应合理配置于小区楼宇楼层的消防栓(箱)内、小区各安全员亭里;

  b)水带、水枪只用于火场供水和平时训练;

  c)水带用后应保持清洁、整齐、清洗凉干后卷放在货架上(岗亭或消防箱内);

  d)水带接口相互连接时,应灵活、松紧适度,保证其密封性,并连接可靠,加压时不能自行脱开;

  e)平时训练用水带(水枪)时,收卷水带应小心轻放,防止水带接口、水枪震动甩打破损;

  f)注意防潮、防震、防腐蚀、防霉和腐烂、破损、生锈,水带、水枪应置于通风干燥的地方。

  4.3.3安全绳、安全带、安全钩、高空缓将器:

  a)使用时应先测试安全绳的静电负荷,检查其牢固性,确认无任何断裂现象,方可使用;

  b)使用安全钩时应先检查各部件的动作是否灵活,定期用4500牛顿的工作拉力作负重测试,发现问题停止使用;

  c)安全带要端正清洁,半圆环、大方扣等活动部件要转动灵活。当出现破损、灼伤、恶化、磨损及变形时,不能用于高空作业;

  d)高空缓降器应定期作拉力测试。保持绳索光洁,无腐蚀及磨损;

  e)平时应刷洗干净、凉干后统一放置在货架上。

  4.3.4消防斧及消防腰斧:

  a)消防斧和消防腰斧用于火场破折;

  b)消防斧应注意保养,防止生锈、潮湿,存放于货架上;

  c)消防腰斧有变形、裂缝或橡胶柄套损坏时,应停止使用。

  4.3.5消防电话、对讲机、巡逻单车:

  a)消防电话只能用作火警报警,不能用于私人用途。电话应经常擦拭,防积尘、防污垢、防线路破损。办公室电话一般应控制说话时间不超过5分钟;

  b)对讲机按《安全员警用器械管理标准作业规程》相关要点执行;

  c)工衣由消防管理中心班长统一保管和发放;

  d)巡逻单车应防雨淋和日晒,经常擦拭,保持干净光亮。单车只能在防火检查时专用,不能驶出小区和借给他人使用。

  4.3.6登高二节拉梯(6米拉梯):

  a)二节拉梯用于楼层登高、救援、铺设水带;

  b)二节拉梯在使用时应检查:

  --梯子的螺栓、滑轮、挂钩及各部位连接处是否松动;

  --梯登、侧板等竹木部位是否折断或损坏;

  --拉绳是否断裂、破损,发现问题及时更换零部件或修理。

  c)二节拉梯应置于干燥、通风的地方,防梯身变形、弯曲。

  4.3.7室外消防栓:

  a)室外消防栓是连接市政供水的管网系统,应每月逐个出水实验;

  b)消除阀塞启闭杆端部周围的杂物,将消防专用扳手套于杆头,检查是否合适,转动启闭杆,加注润滑油;

  c)用油沙头擦洗出水口螺纹上的锈渍,检查闷盖内胶垫圈是否完好;

  d)打开消防栓,检查供水情况,再放净锈水后关闭,并观察有无漏水现象;

  e)外表油漆剥落及时修补;

  f)消除消防栓附近的障碍物,3米内不准堆放任何物品。

  4.3.8灭火器(“1211”灭火器):

  a)灭火器配置在小区安全员岗亭和楼层三、五、七的消防箱内,高层和超高层楼均配置有手提“1211”灭火器,电房、机房内均配备有推车式“1211”灭火器;

  b)灭火器应置于通风、干燥、清洁的地点,不受烈日的暴晒,不接触热源或剧烈震动。悬挂地点环境适宜温度为10C--55C;

  c)压力表指针是否早绿色区域(如在红色区要检查原因,发现重量减轻10%,检查后要及时灌装);

  d)铅封是否完好(一经开放,须按规定再充装,并作密封试验,重新铅封);

  e)喷嘴和喷射管是否堵塞,腐蚀损坏,钢性连接式喷筒是否绕其轴线回转,并可任意停留,推车式灭火器的行车结构是否灵活,有无检验标志;

  f)喷筒是否畅通(如堵塞要及时疏通)。

  4.4器材保管

  4.4.1消防管理中心班长应做好消防器材的统一保管,在其主管的领导下建立消防器材台账。

  4.4.2保管要求:

  a)消防器材必须整齐存放于货架上,铭牌朝外,标识清楚;

  b)必须保持干净、整洁、无积尘;

  c)存放的器材必须在接警时能及时取用;

  d)所有器材一律不准挪作他用和外借,特殊情况需外借时,须经主管经理同意;

  e)各类器材应分类堆放,标识清楚,严格按器材说明书的内容放置;

  f)存放的环境温度适宜;

  g)配置在小区安全员亭的消防器材由当值安全员员保管,并进行登记移交,消防管理中心进行监督检查。

  4.5维修保养

  4.5.1消防管理中心班组长和机动消防员每天巡检时,发现破损、漏气、霉烂、腐蚀的消防器材应立即送到消防管理中心进行登记、维修和日常保养。

  4.5.2消防管理中心主管根据每月消防器材检查保养情况,对消防器材进行报废、充气和更换。

  4.5.3一般维修由消防管理中心主管负责指导维修。

  4.5.4需外委维修(或公安消防部门有特殊规定)的送公安消防局或安装厂家进行维修。

  4.6消防管理中心主管监督填写各类维修保养记录,每次巡检、维修、保养均应有完整的记录,消防管理中心班长认真填写《消防器材保管记录表》和《消防器材配置统计表》,并将各类表格归档保管,保存期3年。

  5.记录

  5.1《消防应急器材检查登记表》

  5.2《消防器材配置统计表》

  5.3《消防器材保管记录表》

  5.4《消防器材借用登记表》

  6.相关支持文件

  6.1《消防系统操作标准作业规程》

  6.2《消防系统运行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6.3《消防演习标准作业规程》

小区管理制度 第5篇

  为了规范x小区电动车辆管理,给业主电动车充电提供方便,结合实际,特制定以下管理规定,望共同遵守执行。

  1、充电站仅x小区业主电动车充电使用,外单位及其他人员不得使用;

  2、本设备可以同时提供 10辆电动车充电,充电时需自带充电器,在机子上按下某一路的控制按键,刷卡(或投币)后,系统就会给对应通道的插座供电,同时屏幕会显示工作状态及时间,找到对应的插座后可充电;

  3、充电站实行刷卡(或投币)充电管理,刷卡或投币1元可以充电3个小时,以此类推;

  4、本设备上对应的一个插座充一辆电动车,严禁一座多充现象;

  5、电动车需按秩序停放充电,充电时长不得超过6小时,不充电或充电完毕的车辆不得停于此处,应停放到指定的位置,以方便下一辆电动车充电;

  6、充电站的供电时间为早8:00至当日晚上10:00,请业主提前计划好充电时间;

  7、因充电时间过长,充电器、电瓶、线路陈旧老化、电动车倾倒等原因而引起的火灾及其他伤害,造成损失的由车辆所有人负责;

  8、电动车内严禁摆放贵重及其他易燃、易爆物品,违者后果自负;

  9、充电站发生故障时,请及时告知物业管理处,不得自行处理;

  10、请自觉爱护充电设备,损坏照价赔偿;

  11、需要购买充值卡的业主,请到物业管理处办理。

  联系电话:

  物业管理处

  20xx年xx月xx日

小区管理制度 第6篇

  1.目的

  为确保本小区车辆安全,为住户提供良好的场地服务。

  2.适用范围

  本小区停车场

  3.规定

  3.1本区停车场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由本管理处管理人员负责管理,车辆可随时进出、停放;

  3.2本区停车场实行有偿服务,车主须凭车辆进出卡进入停车场;

  3.3车辆进入:车辆进入车辆必须服从管理人员的安排,征的管理员的许可后方可进入。进入时,司机须向管理人员递交该车的有效证件后,管理员发给停放证并登记牌号、进入时间、外表配件是否齐全,以备查阅。

  3.4车辆停放:车辆停放时注意前后左右车辆的安全,在规定位置上停放,并与周围的车辆保持适当的距离,不得对其他车辆的进出和使用造成阻碍。车主必须锁好车门,调好防盗系统至警备状态,车里贵重物品随身携带。管理任指挥车辆停放,查看车辆有无上锁,有无外部损坏,如有,应知会车主并登记。

  3.5驶离:车辆驶离停车场时应注意周围车辆安全,并在出口处向管理员交回停车卡,管理员核对车牌,将有效证件归还业主,方可驶离;

  3.6管理人值班期间认真负责,热情服务,不得会客、喝酒、睡觉,不得离开停车场,不得让亲朋好友和其他无关人员进入,严格核对驶离车辆的牌号,对车主的合理要求应给予满足。交接班时核对车辆与登记表是否相符,并签字交接;

  3.7停车场内不得练习车、修理车,禁止装载有毒、易燃易爆与其他危险品进入小区。

小区管理制度 第7篇

  高档小区智能停车场管理制度

  1、停车场停车位均在多层、架空层、高层地下车库,业主、住户车辆依就近原则停放。

  2、停车场使用智能系统控制车辆出入口,入口使用住户ic卡和临时卡,出口由安全管理员依卡中记录,核对后合理收费。

  3、车辆安全管理员必须熟悉车场智能系统的性能、使用方法。

  4、车辆安全管理员必须认真执行停车场管理规定,礼貌待人,热情服务,保证车辆安全,维护车场良好的停车秩序。

  5、车辆进场后,必须按指定位置停车,排列整齐,不得阻塞通道,车管员认真核查车型、车牌号,避免出现差错。

  6、了解和掌握车主的车型、车牌号、姓名、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居住楼层、房号等等,以便于识别。

  7、严禁载有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物品的车辆进场存放,以免发生意外。如有车辆违反此规定进场时,应立即令其开出车场,并立即报告管理处或公安机关进行处理。

  8、车辆安全管理员值班期间发现可疑情况,立即报告智能控制中心,并注意其事态发展,交接班时叮嘱接班人注意,并记录在交接登记薄上,同时将其它需注意的事项记录在登记薄上以备查。

  9、车辆安全管理员必须认真执行收卡制度、收费制度、坚持原则,不得徇私舞弊,如:不开票停车,乱收费或不收费等等。

小区管理制度 第8篇

  财务管理由公司财务部指导,在客户服务中心设专人负责收费和会计工作。按国家规定执行《施工、房地产开发企业财务制度》设立帐目。客户服务中心于每年年初对当年的财务收支情况作预算,预算内容包括:

  收入:

  1、物业管理费按当年管理合同约定及相应空房率作出预算

  2、停车费依场地实际情况,按物价局审批的标准收费

  支出:

  1、人员工资按相应管理规模配备人员预算工资总额

  2、人员相关福利费用按国家规定三金标准计提,工作人员工作制服、劳保费用核算

  3、日常工程维保费用按公共机电、设施、设备日常维保以及维护、更换工程易耗品费用核算

  4、保洁费用按日常保洁消耗品、定期消杀费用、日常垃圾清运、化粪池清运费

  5、保安费用对讲机、巡更机以及日常工作消耗费用

  6、绿化费用按盆摆、绿地养护费用核算

  7、办公费用办公用品、通讯费用、交通费用等

  8、固定资产折旧对投入管理的固定资产按平均年限法计提折旧

  9、税费以预算收入按**市相关规定计提

  10、保险费用为物业共享部位、公共设施设备、管理公众责任投保费用

  ●决算:

  次年一月份对上年度实际管理收支情况计算,并与预算作总结对比,作出决算,同时再提出新的一年的财务预算。

  3.11.2物业管理费、代收、代缴费用收取方式与方法

  物业管理费可按业主的意愿采取每半年或三个月一期收费,代收代缴的水、电费用按自来水公司、供电局同期抄表收费时间收取。每期收费一周前,由财务人员填写缴费通知单告知每户业主本期应缴管理费、水费、电费、公摊水电费明细。为方便业主缴费,客户服务中心采取周一至周六有专人负责收费(可电话预约上门收费),以及征得业户同意后还可为业户办理委托银行代扣费用等多种收费方法。

  3.11.3专项资金管理及使用

  专项资金管理及使用:我司将严格按照建设部、财政部联合下发的《住宅共享部位共享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加以执行。该规定中维修基金的使用,执行《物业管理企业财务管理规定》(财政部基字[1998]7号)的规定,专项用于住宅共享部位、共享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大修、更新、改造。此项资金在物业管理的最初几年因房屋、设备在保修期内,故较少使用。在此后的管理年度,我司每年会结合房屋年度维修计划作出预算,报开发商或业委会认可使用。如有突发的较大维修事项,我司将在一周内向开发商或业委会提交维修方案,报批后组织实施。

  3.11.4针对**市场能源费单独收取现状的说明

  收缴办法及收费依据,根据《福建省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的第二条规定:

  a、公共水电费是小区、楼宇的消防和对讲系统、公共场所照明、清洗和绿化、电梯、空调、水泵等机电设备运行所发生的电费和其它公共用电、用水的费用开支。

  b、多层、小高层商住楼、别墅的综合管理服务费中不含公共水电费,物业管理单位应每月向所有业主(住户)公布上月使用公共水电的度数、单价和总额及分摊办法。公共水电费可由物业管理单位会同业主委员会确定具体分摊办法,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公共水电费分摊办法应按以下规定进行:

  对公共场所照明、消防和对讲系统、卫生保洁和绿化等用水、用电费用,按户合理分摊。

  电梯电费由物业产权人,按房屋的楼层分段按户合理分摊。

  水泵用电按用水量为系数合理分摊。

  变压器损耗按业主用电量为系数合理分摊。

  物业管理单位在物业管理过程中发生的水电供应、机电、消防设备、公共供排水系统以及其它公共设施的日常维修保养费用在公共维修金中开支;大额维修更新费用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小区管理制度 第9篇

  一、维修资金是业主委员会和物业使用人委托代管的基金。

  二、维修资金来源按政府有关规定。

  三、维修资金用于房屋共用部位(指承重结构部位,含楼盖、屋顶、梁、柱、内外墙体和基础,外墙面,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楼内存车间等)的维修和共用设施设备(指共用的上下水道、共用水箱、加压水泵、电梯、公用天线、供电干线、共用照明、消防设施、住宅区的道路、路灯、沟渠、室外停车场等)的维修。

  四、维修资金按财政部财基字{1998}7号《物业管理企业财务管理规定》,应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利息净收入经认可后转作代管基金滚存使用和管理。维修资金的帐务处理按财政部财基字{1998}7号《物业管理企业财务管理规定》执行。

  五、维修资金的使用由物业管理公司提出,经业主委员会或业主大会批准,报物业所在地区房地产管理局核准,由存放银行按核准的'开支方案,凭工程进度拨付款项。

  六、物业管理公司根据小区房屋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情况,提出维修更新方案和计划,报业主委员会审核批准,每年分二次向房管局申请。

  七、维修资金使用的具体事宜按福州市人民政府榕政综[1998]318号文件执行。

  八、维修资金的使用情况应每半年公布一次,接受业主和房管局的监督

小区管理制度 第10篇

  保安管理:

  在绿色住宅小区保安管理方面主要从技术设备防范和人手管理防范着手进行管理:

  一、依靠技术设备防范管理方面有:

  1、各小区主要出入口、通道设置闭路监控系统,各监控镜头连接监控中心系统,实现24小时监控。

  2、各小区主要出入口、通道设置车辆出入ic卡闸杆系统。

  3、各楼宇楼层内设置有消防监控喷淋装置,并连接到消防监控系统,可以及时发现和通报火灾,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和扑灭火灾。

  4、各梯间大堂出入口设置有可视对讲系统,可以与住宅小区物业管理中心或小区警卫有线或无线通讯,从而起到防盗、防灾、防煤气泄漏等安全保护作用,为业主的生命财产安全提供最大程度的保障。

  二、在绿色住宅小区人手防范管理方面:

  1、对物品出入放行等情况进行核实登记。

  2、对外来人员来访进行登记管理,控制闲杂人员进入,有效加强了社区安全防范。

  3、对出入车辆实行放行凭条登记管理,作为车辆出入凭证,从而起到防盗等安全保护作用。

  4、对辖区内出租房进行登记管理,清楚辖区出租房居住人员情况,并实施有效管理。

  5、保安通过不定时、::定点对辖区实行24小时巡逻、监控管理,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有效措施,为业主的生命财产安全提供最大程度的保障。

  三、绿色住宅小区建设及管理规章制度:

  1、实施《社区文化建设管理制度》,不定时开展社区文化活动,提高社区生活质量,创造社区和谐居住环境。

  2、实施《设备维修保养服务管理制度》,并设水电运作组、土建维修组对辖区内的公共设备、设施及时维修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作。

  3、实施《安全防范管理制度》,对小区实行24小时临控,为业主的生命财产安全提供最大程度的保障。

  4、实施《装修监控管理制度》,根据国家装修管理规定,对不符合环保、消防安全的材料进行有效地控制。

  5、实施《清洁卫生环境管理制度》,对生活垃圾实行日产日清,并定期对虫害进行消杀,营造良好的小区卫生环境。

  6、实施《绿化环境管理制度》,有独立的苗莆,定期对小区绿化进行维护。

  7、制订《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管理制度》,对台风、洪灾等起到操作指引作用,极大地避免业主的生命财产受到损失。

  8、实施《业主(住户)投诉处理、服务管理制度》,对业主投诉问题及时处理,并提供优质服务,为业主营造一个温馨、舒适、安全的居住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