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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奖惩制度

2024-06-17 10:48:01 文秘 访问手机版

质量奖惩制度 第1篇

  编制人:

  审核人:

  监督实施人:

  编制日期:20xx年6月25日

  工程质量奖罚制度

  为了搞好本项目工程施工质量管理,确保本工程施工质量,规范项目管理人员现场施工质量控制,达到统一化、标准化、合理化目标,经项目部研究讨论后,特制定本施工质量控制管理办法以指导、规范现场施工管理。

  一、钢筋工程:

  1、质量检查验收中有钢筋绑扎不规范、漏扎、错用钢筋、缺筋、钢筋锚固长度过短或过长、搭接长度过短或过长、马凳筋或垫块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单面焊、闪光对焊、电渣压焊焊接不符合要求,仍可以整改到位但却一次整改后仍然不合格时,每次罚款100元,造成材料浪费时并承担相应材料费用,对连续三次能及时整改到位的将对班组进行200元的奖励。

  2、砼浇筑完毕结构已经成形后,因钢筋绑扎原因造成钢筋明显露筋时,每处罚款50元;墙钢筋偏位μ>±5㎜,柱钢筋偏位μ>±10㎜造成保护层严重不足时,每处罚款50元。砼浇筑完毕结构后,未见有上述缺陷的每层将对其班组进行200元的奖励。

  3、砼浇筑完毕模板拆除后,楼面板底、梁有明显的成把扎丝外露时,每次罚款50元。

  4、钢筋后台制作不标准,成形几何尺寸偏差大于相应规范要求10㎜,材料浪费严重时,每次罚款100元,浪费的材料按材料市场价赔偿。

  5、非本工种施工人员未经允许私自使用其他工种材料造成浪费、损坏时,相应责任人按市场价承担双倍材料赔偿。

  二、模板工程:

  1、砼浇筑完毕模板拆除后,因模板支设问题造成柱墙炸边时,每米罚款10元;因砼班组浇捣过程中不按要求施工,过振造成柱墙炸边时,对砼班组每米罚款10元。未见有上述缺陷的每层将对其班组进行200元的的奖励。

  2、因模板支设问题造成柱墙错台时,每处罚款50元;造成柱墙烂根时,每处罚款50元。未见有上述缺陷的每层将对其班组进行200元的的奖励。

  3、因模板支设问题,造成砼构件胀模:垂直度5㎜<μ<10㎜,每平方米罚款100

  元;垂直度10㎜<μ<15㎜,每平方米罚款200元;垂直度μ>15㎜,每平方米罚款500元;且垂直度、平整度实测实量整体平均合格率≤85﹪时,每次罚款300元,连续两层无明显改观时自动离场,项目部将根据施工合同结算,并由相应责任人承担后期修缮费、材料费用。对每层垂直度μ<5㎜达90%以上的,每层将对其班组进行300元的奖励。

  4、由于模板拼缝不严密、模板对拉螺栓孔在施工过程中或浇筑砼前又没有按要求采取任何补救措施,造成砼浇筑完毕模板拆除后,出现素砼台时,每米罚款5元。

  5、由于架体搭设不规范或模板支撑不符合要求,整改不彻底,造成楼面板有明显下沉时,每处罚款500元;造成结构梁有明显下沉时每处罚款1000元;情节严重时每处处以1000元以上罚款,并承担相应责任,若产生修缮费用时由相应责任人一并承担。

  6、因模板支设加固问题造成窗洞口、门洞口、预留结构洞口扭曲变形,且严重影响后期装饰施工质量时,每处罚款200元,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修缮费用、材料费用。未见有上述缺陷的每层将对其班组进行200元的奖励。

  7、砼浇筑完毕模板拆除后,因模板施工人员造成结构构件内存在明显的锯末、铁钉、施工材料、建筑垃圾时,每次每处罚款100元,并承担相应修缮费用。

  三、砼工程:

  1、砼浇筑完毕模板拆除后,因砼浇捣原因造成楼面标高、平整度严重超标(表面平整度允许误差10㎜,标高允许误差±10㎜)且整层平均合格率<90﹪时,每层次罚款500元。未见有上述缺陷的每层将对其班组进行200元的奖励。

  2、因砼浇捣时标高控制不严,造成露面板、梁明显露筋时每处罚款50元。

  3、因砼浇筑前,普工对浇筑工作面没有按要求清理到位,造成砼浇筑完毕模板拆除后结构构件内存在明显的建筑垃圾时,每次每处罚款100元,并承担相应修补费用。

  4、砼浇筑完毕模板拆除后,因砼浇捣原因造成缺陷,如蜂窝、麻面大于100㎜×100㎜每处罚款100元,大于150㎜×150㎜每处罚款300元,大于200㎜×200㎜每处罚款500元,并承担相应的修补费用、材料费用。(修补处理前必须提前上报项目部征得项目部的同意后方可进行,否则加倍处罚)因振捣不到位造成楼板砼松散漏水时,每处处以100元罚款。

  5、砼浇筑完毕后,楼面砼观感质量差,有明显脚印、严重起砂、严重麻面、明显裂痕时每次每处以50元罚款。

  6、因砼浇捣未按要求进行操作,造成严重漏振、明显冷缝、出现孔洞,对结构质量有一定影响时,每处罚款1000元。情节恶劣时自动离场,并承担一切相应责任。

  四、内墙粉刷

  1、内墙粉刷砂浆配合比必需符合规范要求,每发现一次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将对其班组进行50元的罚款;对于配合比执行较好,多次检查合格率达95%以上的,奖励其班组200元。

  2、喷浆、挂网必需按施工方案的要求进行施工,对喷浆的强度未达规范要求的部位,每发现一处将对其班组进行50元的罚款,对每层喷浆的合格率达95%以上的,奖励其班组200元;对内粉挂网每发现一处搭接长度不够或脱落的,将对其班组进行50元的罚款,对每层挂网的合格率达95%以上的,奖励其班组200元。

  3、每个房间的开间和进深尺寸必需符合图纸和规范的要求,对完全能够按项目部要求执行的班组奖励300元。如不按要求执行,每发现一间不符合要求的将对其班组进行100元的罚款。

  4、对内墙粉刷的垂直度和平整度的合格率(以每层的一个单元为单位)达90%以上的,奖励其班组200元;合格率(以每层的一个单元为单位)低于80%的,对其班组罚款200元。

  5、对内墙粉刷阴阳角方正的合格率(以每层的一个单元为单位)达90%以上的,奖励其班组200元;合格率(以每层的一个单元为单位)低于80%的,对其班组罚款200元。

  6、内墙粉刷阳角处必需做2米高的护角,对合格率(以每层的一个单元为单位)达90%以上的,奖励其班组200元;合格率(以每层的一个单元为单位)低于80%的,对其班组罚款200元。

  7、门窗洞口周边必需切5公分宽直边,对合格率(以每层的一个单元为单位)达

  90%以上的,奖励其班组200元;合格率(以每层的一个单元为单位)低于80%的,对其班组罚款200元。

  五、外墙粉刷

  1、外墙粉刷砂浆配合比必需符合规范要求,每发现一次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将对其班组进行50元的罚款;对于配合比执行较好,多次检查合格率达95%以上的,奖励其班组200元。

  2、外墙粉刷前必需先吊垂直线(不充许拉顺直线)并做完灰饼后再进行粉刷,否则不充许进行粉刷,对完全能够按项目部要求执行的班组奖励300元。如不按要求执行,每发现一次将对其班组进行200元的罚款。

  3、对外墙粉刷的垂直度和平整度的合格率(以一面墙为单位)达90%以上的,每面墙奖励其班组200元;合格率(以一面墙为单位)低于80%的,每面墙罚款200元。

  六、外墙保温

  1、外墙保温粘贴前其各种外保温材料:保温板、保温钉、热镀锌网必需提供样品,经监理甲方认可后,方可进行施工,如进行施工每发现一次罚款300元,并且需承担相应的材料损失费用。

  2、外墙保温粘贴前必需吊好各阴阳角的垂直控制线,并固定好水平控制线,对完全能够按项目部要求执行的班组奖励300元。如不按要求执行,每发现一处将对其班组进行200元的罚款。

  4、外保温贴粘时其各细部节点必需按施工方案的要求进行施工,每发现一处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将对其班组进行100元的罚款;对于执行较好,多次检查合格率达95%以上的,奖励其班组300元。

  5、对外墙保温的垂直度和平整度的合格率(以一面墙为单位)达90%以上的,每面墙奖励其班组200元;合格率(以一面墙为单位)低于80%的,每面墙罚款200元。

  七、外墙面砖

  外墙面砖粘贴前必需以一整面墙为单位先排砖,并弹好水平线和垂直线后再进行粘贴,否则不充许进行粘贴,对完全能够按项目部要求执行的班组奖励300元,如不

质量奖惩制度 第2篇

  一、目的

  1、提高产品合格率,防止不良产品流转。

  2、提高员工自我品质控制意识,完成公司质量目标。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生产的全过程品质管理。

  三、品质管理“三工序”控制原则

  1、检查上道工序流转产品,不接受不良品。

  2、不生产不良产品,做好本道工序产品。

  3、不流转不良产品,服务好下道工序。

  四、岗位职责

  1、营业部:负责提供外部质量信息,收发退回的产品,提供考核依据以及质量损失统计。

  2、检验员:负责收集统计内部质量信息,提供考核依据。

  3、品质部:负责执行本质量考核,形成质量考核表负责追溯相关责任人及质量问题性质的确认。

  4、制造部负责做好产品流转卡、标识卡号等标识工作,根据各加工工序明确落实责任人,便于发生质量问题时可追溯性。

  五、职责分配原则

  1、责任产生的部门按本制度条款负全部责任。

  2、如品质部提出改进要求且责任部门认可的,责任部门需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改进措施,并在此时间之后提供符合改进要求的产品,否则,品质部可判其产品为不合格,按相应条例进行处理。

  3、客户反馈问题需要有明确的图片或其它有效证据(尽量带回相关不良品),以便分析。

  六、关于领导责任

  1、目标达不到的,由相关部门承担领导责任,属于个人问题的,由员工承担责任。

  2、如果主管领导未按公司的制度或工艺文件等执行,出现质量问题、产品报废或应对问题的,全部责任由部门领导承担。

  3、如果按照公司的制度或工艺文件的要求执行,员工未按要求执行而导致质量问题的,员工承担80%责任,部门领导承担20%责任。

  七、设计责任

  1、允许小批量试制第一批存在问题,数量应在10件内,且需要发放技术试样跟踪单。

  2、由于对客户的图纸设计问题,而导致报废的,不作处罚(需由技术部主管或副总签字)。

  3、如果相关部门已经提出要求,但技术部未能按期进行改进导致外部质量问题,作为设计问题,相应责任由技术部承担。对责任人处罚50元/次。

  4、由于技术部设计的图纸(作业指导书)出现问题并造成产品报废的,对责任人处罚100元/次;可返工、返修及报废产品按照实际产生的费用赔偿,责任由技术部图纸设计人承担。

  八、内部质量赔偿及奖惩规定

  1、未经上级书面同意,违反图纸要求、作业指导书及更改编程数据进行生产的,处罚100元/次,造成其它损失的,按照实际产生的费用赔偿,由责任人承担。

  2、未按规定对产品进行首检、自检和巡检的处罚20元/次,如未送检等原因造成的批量质量不良现象,则由责任人承担全部责任;每只报废产品按1元进行赔偿。

  3、为逃避赔偿责任,未经检验确认,私自报废或抛弃产品的,每只产品按5元进行处罚。

  4、操作人员和检验员未规定填写《生产启动、检验控制表》的,操作人员和检验员各处罚20元/次。

  5、检验人员因首检出现错误的,对检验员处罚50元/次;如产生产品批量报废时,每只报废产品按2元进行赔偿。

  6、首检确认合格,操作人员在生产过程中未进行自检而造成批量性报废的,报废损失则由责任人承担;每只报废产品按1元进行赔偿。

  7、生产过程中因设备或工装原因调整,需及时送检验员确认,未经检验员确认造成的报废损失则由责任人承担;每只报废产品按2元进行赔偿。

  8、调试员、检验员和操作人员对已调试好的设备或工装并开始加工生产,由第三方人员检查出错的且造成产品返工、返修或报废的,对各责任人处罚50元/次,每只报废产品按2元进行赔偿。

  9、当班生产出现的所有不良品,报废品需交检验员统一收缴,检验员确认可以返工的,则由责任人员自行返工,返工后须送检验员确认,确认合格后投入使用,不合格的按报废品处理。

  10、各工序可返工、返修的产品责任人拒绝返工、返修的,对其责任人处罚50元/次;2次以上加倍处罚;返工、返修产生的所有费用由原工序人员承担。

  11、在生产过程中对报废事件隐瞒不报或私自处理者,对各责任处罚100元/次

  12、本道工序生产时自检发现不良产品的,不做任何处罚,如需返修的产品工时不予计算。

  13、产品流转卡上未经检验员签字认可的,对该工序人员处罚10元/次。

  14、其他工序发现报废产品的,每只按0.5元作为赔偿,发现者按5元/次进行奖励;下道工序发现其他工序不良品的(可返修产品,并在10只内),下道工序发现者按0.5元奖励,超过10只时,相同缺陷报废的奖励金额按10元/次进行奖励为上限,不重复奖励。

  15、调试设备出现报废品的,由调试员签字认可;机器报废(在公司规定数量的范围10只内)由车间主任签字确认,此种情况除外,不作处理;报废数量超过20只以上的,(需副总签字认可)。

  16、产品经全检或包装筛选发现不合格产品要求退回返工的,对此尚有疑虑的产品要向检验员或部门主管确认方可流转。

  17、生产过程中及时发现有图纸、作业指导书由错误现象的,对发现者奖励30元/次。

  18、生产过程中及时发现有技术、工艺改进的,为公司提升产能、质量或是经济效益的,经公司领导认可的;给予奖励100元-1000元并通报表彰。

  九、外部质量信息处理规定

  1、由于产品质量缺陷而导致客户对公司索赔的,由品质部负责根据客户反馈的质量问题进行调查分析原因,制定改进措施落实整改;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2、不良产品流出厂,未引起客户索赔,只引起客户抱怨时,此种情况不作处理;但相关责任部门应做出整改措施。

  十、其他

  1、考核涉及奖励和处罚的金额必须经公司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审批签字确认。

  2、本文件规定解释权归公司品质部,特殊质量情况的奖励及处罚金额品质部可根据情况做出适当的调整。

  3、考核涉及奖励和处罚的金额于当月工资中体现。

  4、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部门与人员,可向考核部门或公司领导反馈,申请复议;在未复议前按考核结果执行。

  十一、附件

  1、HJ/07-10/11-A0《生产管理奖罚申请表》

  2、HJ/08-17/11-A0《废品收缴单》

  3、本制度未尽事宜由品质部另行发文处理,自公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质量奖惩制度 第3篇

  为了搞好本项目工程施工质量管理,确保本工程施工质量,规范项目管理人员现场施工质量控制,达到统一化、标准化、合理化目标,经项目部研究讨论后,特制定本施工质量控制管理办法以指导、规范现场施工管理。

  一、钢筋工程:

  1、质量检查验收中有钢筋绑扎不规范、漏扎、错用钢筋、缺筋、钢筋锚固长度过短或过长、搭接长度过短或过长、马凳筋或垫块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单面焊、闪光对焊、电渣压焊焊接不符合要求,仍可以整改到位但却一次整改后仍然不合格时,每次罚款100元,造成材料浪费时并承担相应材料费用,对连续三次能及时整改到位的将对班组进行200元的奖励。

  2、砼浇筑完毕结构已经成形后,因钢筋绑扎原因造成钢筋明显露筋时,每处罚款50元;墙钢筋偏位μ>±5㎜,柱钢筋偏位μ>±10㎜造成保护层严重不足时,每处罚款50元。砼浇筑完毕结构后,未见有上述缺陷的.每层将对其班组进行200元的奖励。

  3、砼浇筑完毕模板拆除后,楼面板底、梁有明显的成把扎丝外露时,每次罚款50元。

  4、钢筋后台制作不标准,成形几何尺寸偏差大于相应规范要求10㎜,材料浪费严重时,每次罚款100元,浪费的材料按材料市场价赔偿。

  5、非本工种施工人员未经允许私自使用其他工种材料造成浪费、损坏时,相应责任人按市场价承担双倍材料赔偿。

  二、模板工程:

  1、砼浇筑完毕模板拆除后,因模板支设问题造成柱墙炸边时,每米罚款10元;因砼班组浇捣过程中不按要求施工,过振造成柱墙炸边时,对砼班组每米罚款10元。未见有上述缺陷的每层将对其班组进行200元的的奖励。

  2、因模板支设问题造成柱墙错台时,每处罚款50元;造成柱墙烂根时,每处罚款50元。未见有上述缺陷的每层将对其班组进行200元的的奖励。

  3、因模板支设问题,造成砼构件胀模:垂直度5㎜<μ<10㎜,每平方米罚款100元;垂直度10㎜<μ<15㎜,每平方米罚款200元;垂直度μ>15㎜,每平方米罚款500元;且垂直度、平整度实测实量整体平均合格率≤85%时,每次罚款300元,连续两层无明显改观时自动离场,项目部将根据施工合同结算,并由相应责任人承担后期修缮费、材料费用。对每层垂直度μ<5㎜达90%以上的,每层将对其班组进行300元的奖励。

  4、由于模板拼缝不严密、模板对拉螺栓孔在施工过程中或浇筑砼前又没有按要求采取任何补救措施,造成砼浇筑完毕模板拆除后,出现素砼台时,每米罚款5元。

  5、由于架体搭设不规范或模板支撑不符合要求,整改不彻底,造成楼面板有明显下沉时,每处罚款500元;造成结构梁有明显下沉时每处罚款1000元;情节严重时每处处以1000元以上罚款,并承担相应责任,若产生修缮费用时由相应责任人一并承担。

  6、因模板支设加固问题造成窗洞口、门洞口、预留结构洞口扭曲变形,且严重影响后期装饰施工质量时,每处罚款200元,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修缮费用、材料费用。未见有上述缺陷的每层将对其班组进行200元的奖励。

  7、砼浇筑完毕模板拆除后,因模板施工人员造成结构构件内存在明显的锯末、铁钉、施工材料、建筑垃圾时,每次每处罚款100元,并承担相应修缮费用。

  三、砼工程:

  1、砼浇筑完毕模板拆除后,因砼浇捣原因造成楼面标高、平整度严重超标(表面平整度允许误差10㎜,标高允许误差±10㎜)且整层平均合格率<90%时,每层次罚款500元。未见有上述缺陷的每层将对其班组进行200元的奖励。

  2、因砼浇捣时标高控制不严,造成露面板、梁明显露筋时每处罚款50元。

  3、因砼浇筑前,普工对浇筑工作面没有按要求清理到位,造成砼浇筑完毕模板拆除后结构构件内存在明显的建筑垃圾时,每次每处罚款100元,并承担相应修补费用。

  4、砼浇筑完毕模板拆除后,因砼浇捣原因造成缺陷,如蜂窝、麻面大于100㎜×100㎜每处罚款100元,大于150㎜×150㎜每处罚款300元,大于200㎜×200㎜每处罚款500元,并承担相应的修补费用、材料费用。(修补处理前必须提前上报项目部征得项目部的同意后方可进行,否则加倍处罚)因振捣不到位造成楼板砼松散漏水时,每处处以100元罚款。

  5、砼浇筑完毕后,楼面砼观感质量差,有明显脚印、严重起砂、严重麻面、明显裂痕时每次每处以50元罚款。

  6、因砼浇捣未按要求进行操作,造成严重漏振、明显冷缝、出现孔洞,对结构质量有一定影响时,每处罚款1000元。情节恶劣时自动离场,并承担一切相应责任。

  四、内墙粉刷

  1、内墙粉刷砂浆配合比必需符合规范要求,每发现一次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将对其班组进行50元的罚款;对于配合比执行较好,多次检查合格率达95%以上的,奖励其班组200元。

  2、喷浆、挂网必需按施工方案的要求进行施工,对喷浆的强度未达规范要求的部位,每发现一处将对其班组进行50元的罚款,对每层喷浆的合格率达95%以上的,奖励其班组200元;对内粉挂网每发现一处搭接长度不够或脱落的,将对其班组进行50元的罚款,对每层挂网的合格率达95%以上的,奖励其班组200元。

  3、每个房间的开间和进深尺寸必需符合图纸和规范的要求,对完全能够按项目部要求执行的班组奖励300元。如不按要求执行,每发现一间不符合要求的将对其班组进行100元的罚款。

  4、对内墙粉刷的垂直度和平整度的合格率(以每层的一个单元为单位)达90%以上的,奖励其班组200元;合格率(以每层的一个单元为单位)低于80%的,对其班组罚款200元。

  5、对内墙粉刷阴阳角方正的合格率(以每层的一个单元为单位)达90%以上的,奖励其班组200元;合格率(以每层的一个单元为单位)低于80%的,对其班组罚款200元。

  6、内墙粉刷阳角处必需做2米高的护角,对合格率(以每层的一个单元为单位)达90%以上的,奖励其班组200元;合格率(以每层的一个单元为单位)低于80%的,对其班组罚款200元。

  7、门窗洞口周边必需切5公分宽直边,对合格率(以每层的一个单元为单位)达90%以上的,奖励其班组200元;合格率(以每层的一个单元为单位)低于80%的,对其班组罚款200元。

  五、外墙粉刷

  1、外墙粉刷砂浆配合比必需符合规范要求,每发现一次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将对其班组进行50元的罚款;对于配合比执行较好,多次检查合格率达95%以上的,奖励其班组200元。

  2、外墙粉刷前必需先吊垂直线(不充许拉顺直线)并做完灰饼后再进行粉刷,否则不充许进行粉刷,对完全能够按项目部要求执行的班组奖励300元。如不按要求执行,每发现一次将对其班组进行200元的罚款。

  3、对外墙粉刷的垂直度和平整度的合格率(以一面墙为单位)达90%以上的,每面墙奖励其班组200元;合格率(以一面墙为单位)低于80%的,每面墙罚款200元。

  六、外墙保温

  1、外墙保温粘贴前其各种外保温材料:保温板、保温钉、热镀锌网必需提供样品,经监理甲方认可后,方可进行施工,如进行施工每发现一次罚款300元,并且需承担相应的材料损失费用。

  2、外墙保温粘贴前必需吊好各阴阳角的垂直控制线,并固定好水平控制线,对完全能够按项目部要求执行的班组奖励300元。如不按要求执行,每发现一处将对其班组进行200元的罚款。

  4、外保温贴粘时其各细部节点必需按施工方案的要求进行施工,每发现一处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将对其班组进行100元的罚款;对于执行较好,多次检查合格率达95%以上的,奖励其班组300元。

  5、对外墙保温的垂直度和平整度的合格率(以一面墙为单位)达90%以上的,每面墙奖励其班组200元;合格率(以一面墙为单位)低于80%的,每面墙罚款200元。

  七、外墙面砖

  1、外墙面砖粘贴前必需以一整面墙为单位先排砖,并弹好水平线和垂直线后再进行粘贴,否则不充许进行粘贴,对完全能够按项目部要求执行的班组奖励300元。

质量奖惩制度 第4篇

  保证产品质量是饲料厂各级领导的职责。为了加强责任心,在企业内部实行奖惩制度,将产品质量列入考核内容,做到奖优罚差。

  1、考核内容主要考核产品生产合格率,及岗位责任制的执行情况。

  2、考核办法实行厂部、车间仓库二级考核。

  3、车间必须按泰方人员下达的配方生产,擅自更改,扣车间奖金。

  4、霉坏原料混进仓或原料进仓混料,扣进料管理人员奖金,同时对进料搬运工人进行扣罚工资。

  5、不按规定比例检查化验,扣化验室奖金。

  6、打包计量,进库产品经抽查,计量误差超过规定或缝包不合格,扣质检管理人员奖金,同时,由此拆包重新计量缝包所造成的损失,应追究打包责任。

  7、饲料颗粒,颗粒饲料规格不对,含粉量高,各短领班、制粒工、质检人员奖金。

  8、配方搞错:添加剂投错,按公司有关规定,对有关人员进行处罚。

  9、根据公司以外质检部门抽样化验结论合格或不合格,厂部车间适当加奖和扣奖。

  10、质量奖全月优胜,根据不同岗位、性质,给予(20元—100元)奖励。

  11、当月由于工作失责导致质量事故者,根据经济损失程度,给予(20元—200元)处罚。

  12、奖惩办法详见《附则》。

质量奖惩制度 第5篇

  一、目的

  为促进各项质量管理制度的执行,提高全体员工的质量意识,明确质量责任,保证质量体系的有效运行,从而不断的提高产品质量,达到“零缺陷、零返工、零次品”的质量工作目标,努力做到德乐公司企业的追求“精益求精,致力于制造完美的产品”。

  二、范围

  1 、适用于公司内所有产品质量(包括公司质量活动的服务质量、过程质量)及质量管理体系运作的管理

  2、适用于公司内所有与质量活动相关的部门和人员。

  三、评比办法:

  1、本质量管理办法采用评分制,每道工序基准(合格)分值为(台时x质量分值)。工序完成后由品管负责检查各尺寸情况后,增加或减少相应的分值。

  2、加工品质分为优等品、合格品、不合格品、报废品四个等级。

  (1)优等品:零件个尺寸均在所标公差范围之内,并且一次交检合格的,质量分值为2分。

  (2)合格品:非重要尺寸小范围超差,在不影响使用并用户没有提出异议的。(生产工序完成后没有按规定自检,由品管指出要求整改,整改后达到优等品等级的只能归为合格品)。1分

  (3)不合格品:尺寸超差,但经过补救之后还能继续交付使用的产品0分。

  (4)报废品:尺寸严重超差,并且无法补救或用户退回或拒绝接收的产品扣除50分。

  3、每月、年评出质量生产优秀员工:

  (1)每月合格率为100%并且台时、得分最高者为月优秀员工。

  (2)半年度评选是以半年内得分最高,且不合格品数量在一件以下者为半年优秀员工。

  (3)年评选是以本年度得分最高者,且不合格品数量在二件以下者为年优秀员工。

  (4)对于报废品事故责任人,除相应的扣分惩罚外还要按报废品价值的1%进行罚款。罚款纳入质量奖励基金。对于不合格品事故除相应的扣分惩罚外视情节严重程度、

  事故等级(是否属于低级失误)以及多次出现相同质量事故者予以相应的罚款。

  四、细则

  生产单位:

  1、工序进行前首先对上道工序进行互检,如进行本工序加工,就默认上道工序为合格品。如因漏检、错检等导致产品出现质量事故,由自己承担。检查出问题及时向品管或上一级汇报。

  2、工序进行中出现质量隐患及时停止该工序,并向有关部门汇报。对于及时发现质量隐患而避免重大事故发生的人员、综合考虑避免损失的大小,是否职责范围给予奖励相应加分。

  3、工序完成后应把工艺流程卡及时回传品管部门进行检验,由品管部门鉴定此工序的质量等级并由操作者本人签字确认。

  4、工序进行中发生质量事故必须立即停止本工序。第一时间向品管或上一级部门汇报,禁止私自更改工艺,私自处理。对于私自处理者扣10分

  5、对于设备操作不当而造成设备及工件损坏的,视严重程度给予相应的扣分处罚。

  6、对于设备、工具、工装出现问题而出现质量事故,操作者不担负相应责任。但是操作者发现设备、工具、工装等出现问题应马上停止工作,向生产主管领导汇报,对于因操作失误而引起质量事故的,应对本事故负全部责任。

  7、积极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经采纳在产品质量提高、操作便捷、消耗降低方面有成效的,给予相应的积分奖励。

  8、发现公司产品存在设计、工艺、标准、图纸有缺陷的,经技术部确认之后增加相应分值。

  9、对质量意识淡薄,对要求整改纠正时态度恶劣或拒绝签字的扣5分。

  五、质量奖惩的实施:

  1、每月、半年、年终对质量生产优秀员工奖励,由公司每年拿出相应资金成立质量奖励专项基金。对已优秀员工以奖金形式发放。对于罚款将进入质量奖励专项基金。

  2、基准分值评判由品管部负责,品管部负责统计各员工积分。对于因报废、不合格而产生的处罚由品管部负责调查处理。

  3、月初由品管部做出上月质量报告,在质量、技术部门审议后做出奖励或处罚决定。经总经理批准后现场公布。并报财务部门纳入当月工资计算。

  4、受奖罚人员思想沟通由责任人直接主管部门负责。责任人应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签字接受奖罚。不服裁决的`在接到通知2日内可向总经理进行申诉。

  5、本规定解释权归公司生产部,由品管部执行落实。未尽事宜或特殊情况的处理由总经理裁定。

质量奖惩制度 第6篇

  为了大力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学质量,根据县局的全面提升教学质量年活动实施方案,街道中心校结合教学的实际情况,举行月质量调研活动及学期期末调研活动,为了表彰优秀,激励后进,特制定本制度:

  一、参考依据

  以本次调研的上一次量化考核成绩作为依据。

  二、奖惩

  1、语数英每次调研成绩位居全街道同年级同学科前三名的分别奖励现金50、40、30元。

  2、语数英每上升一个名次奖励现金10元。

  3、语数英每次调研成绩位居全街道同年级同学科后三名的由教研室组织召集开会,帮助分析成绩并进行诫勉谈话(相比上一次有进步名次的不用参与谈话)。最后一名的并作出书面说明。

  4、语数英连续两次位居后三名的学科教师由中心校校长进行诫勉谈话。

  5、在一学年两次期末质量调研中,量化成绩位居同年级同学科后1/3名次的,并且未进步2个名次的(依据以年终的期末考试),报考县局招聘教师时学校不予出具证明。

  6、在县局的历次质量抽测中,学生成绩位居全县后1/3名次的课任教师,当年所有的评先树优一票否决。

  三、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中心校。

质量奖惩制度 第7篇

  为激励教师认真工作,提高教学质量,制定本制度。

  1、位次奖惩:较上期位次每进一位奖励100元,每退一位惩50元。位次名列前茅的提名为优秀教师候选人。分差在2分以内不计退位。

  2、优生数奖:班级优生数每出现一人奖励班主任以及全体统考科目教师(含班主任所任学科)各30元。优生数增加最多的班主任提名为学期优秀班主任候选人。优生数每减少一人惩所在班全体统考科目老师各30元。

  3、县抽考奖:单科排位进入所在类别学校中游及以上的,提名为优秀教师候选人。居倒数10位以内的惩100——300元。

  4、点上教师奖惩:单科排位名列第1,2、3名的分别给予300、200、100元的奖励,居倒数位次者将不再聘用或调动岗位。

  5、非统考科目奖惩:在县级抽查中名列前茅的奖励200——500元,并提名为优秀教师候选人。倒数位次的惩20元。

  6、本制度牵涉到的数据以镇统考数据或县抽考数据为准,若考风不正成绩失真,则取消执行本制度。本制度执行不和上级相关制度发生联系,上级相关制度由上级执行,本校不重复奖励和惩处。

  7、本制度从20xx年春季执行。优生考虑开学初的转出,但不考虑中途转出,也不考虑转进。

质量奖惩制度 第8篇

  为了更好地抓好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制定以下教学质量评估制度:

  1、执行教学质量与年度考核、职称(教师课堂教学评估)、奖金挂钩。

  2、教师所任教的学科学生总评成绩,在场统考中名列全场第一、第二、第三名(按场排名),分别给予奖励200元、150元、100元,年度考核、课堂教学评估为优秀或称职。

  3、教师所任教的学科学生总评成绩,农场统考中在上一学期该年级学科农场排名的基础上,每提高一个名次奖励30元,以鼓励接受起点低的科任教师。

  4、教师所任教的学科学生总评成绩,在场统考中名列全场倒数第一(除达标外)或被农场扣罚的,年度考核、课堂教学评估不得评为优秀。也不得评为先进教师。

  5、为学校承担上级下达的教学工作以外的其它工作任务(如文艺节目排导、演讲、体育、美术项目的指导等),并完成任务成绩良好的,其所任教的学科学生总评成绩,学校可根据情况给予提高档次进行评估

质量奖惩制度 第9篇

  1、目的

  为提升产品质量,通过奖优罚劣的手段,以提高全员的积极性、责任感,从而有效的达到激励 全员参与,全员品管之目的。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厂所有部门工作(生产)场所的所有人员。

  3、定义;

  3、1质量:一组固有的特性满足要求的程度。

  3、2品质异常:本制度所异常是在日常生产活动中,依据客户提供的资料和公司的规范工艺文件作业标准可以避免非预期的质量不良,且该不良判定责任为岗位工作人员,或其它可经目视或检验工具发现而未发觉的质量事件。

  3、3质量事故的[定义

  3、3、1按事故损失分:

  a)一般质量事故:事故给公司带来的经济损失小于或等于500元的。

  b)严重质量事故:事故给公司带来的经济损失大于500元而小于20xx元的。

  c)重大质量事故:事故给公司带来的经济损失在20xx元以上的或严重影响公司声誉的经济损失计算时,包括材料成本和返修人工。工具。电费等所有估算值。

  4、奖励细则

  4、1操作员工的奖励

  4、1、1能及时发现本工序产品质量隐患,避免质量故发生者,每举报一次,给予奖励10-50元/次;

  4、1、2发现工艺/技术文件bom表以及装箱清单等编写错误,避免质量故发生者,每举报一次,视其影响程度,给予奖励10-50元/次;

  4、1、3发现检验员将不合格品误判为合格品,避免或减少质量损失者,每举报一次,视其影响程度,给予奖励10-50元/次;

  4、1、4互检时及时发现上工序产品存有严重质量问题,避免不合格品流入下工序者,每举报一次,给予奖励10元/次;

  4、1、5对本工序存在的质量问题或隐患,能积极提出改善建议被采纳者,视其改善效益,给予奖励20-100元/次。

  4、1、6月度质量统计中,员工在本职工作上未造成质量事故的,且配合质量工作者;由所属部门的主管及质检员共同评选出1-3名人员,并推举为“质量标兵”经审查确定后;给予奖励30-50元/人。

  4、2关键工序的奖励

  4、2、1成品入库前检测:月度质量统计中,未造成后工序或客户投诉(退货)附件缺失、给予奖励20-100元/人;

  4、3专职品管员的奖励

  4、3、1月度质量统计,iqc当月检验误判次数为0次时(零星不良不计其内,失误次数以不良比率超过其允收水准值为准,误判次数小于3%为准给予奖励200元/人。

  4、3、2月度质量统计,ipqc当月度检验误判次数为0次时,成品抽检或客户验货通过给予奖励200元/人

  4、3、3月度质量统计,当月客户验货通过或没有客诉及被内部抽检通过者,给予奖励200元/人

  4、3、4对本岗位工作存在的质量问题或隐患,能积极提出改善建议被采纳者,视其改善效益,给予奖励20-100元/次

  4、4各职能人员的奖励(仓库/采购/技术等)

  4、4、1月度总结中,在本职工作上从未发生因人为失误而造成质量事故者;由其部门主管推举表现优异者向厂部申请奖励,视其职务重要度给予奖励10-100元/人。

  4、4、2对本职工作上存在的质量问题或隐患,能积极提出改善建议被采纳者,视其改善效益,给予奖励20-100元/次。

  4、4、3在质量改进工作上有重大突出贡献者,由公司总经理或总经理助理颁发特别奖,并召开表彰会进行表彰。

  4、5干部层的奖励

  4、5、1月度统计中,本单位/部门未因人为失误产生批量不合格,且制程抽检合格率及成品不良率均达成目标者;给予其负责人奖励10-100元/人。

  4、5、2干部层其它形式的奖励按条款3、4、2及3、4、3之规定办理。

  5、处罚

  5、1原则

  5、1、1当出现的不合格,属于非批量一般性质的质量事故,对相应岗位的责任按10-20元/次处罚

  5、1、2当出现的不合格,属于批量一般性质的质量事故,对相应岗位的责任按20-100元/次处罚

  5、1、3当出现的不合格,属于非批量严重性质的质量事故,对相应岗位的责任按50-200元/次处罚

  5、1、4当出现的不合格,属于批量严重性质的质量事故,对相应岗位的责任按80-300元/次处罚,或开除和调离岗位。

  5、2操作员工的处罚

  5、2、1未送首件产品确认,造成批量不合格者,给予处罚30元/次,并承担相应的返工或赔偿责任。

  5、2、2未落实自检,造成批量不合格者(不良率超10%时),给予处罚20元/次,并承担相应的返工或赔偿责任。

  5、2、3未落实互检,造成批量不合格流入下工序或客户者(与本工序有相关性的),给予处罚10元/次,并承担相应的返工或赔偿责任。

  5、2、4未落实自检/互检,造成个别产品存有严重缺陷而流入下工序或客户者(如标示牌装错、接线错误等影响性能的不合格),给予处罚5-10元/次,并承担相应的返工或赔偿责任。

  5、2、5当发现民异常,品管员要求改善而未停止改善,继续生产造成不合格品,对员工拉长主管处以50-100元以上的罚款。

  5、2、6故意将不合格品混入到合格品当中或私自报废处理不合格品给当事人以100-200元的罚款。

  5、3关键工序的处罚

  5、3、1成品入库前检测:月度质量统计中,造成后工序或客户投诉(退货)附件缺失、未按作业标准操作/检测,造成后工序或客户投诉(退货)给予处罚10-200元并无偿返检不合格批。

  5、4专职品管员的处罚

  5、4、1未按有关标程序及标准作业,造成首检错误、批量不合格、后工序或客户反馈不合格,不良比率超过5%者;视其造成损失程度,给予处罚10~100元/次。

  5、5各职能人员的处罚(仓库/采购/技术等)

  5、5、1在本职工作上因人为失误而造成质量事故者(包括开错单、发/领错料、使用或管理不善…违反有关程序/制度文件作业);视其造成损失程度,给予处罚10~50元/次,并承担相应的返工或赔偿责任。

  5、6干部层的处罚

  5、6、1现场发生较严重的批量性不合格时,现场干部应承担连带责任,并视其情节扣罚10~50元。

  5、6、2发生重大品质事故(或客户退货)造成严重损失时,相关责任部门主管应承担连带责任,并视其情节扣罚50~500元。

  5、7不合格品返工或赔偿责任说明

  5、7、1返工责任:因故而造成不合格品产生,不合格品可通过挑选/返修等方式加工为合格品时;由此而产生之人力(或费用)损失,由责任人按相应比例无偿承担。(比例)

  5、7、2赔偿责任:因故而造成不合格品产生,且致使不合格品无法使用,须作报废处理或改料以作它用时,由此而产生之原材料、工时的损失,由责任人按相应比例承担。

  5、8不合格品返工或赔偿的责任分配比例

  5、8、1本工序/岗位产生的批量性不合格

  5、8、2操作员未送首件产品确认产生批量性不合格时,1小时内产生之不合格,由操作员100%承担相应的返工或赔偿责任;1小时之后产生之不合格,责任分配比例则为:操作员30%,班长20%,品管员50%。

  5、8、3品管首件确认错误产生的批量性不合格时,其责任分配比例为:操作员20%,品管员80%。

  5、8、4首件确认合格,但操作员未落实自检产生的批量性不合格时,其责任是产线全冲毁负责。

  5、8、5各职能人员因人为失误而造成产品批量性不合格,由当事人100%承担相应的返工或赔偿责任,其部门自行协调处理。

  5、9流入次工序/工程发现的不合格

  5、9、1操作员未落实自检/互检,造成批量不合格流入次工序时(指流出两个或两个以上工序的不合格),其责任分配比例为:直接操作员30%,品管员30%,间接操作员20%,班长20%。

  5、9、2操作员未落实自检/互检,造成个别产品存有严重缺陷而流入次工序或客户者,其责任分配比例为:直接操作员70%,间接操作员30%。

  5、9、3品管人员因批量误判,造成不合格流入次工程时(指流出本单位的不合格),若为来料不合格,则由责任品管员及供应商共同承担;若为制程不合格或客户退货不合格,其责任分配比例品管部80%,生产单位20%,具体细分方式由各单位自行协调。

  6、奖罚程序

  6、1属日常作业中突发而产生的质量奖罚信息,由其部门/单位于事发后24小时内填写<质量奖罚处理单>,并及时知会品管部进行调查、核实,之后再逐级呈送至厂部总经理处批准,最后转财务部实施奖罚。

  6、2属月度质量统计后而产生的质量奖罚信息,由品管部负责按月收集、统计,并将有关质量原始数据汇总后以书面形式通知各部门/单位,再由其部门/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填写<质量奖罚处理单>,逐级呈送至厂部总经理处批准,最后转财务部实施奖罚。

  6、3有关部门/单位人员所产生的奖罚金额,均于当事人当月薪资中体现,并在公告栏上加以公布。

  7、执行奖罚的原则

  7、1具备充分的理由和清晰的证据。

  7、2奖罚的轻重程度应与所产生的经济效益或损失相符合。

  7、3实施处罚时,应提前确认程序/流程/标准的合理性、可操作性及人员资格等,仅在因人为因素(未落实有关标准/无责任感/粗心大意等)造成的不合格时,则执行质量处罚。

  7、4员工对质量处罚不满意时,有上诉的权利,申诉至行政部调查。

  8、本制度未尽事宜,由厂部经理或以上级临时决定奖罚办法。

  9、本制度自批准之日起生效,修正时亦同。

质量奖惩制度 第10篇

  1、范围

  适应于公司内从事管理、生产的所有人员。

  2、目的

  质量是企业的生命。产品质量的优劣直接关系到企业的生存与发展。为了完善本公司质量管理制度,确保公司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提高工作效率,强化团体纪律,使产品质量符合规定要求,达到顾客满意,特制定本制度。

  3、职责

  3.1质量管理部负责对各部门的质量奖罚过程监督。

  3.2总经理负责奖励基金审批。

  4、奖惩原则

  4.1奖惩有据的原则:奖惩的依据是根据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员工的岗位描述及工作目标等。

  4.2奖惩及时的原则:为及时鼓励员工为公司的贡献和正确行为,以及纠正员工的正确行为,使奖惩机制发挥应有的作用。

  4.3奖惩公开的原则:为使奖惩公正、公平,并达到应有的效果,奖惩结果必须公开。

  5、作业流程与奖惩制度内容

  5.1、生产、检验产品质量百分比标准

  5.1.1普通件

  注:检验员抽检过程中,如发现不合格品或废品由生产员对其进行全检合格后通知检验员,检验员再按照以上比例进行重检。

  5.1.2主要件

  钳工、铣工、焊工、钣金、车工生产质量标准及检验标准:技术图纸中标注的主要件,生产员工在加工零件或组装时严格按照图纸、技术要求仔细、认真的进行加工生产及组装,产品不能存在任何缺陷及超出规范要求的误差,严禁不合格品的产生,合格率应达到98%以上。检验员对各环节检验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技术要求对其认真、仔细的进行全检,以保证产品质量使损失减少至最低。

  5.1.3关键件

  钳工、铣工、焊工、钣金、车工生产质量标准及检验标准:技术图纸中标注的关键件,生产员工在加工零件或组装时严格按照图纸、技术要求仔细、认真的进行加工生产、组装,产品不能出现任何缺陷必须保证产品质量100%合格。检验员对各环节检验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技术要求对其认真、仔细的进行全检,生产过程中对无法补救不能满足产品质量的产品做报废处理。

  5.2公司内部质量奖励

  公司每月对员工生产质量状况进行统计汇总分析,并根据质量状况进行奖励。

  5.2.1.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对上道工序进行检验,如发现材料或上道工序产品批量不合格(10件以上)及时上报并隔离,从而避免了本工序不合格品的产生,每次给予奖励100元。

  5.2.2.对当月废品率产生较少的员工给予公司通报表扬并奖励50元;季度内废品率产生较少的员工给予公司通报表扬并奖励100元,半年内废品率产生较少的员工授予“质量标兵”证书并给予奖励300元。

  5.2.3检验员根据日常检验及工作状况,季度内无出现错检、漏检现象公司通报表扬并奖励200元,半年内无出现错检、漏检现象授予“质量标兵”证书并给予奖励300元。

  5-3.原材料控制(含外协件)

  5.3.1.技术部产品工程师根据产品要求制订材料采购标准及技术要求,并发放至采购部和质量部;采购员须按照技术部制订的采购标准选择适宜的供应商采购原材料;质量部根据材料采购标准/技术要求制订检验标准,实施检验;需采购材料无采购标准/技术要求或采购标准/技术要求不明确导致无法采购,每次考核相应产品工程师罚款50元,如影响生产进度,考核相应产品工程师罚款100元;无采购标准/技术要求而采购原材料者,每次考核相应采购人员罚款50元;因采购原材料不合格影响生产者每次考核相应采购人员罚款100元,考核其直接主管罚款200元。

  5.3.2.原材料采购(外协)到厂后仓库保管员清点到货数量填写《入库单》并通知检验员,检验员根据《入库单》对来料按照技术标准、检验标准对每种材料进行抽样检验,抽样比例同上5.1,合格后在《入库单》上签字并出具《检验报告》;仓库保管员根据检验员入库单的签字和《检验报告》办理入库手续。如不合格材料需特采入库,检验员须上报,经质量主管和技术主管签字确认并将特采意见附至检验报告后方可放行。材料未经检验或不合格材料未经质量部主管和技术主管签字确认而办理入库,考核相应采购人员、仓库保管员每人罚款100元。如未上报检验员未经检验的材料已投入使用,考核仓库保管员罚款100元;对已检验合格入库的材料发现批量不合格(10件以上)或在生产使用过程中发现批量不合格,对相应检验员考核罚款200元。对出具虚假检验报告者检验员每次考核罚款100元,同时考核其直接主管罚款200元。

  5.3.3.仓库发往车间的材料须填写《出库单》,《出库单》零件标识清晰、完整(应包含:出库日期、材料名称、规格型号、数量、批号、原材料生产/加工日期等),车间领料人员如发现《出库单》标识不清者可要求仓库保管员予以建立,否则可拒收材料;车间的标准件材料无标识,每次分别考核车间领料员(操作员)罚款50元,导致误用造成质量损失的考核车间领料人(操作员)罚款100元。

  5.4技术管理

  5.4.1.产品工程师负责将客户要求转化为内部技术要求及工艺要求,同时对客户要求转化的正确性及完整性负责,对已转量产的产品因工艺设计不合理或技术要求不明确而导致产品不合格或造成客户重大抱怨,对相关产品工程师责任人考核罚款200元,对其直接主管考核罚款300元。

  5.4.2产品工程师负责现场作业指导及生产过程参数的确定,对已转量产的产品应出具作业指导书及工艺相关技术文件。生产员工按照作业指导书及工艺文件进行操作,如现场操作无作业指导书及工艺文件考核生产操作员罚款50元;导致不合格品产生造成损失者,每次考核生产操作员罚款100元。

  5.5检验管理

  5.5.1无标识的材料、产品转入本工厂,检验员须按不合格品进行处理并上报,隐瞒不报每次考核罚款50元。

  5.5.2检验员检验出产品不合格后有权要求员工暂停生产,以控制不合格品继续产生。如长时间(30分钟以上)不能正常生产通知组长并上报生产部负责人和质量部负责人,如不及时上报影响生产每次考核罚款50元。对检验员发出停止生产要求而生产员工拒不执行者,每次考核罚款50元,同时考核其直接主管罚款100元。

  5.5.3对检验任务应做到急生之所急,当天工作如无故不完成且造成生产停工待料每次考核责任人罚款20元。

  5.5.4检验员根据组装员工组装的产品的不同,进行过程检验。

  5.6现场控制

  5.6.1.生产工艺和作业指导书由技术工程师负责起草并发放至车间,设备的操作指导书由设备工程师负责起草并发放至车间,缺少相关指导一份考核责任人罚款50元。

  5.6.2.生产开始前操作工必须对设备进行点检,确认设备完好后方可开始生产,〝点检表〞应填写完整,内容正确、字迹清晰;如发现设备异常,须立即填写〝设

  备维修申请单〞上报生产部负责人、设备管理员,同时在点检中标注异常情况,未按要求进行点检每次考核相应操作员罚款20元,设备带病作业每次考核操作员罚款50元,记录填写不符合者每次考核操作员罚款10元。点检表每日与生产报表一同交于生产部。

  注:〝点检表〞每天将点检情况按符号划入格内

  完好√ 异常△ 待修 修好 ○

  5.6.3操作员生产过程中应按要求使用或组装相关生产工装、器具、防护工具和产品零部件等,确保产品质量。不按要求使用者导致工具损伤,根据工具价格每次考核罚款20-50元。造成零部件质量损失者根据零部件价格考核罚款30~100元。

  5.6.3.生产过程中操作员须对出现的不合格品及时上报直接主管、检验员,检验员进行登记、隔离、标识和处置并填写“不合格品处置登记表”,对隐瞒不报者,每次考核罚款50元,导致不合格品(批量15/100件以上)流入下道工序者,每次考核罚款100元。

  5.6.4操作员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按工艺要求、作业指导书和设备操作指导书进行生产、组装,根据生产计划填写“交检单”并记录过程、领料数据、合格零件数据、造成废品等,检验员对此数据与“不合格品处置登记表”进行核对,未按要求记录者,每次考核罚款50元,记录填写不清晰,不完整每次考核罚款20元。

  5.6.5各组装员工(首件)根据自行组装产品需要,通知检验员进行过程检验并将检验内容填写“交检单”,检验员检验合格后盖合格章。

  注:严禁标准件丢失,标准件丢失后领用将记录考核中。

  5.6.6对自行生产完毕的半成品、成品,须经检验员抽检,抽检合格后检验员在交检单上签合格章,产品随检验单一起转入下个工序,未向检验员报检而转入下道工序,每次考核直接责任人罚款50元;产品不合格需特采者,须经质量部主管和技术部主管签字确认;产品不合格未经特采而转入下个工序者,考核相关操作人员罚款100元,同时考核其直接主管罚款200元;对已检验合格的半成品在下个工序发现批量(10件以上)均不合格,经确认属本工厂责任者,每次考核检验员罚款200元,考核操作员罚款100元。

  5.6.7生产现场需保持整洁,有序;设备、工具、模具完好无损,摆放整齐,档案完整;现场使用作业指导书、工艺文件完整、有效;现场所用材料、半成品均需放入相应区域且区域标识显著、清晰;定置定位管理有效;发现一处不符合考核车间组长罚款50元。

  6、质量处罚流程

  6.1、质量部开具罚款单

  6.1.1、责任人确认

  6.1.2主管领导确认

  6.1.3报人力资源统计

  6.1.4总经理批准

  6.1.5报财务扣款

  7、质量奖励流程

  7.1、质量部开具奖励单

  7.1.1部门负责人确认

  7.1.2品管部确认

  7.1.3报人力资源统计

  7.1.4总经理批准

  7.1.5报财务奖

质量奖惩制度 第11篇

  一、化验室没有按规定取原料、产品样;或样品未按规程方法分析化验;或做单样;或漏检项目,发现一次就扣除化验室全体50%年终奖励,责任者还加扣一个月工资。

  二、生产未按原料分析数据通过配料计算加料,发现一次扣除生产人员全体50%年终奖励,主要责任者还加扣一个月工资。

  三、供应原料、成品帐物不符,统计亏损差额的价值,从相关管理人员中年终奖或工资中扣除,反则反之。

  四、生产科、化验室(缺一不可) 未会同共同对原料、成品取样,发现一次扣供应科全体50%年终奖,责任者还加扣一个月工资。

  五、车间班组生产出合格产品才能吨位计酬,不合格产品返工的电耗、煤耗、吨位修理费、吨位管理费、吨位工资、损耗的原材料必须从返工班组吨位计酬中扣除,当班组长当月工资的10%也同时扣除。

  六、领导下达错误指令,其所下令应扣金额由下指令的领导负担,造成严重后果时,除经济处罚外,行政上免除其职务。

  七、车间地面堆有物料(包括返料,不包括计划停车清理的物料),扣除造成该现状的责任班组10吨吨位工资,该班组在第二次上班必须全部处理完,否则一次加倍扣除吨位工资,依此类推。车间主任1%的工资也依次同时扣除。

  八、车间所有设备由修理工包机,包机设备的故障率<8小时/月,每±1小时修理工每人加扣10元。修理工不接受车间或厂、科室下达的任务,一次每人扣20元。

质量奖惩制度 第12篇

  1. 总则

  1.1 为了加强对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提高产品质量,明确质量责任,维护企业和员工利益,特制定本规定。

  1.2 本公司员工依照本规定承担产品工作质量责任。

  1.3 本公司鼓励员工钻研业务知识,不断提高岗位技能,对在质量方面做出成绩的部门或个人给予奖励。

  1.4 本公司不允许不注重质量的现象和行为存在,对因此而造成质量事故者将给予处罚。

  1.5 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所有部门的工作(生产)场所的所有人员。

  2、 质量事故的定性范围及类别

  2.1 质量事故的定性范围

  下列行为/现象均属于质量事故:

  2.1.1违反工艺和操作规程,造成重大后果的;

  2.1.2违反标准/合同规定,编制工艺造成严重后果的;

  2.1.3 因错检、漏检,致使不合格原材料进厂或不合格产品出厂,造成经济损失的;

  2.1.4 生产工序间没有按规定进行三检(专检、互检、自检)而出现质量问题,造成损失的;

  2.1.5 因物资/产品保管不善,造成报废/降级/返工/退货的;

  2.1.6 因错发产品/材料,对销售/生产产生影响的;

  2.1.7 因运输维护不当,造成产品/材料受损,而延误交付/生产的;

  2.1.8 因核算失误,下错生产通知单,而造成物资/产品积压的;

  2.1.9 不具备上岗条件,擅自开动生产设备的;

  2.1.10生产现场物品未按规定摆放,造成标识混乱/不全,致使错用的;

  2.1.11生产记录填写不规范,影响产品质量/不符合程序文件规定的;

  2.1.12 各类统计报表,台帐和原始记录不真实、不完整的;

  2.1.13 纠正措施没有按期整改的;

  2.1.14 一次交验合格率没有达到规定要求的。

  2.2 质量事故的类别

  质量事故按造成损失的大小和对本公司声誉影响的不同程度划分为:重大质量事故;严重质量事故;一般质量事故。

  2.2.1 重大质量事故的判定

  a、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0元的;

  、因质量问题造成顾客索赔,并有可能终止合作关系的;

  c、严重影响本公司形象的。

  2.2.2 严重质量事故的判定

  a、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0元且不足10000元的;

  、因质量问题造成顾客退货或拒收的;

  c、对本公司整体形象造成不良影响的。

  2.2.3 一般质量事故的判定

  凡行为/现象属于2.1条规定,造成损失/影响不属于2.2.1条和2.2.2规定范围之内的,均判定为一般质量事故。

  3、 质量事故的处罚

  对于质量事故的责任者,将根据造成事故的归类给予不同程度的处罚,其处罚的办法为下列全部或其中之一

  a、行政处分:包括通报批评、警告、降级、严重警告、留职察看、辞退、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b、罚款;

  c、停职参加学习进行教育;

  3.1 对出现重大质量事故者,责任人行政上给予警告以上处分,罚款500-1000元,部门领导处以罚款100-300元或给予行政处分,

  3.2 对出现严重质量事故者,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或警告处分,罚款100-300元,部门领导处以罚款50-100元或给予行政处分。

  3.3 对出现一般质量事故者,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并罚款50-100元。

  3.4对于连续十二个月内出现两次以上质量事故者,若第一次已给予通报批评,则第二次最低行政处分为警告或降级,第三次最低处分为严重警告,第四 次给予留职查看或辞退,其它情况依次类推,直至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4、 质量奖励的定性范围

  下列行为/现象均属于质量奖励范畴:

  4.1 发现并制止他人违反工艺和操作规程的行为,避免质量事故的发生者;

  4.2 发现工艺编写错误,避免产生严重后果者;

  4.3 发现专检失误,避免或减少质量损失者;

  4.4 积极推进质量改进,使本部门/工序产品质量、工作效率、设备有效利用率提高。材料消耗下降,工作环境改善者;

  4.5 积极向公司提合理化建议,经过采纳,在产品质量提高和材料消耗降低方面有成效的;

  4.6 在对外来往中,维护本公司利益/形象,使公司损失减少、利益增加/形象提高的;

  4.7 因工作成绩突出,受到国家有关部门质量方面奖励/表扬的;

  4.8 在技术改造和新产品开发方面做出贡献的;

  4.9 积级搞好本岗位/部门工作,全年工作成绩突出,产品质量优良,未出现质量事故者。

  5、 奖励的类别

  质量奖励分为:口头表扬、书面表扬、记功、授予质量标兵、记大功。发给奖品或奖金。

  5.1对改进产品质量创造效益/减少(挽回)损失在10000元以上者,可给予记功一次,并按直接效益的1-5%发给一次性奖金或相应奖品。

  5.2 对改进产品质量创造效益/减少(挽回)损失在5000元以上者可进行通报表扬,年终优先推荐参加先进个人的评选,并按直接效益的1-5%发给一次性奖金或相应奖品。

  5.3对创造效益/减少(挽回)损失低于5000元的,可进行口头/书面表扬,并给予一定物质奖励或奖金。

  5.4 对在质量方面做出突出成绩,但不能直接计算其经济效益的,可视其影 响程度大小给予表扬或记功,并发给奖金100-3000元。

  5.5有特别突出贡献者,由公司总经理发给特别奖,并召开表彰会进行表彰。

  6、质量奖惩的实施

  6.1品质部根据有关部门反馈的信息进行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一般事故或奖励报请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6.2 对质量事故责任者进行的罚款,以总经理批准的意见为依据,由相应部门向财务部门出具罚款通知,从责任人当月工资中扣除。

  6.4 对受到行政处分/书面表扬的员工,由人事部记入个人档案,并在公司公开场合公布。

  7 说明:

  7.1本规定解释权归办公室;

  7.2 本规定未定事宜或特殊情况的处理由总经理决定。

  7.3本规定自生效之日起执行。

  8 附则:

  公司主要产品一次交验合格率的规定:

  8.1 高、低压成套电气设备柜体≥ 92%

质量奖惩制度 第13篇

  一、化验室没有按规定取原料、产品样;或样品未按规程方法分析化验;或做单样;或漏检项目,发现一次就扣除化验室全体50%年终奖励,责任者还加扣一个月工资。

  二、生产未按原料分析数据通过配料计算加料,发现一次扣除生产人员全体50%年终奖励,主要责任者还加扣一个月工资。

  三、供应原料、成品帐物不符,统计亏损差额的价值,从相关管理人员中年终奖或工资中扣除,反则反之。

  四、生产科、化验室(缺一不可)未会同共同对原料、成品取样,发现一次扣供应科全体50%年终奖,责任者还加扣一个月工资。

  五、车间班组生产出合格产品才能吨位计酬,不合格产品返工的电耗、煤耗、吨位修理费、吨位管理费、吨位工资、损耗的原材料必须从返工班组吨位计酬中扣除,当班组长当月工资的10%也同时扣除。

  六、领导下达错误指令,其所下令应扣金额由下指令的领导负担,造成严重后果时,除经济处罚外,行政上免除其职务。

  七、车间地面堆有物料(包括返料,不包括计划停车清理的.物料),扣除造成该现状的责任班组10吨吨位工资,该班组在第二次上班必须全部处理完,否则一次加倍扣除吨位工资,依此类推。车间主任1%的工资也依次同时扣除。

  八、车间所有设备由修理工包机,包机设备的故障率,并及时知会品管部进行调查、核实,之后再逐级呈送至厂部总经理处批准,最后转财务部实施奖罚。

  6、2属月度质量统计后而产生的质量奖罚信息,由品管部负责按月收集、统计,并将有关质量原始数据汇总后以书面形式通知各部门/单位,再由其部门/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填写,逐级呈送至厂部总经理处批准,最后转财务部实施奖罚。

  6、3有关部门/单位人员所产生的奖罚金额,均于当事人当月薪资中体现,并在公告栏上加以公布。

  7、执行奖罚的原则

  7、1具备充分的理由和清晰的证据。

  7、2奖罚的轻重程度应与所产生的经济效益或损失相符合。

  7、3实施处罚时,应提前确认程序/流程/标准的合理性、可操作性及人员资格等,仅在因人为因素(未落实有关标准/无责任感/粗心大意等)造成的不合格时,则执行质量处罚。

  7、4员工对质量处罚不满意时,有上诉的权利,申诉至行政部调查。

  8、本制度未尽事宜,由厂部经理或以上级临时决定奖罚办法。

  9、本制度自批准之日起生效,修正时亦同。

质量奖惩制度 第14篇

  1、目的

  为加强质量管理及对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提升公司产品质量,达到客户满意,通过奖优罚劣的手段,强化全员质量意识、责任感,建立质量责任制度和奖罚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生产车间所有员工。

  3、奖罚原则

  对员工的奖惩实行以精神鼓励和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奖惩为辅的原则。奖惩原则:奖优罚劣,奖勤罚懒,鼓励上进,鞭策落后;奖罚公平、公正、公开;合情、合理、合法。

  4、本奖罚制度申明:奖罚只是手段,提高产品质量才是目的,

  所有处罚均不可以替代客户处发生的质量事故责任。

  5、职责

  5.1品管部负责质量取证工作,生产主管、各班组长积极做好配合工作。

  5.2主管生产经理、品管部负责人负责质量奖惩处置工作。

  6、质量事故的定性范围及类别

  6.1质量事故的定性范围,下列行为、现象均属于质量事故:

  6.1.1客户投诉产品质量问题,确定本批次产品质量合格率低于98%目标的。

  6.1.2返修后再次遭到客户投诉,产品质量合格率低于99.5%的。

  6.1.3未按照客户工艺要求作业,致使不合格品流出遭客户投诉的。

  6.1.4违反工艺和操作规程,造成重大后果的。

  6.1.5因错检、漏检、误判致使不合格品进厂或不合格品出厂,造成公司品牌形象受损或经济损失的。

  6.1.6生产工序间没有按规定进行三检(专检、互检、自检)而出现质量问题,造成损失的。

  6.1.7因错发或漏发产品物料,对生产环节造成影响的。

  6.1.8因点料错误给后续工程造成影响的。

  6.1.9上料员上错物料造成批量贴装不良的。

  6.1.10因操机员调机不及时致使批量贴装不良的`。

  6.1.11炉前操作不当造成批量手贴不良并流入到炉后的。

  6.1.12炉后目视不当并大批量不良流出的。

  6.1.13因包装维护不当,造成产品受损,导致客户抱怨而延误交付、生产的。

  6.1.14生产现场物品未按规定摆放,造成标识混乱、不全,致使错用的。

  6.1.15生产记录填写不规范,影响产品质量,不符合程序文件规定的。

  6.1.16各类统计报表,台帐和原始记录不真实、不完整的。

  6.1.17纠正措施没有按期整改的。

  6.1.18其它影响产品质量的情形,造成损失的。

  7、奖励细则

  7.1作业员的奖励

  7.1.1能及时发现本工序产品质量隐患,避免批量不合格品发生者,每举报一次,视情况经核实给予

  奖励10元-50元/批。

  7.1.2交付的产品在一定时间(暂定2个月)内未遭到客户投诉,经核实给予奖励10元/批。

  7.1.3对本工序存在的质量问题或隐患,能积极提出改善建议并被采纳者,视其改善效果,给予奖励

  20-50元/次。

  7.1.4月度工作总结中,在本职工作上从未发生因人为失误而造成质量问题,给予奖励10元/人。

  7.1.5在本职工作中对质量改进有重大突出贡献者,经核实给予奖励10-30元/人。

  7.1.6其他奖励情形,结合各部门评估后决定奖励金额。

  7.2品管员的奖励

  7.2.1月度质量统计中,当月无一次错检、漏检、误判,经核实给予奖励50元/人,(零星不良不计

  其内,失误次数以合格率低于质量目标98%为准)。(原始数据来源于《FQC首件确认单》、《品质异常报告单》及《FQC检验不良记录表》、《客户投诉记录表》,组长负责月度统计。

  7.2.2对本岗位工作存在的质量问题或隐患,能积极提出改善建议并被采纳者,视其改善效果,给予

  奖励20-50元/次。

  7.2.3在本职工作中能及时发现重大批次不良,避免了不合格品出厂,视情况经核实给予奖励20元

  -50元/批。

  7.2.4交付的产品在一定时间(暂定2个月)内未遭到客户投诉,经核实给予奖励15元/批。

  7.2.5其他奖励情形,结合各部门评估后决定奖励金额。

  7.3班组长的奖励

  7.3.1月度统计中,本部门未因人为失误产生批量不合格,且成品检验合格率及成品不良率均达成目

  标者;给予其负责人奖励50元/人。(原始数据来源于《FQC检验不良记录表》、《客户投诉记录表》)。

  7.3.2交付的产品在一定时间(暂定2个月)内未遭到客户投诉,经核实给予组长奖励20元/批。

  7.3.3其他奖励情形,结合各部门评估后决定奖励金额。

  8、处罚细则

  8.1作业员的处罚

  8.1.1未进行首件确认而发生不合格,作业者处罚20元/次。

  8.1.2未按客户工艺文件和图纸要求生产的,作业者处罚20元/次。

  8.1.3生产产品质量异常(同一批次同一位置同一不良现象5件以上为异常),直接作业者罚10元次。

  8.1.4因工作马虎,粗心大意,导致特重大品质异常事故的,直接责任人罚50元/次。

  8.1.5恶意制造品质事故,当事人罚50元/次,情节严重的罚100元至500元/次。

  8.1.6违反生产流程、工艺和操作规程者,造成公司损失的,罚20元/次。

  8.1.7生产工序间未按规定进行三检(专检、互检、自检)而出现质量问题,造成损失的,罚20元次。

  8.1.8客户投诉产品质量问题,确定本批次产品质量合格率低于98%目标的,罚20元/次。

  8.1.9返修后再次遭到客户投诉,产品质量合格率低于99.5%的,罚30元/次。

  8.1.10因错点、错发或漏发产品物料,对生产环节造成影响的,罚20元/次。

  8.1.11其他处罚情形,结合各部门评估决定处罚金额。

  8.2品管员的处罚

  8.2.1因错检、漏检、误判致使不合格品进厂或不合格品出厂,罚20元/次。

  8.2.2客户投诉产品质量问题,确定本批次产品质量合格率低于98%目标的,罚20元/批。

  8.2.3返修后再次遭到客户投诉,产品质量合格率低于99.5%的,罚30元/批。

  8.2.4其他处罚情形,结合各部门经理评估决定处罚金额。

  8.3班组长的处罚

  8.3.1现场发生较严重的批量性不合格时,现场组长应承担连带责任,并视其情节扣罚10-50元。

  8.3.2发生重大品质事故(或客户要求返工退款)造成严重损失时,相关责任部门组长应承担连带责

  任,并视其情节扣罚30-200元。

  8.3.3其他处罚情形,结合各部门经理评估决定处罚金额。

质量奖惩制度 第15篇

  1.1 提高员工的质量意识和质量成本意识,以形成预防为主和主动改进质量的氛围。

  1.2 实行制度管理,使质量工作做到责任明确,奖惩合理、有据,杜绝乱罚现象。适用于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质量活动相关的所有员工及部门。

  3.1 重奖和首次错误注重改进轻罚、重复错误实行重罚的原则。即对保证和提升产品质量做出贡献或进行质量方面小改小革的予以重奖,以鼓励员工创新和持续改进;对首次出现错误没有造成损失或造成损失较小且责任人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并提交、落实、执行到位的纠正措施的,减轻处罚;对因工作质量不负责而引起的简单、重复质量事故予以重罚,以加强员工的责任心和提高工作质量。

  4.1.1 质量管理部负责内反馈没有争议的质量问题的奖惩的核实和提报。

  4.1.2 质量管理部门负责内反馈有争议的和外反馈质量考核、赔偿的核实和提报,组织重大质量事故及责任不明确问题、售后服务、退换货问题的责任追究,质量奖惩审核、批准的承办,奖惩通报的拟定和发布,奖惩投诉的落实等。

  5.1 售后费用:是指产品售出后,为履行合同约定的明确的售后条款内容应发生的一切费用,包含但不局限于配件费、材料费、人工费、差旅费、赔偿费等。

  5.2 客户索赔:客户因质量问题,依据与公司签订的相关协议或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公司进行的索赔、考核费、罚款等。

  5.3质量事故:指产品质量原因而造成的事故或问题。

  5.4 新产品:指新开发的产品或产品性能有重大改进且产品型号发生变化的产品。

  5.5 新工艺:指制定工艺时本公司没有应用过的工艺或新设计的工装。

  5.6 内部反馈:指公司内部与质量有关的信息反馈(是指产品交付之前和交付过程中)。包括设计、工艺、采购、物流、制造、检验、销售合同的签订与评审、发货、管理等方面的质量信息。

  5.7 外部反馈:指产品出厂后和销售合同执行过程中的质量信息反馈(产品交付后)。包括产品运输、外部存放、外部检查、交付、使用、服务、销售合同的履行等方面的质量信息。

  5.9 主要责任人: 指有多个责任人时,在质量事故中起主要作用的直接行为人。

  5.10 次要责任人: 指有多个责任人时,在质量事故中起一般作用的直接行为人或校对、审核人员。

  5.11 管理责任人:指因管理失误发生质量事故的管理人员和(或)所在部门的负责人。

  5.12 连带责任人:指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时,对其负有管理责任的直接领导、间接领导及主管领导。

  5.13 合理纠正措施:指其内容含有事故描述、原因分析、纠正措施、实施责任人、完成时间,且描述清晰、原因分析准确、纠正措施可行且能达到目标、完成时间合理的纠正措施。

  ① 对保证和提升产品质量做出贡献的、降低质量成本有直接效果的、在质量的`小改小革方面做出成绩的实施人(需成立质量提升项目或提出合理化建议获得采纳)和取得成果的QC小组,由所在部门向质量管理部门提出验收申请,经质量管理部门验收确认后提出奖励通报。

  ② 发现质量问题的人(不含本工序检验员),可口头报告检验员和本部门主管或质量经理,经前述的知情人员确认后质量管理部门按规定提出奖励通报。

  ③ 根据外部反馈的信息,相关部门或质量管理部门根据本规定认为需要奖励的,由质量管理部门将事实核实清楚后提出,并按规定办理。

  ④ 通过会议形式提出的奖励,由质量管理部门按会议决定执行。

  ① 检验员、管理部门、本部门主管检查发现或其他发现人报告的质量问题,发现人和责任人的主管核实后告诉责任人,由发现人或责任人的主管填写《不合格处理单》或以电子文件形式,写明发现问题的时间、地点、产品编号及问题描述,签名后,交质量管理部门按规定办理,提出质量考核通报。

  ② 根据外部反馈的信息,相关部门或质量管理部门根据本规定认为需要处罚的,明确责任以及质量事故类别,由质量管理部将事实核实清楚后提出,并按规定办理; 责任不明确的问题、退换货问题、重大质量事故由质量管理部组织召开分析会,通过会议形式提出处罚,由质量管理部门按会议决定执行,并提出质量考核通报。

  a) 奖、罚总额一次在10000元及以下,由质量管理部提出,主管质量公司常务副总审批。

  b) 奖、罚总额一次在10000元以上,由质量管理部提出,主管质量常务副总审核,总经理批准;

  审批后的质量奖励/考核通报,由质量管理部分发给财务及相关责任部门,并张贴在公告栏予以公示,奖励/考核金额由财务直接在责任人或部门当月工资中分发或扣除;。

  被奖、罚人员或部门对奖、罚有异议的,从通报发出之日起三日内(当事人出差、请假顺延)可向质量管理部提出书面申诉,过时视为默认。质量管理部门接到申诉后三日内核实并给出处理意见,必要时提交主管质量的常务副总仲裁。

  主管质量常务副总接到申诉后调查取证,给出仲裁意见,仲裁结果在公司内为最后裁决,相关部门或人员必须执行。

  6.2.1 QC小组活动取得成果并通过公司评审的,一次性奖励小组500元;在省级或主机厂家获奖的,公司再奖励1000元。

  6.2.2小改小革解决了质量问题、提升了产品性能、降低了成本的,一次性给予100~300元奖励。

  6.2.3 发现影响产品性能和(或)结构设计强度的重大质量隐患并提出论据者,奖励200~500元/次。

  6.2.4 后工序发现产品一般质量隐患、一般质量缺陷,奖励50元/次。

  6.2.5发现产品重大质量缺陷,奖励100元/次。

  6.2.6 举报违反工艺纪律、隐瞒质量差错的,奖励100元/次。

  6.2.7制造实施前发现设计、工艺错误避免造成损失的非设计、校对、审核人员,奖励50元/次。

  6.2.8对解决质量难题的个人或组织(不含立项解决的问题),提请公司会议讨论给予特别奖励,除奖金外,还可给予公司嘉奖。

  b) 对次要责任人和连带责任人分别按直接责任人处罚额度的50%、20%处罚;

  c)有明确带岗关系的,徒弟发生质量事故时师傅承担罚款的30%,徒弟承担罚款的70%。

  d)无法追究到个人但能够追究到作业班组,由该作业班组共同承担,作业组班的责任为平均责任的2倍。

  a) 对不按本规定执法或乱罚、私了的,罚相关责任人200元/次。

  b) 对出现质量事故后有意刁难,干扰核查人员工作的事故责任人,每次处500元罚款。

  d) 个人一年内因一般质量事故及以上质量事故主要责任、直接责任、管理责任受过质量处罚的,取消评先资格。

  e) 班组一年内累计被处罚人达到3人次及以上的,取消本班组评先资格。

  f) 对样机、样品试制阶段出现的质量事故,根据事故的性质,报请公司总经理批准,酌情减轻处理。

  7.2 本规定要求与公司其它制度不一致时以本规定为准。

质量奖惩制度 第16篇

  一、化验室没有按规定取原料、产品样;或样品未按规程方法分析化验;或做单样;或漏检项目,发现一次就扣除化验室全体50%年终奖励,责任者还加扣一个月工资。

  二、生产未按原料分析数据通过配料计算加料,发现一次扣除生产人员全体50%年终奖励,主要责任者还加扣一个月工资。

  三、供应原料、成品帐物不符,统计亏损差额的价值,从相关管理人员中年终奖或工资中扣除,反则反之。

  四、生产科、化验室(缺一不可) 未会同共同对原料、成品取样,发现一次扣供应科全体50%年终奖,责任者还加扣一个月工资。

  五、车间班组生产出合格产品才能吨位计酬,不合格产品返工的电耗、煤耗、吨位修理费、吨位管理费、吨位工资、损耗的原材料必须从返工班组吨位计酬中扣除,当班组长当月工资的10%也同时扣除。

  六、领导下达错误指令,其所下令应扣金额由下指令的领导负担,造成严重后果时,除经济处罚外,行政上免除其职务。

  七、车间地面堆有物料(包括返料,不包括计划停车清理的'物料),扣除造成该现状的责任班组10吨吨位工资,该班组在第二次上班必须全部处理完,否则一次加倍扣除吨位工资,依此类推。车间主任1%的工资也依次同时扣除。

  八、车间所有设备由修理工包机,包机设备的故障率

质量奖惩制度 第17篇

  一、总则

  1、为了加强员工的质量意识,减少生产过程中的质量问题,提高产品的质量,降低成本,明确质量责任,完善本公司质量管理制度,确保产品质量符合规定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2、本公司鼓励员工钻研业务知识,不断提高岗位技能,对在质量方面做出成绩的部门或个 人给予奖励。

  二、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所有与质量有关的过程及人员。本公司员工依照本规定承担产品工作质量责任。

  三、实施程序

  1、奖罚由质量管理部门在《奖罚单》上填写奖罚理由,送到主管人事行政相关人员处拟定奖罚意见,报总经理批准。

  2、 行政人事部门负责人予以通告并将《奖罚单》送财务部执行。

  3、 质量事故定义

  3.1 按事故损失分为:

  a. 一般质量事故:事故给公司带来的直接经济损失小于或等于 500 元的。 b. 严重质量事故:事故给公司带来的直接经济损失大于 500 元而少于 20xx元的。

  c. 重大质量事故:事故给公司带来的直接经济损失在 20xx 元以上的或严重影响公司声誉的。 (质量经济损失计算时,包括材料成本和返修人工、工具、电费等所有加工、返工和处理的'一切费用的估算值)

  四、 内容:

  1、 奖励:

  1.1 下列情形之一者可以得到适当的奖励:

  a 及时发现并制止他人违反工艺和操作规程的行为,避免质量事故的发生者,奖 100 元;

  b 及时发现技术设计以及工艺错误,避免质量事故发生,减少质量损失者,奖 100 元;

  c 对质量管理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在产品质量提高和材料消耗降低方面有成效的,奖 200 元;

  d 能保质保量出色完成任务具有很强的质量意识的,月度质量事故为零的,每月奖 100 元;

  e 在一年当中,因工作成绩突出,产品质量明显提高,给公司带来显著效益的,奖 200 元;

  2 处罚:

  2.1 故意隐瞒质量问题或缺陷,一经发现每次罚款 100 元;

  2.2 违反工艺和操作规程,造成严重后果的,一经发现,每次最少罚款 100 元;造成经济损失属严重或重大质量事故的,要加重处罚。

  2.3 生产工序间没有按规定进行自检和互检,出现质量问题,一经发现每次罚款 50 元;

  2.4 未严格按检验标准检验,检验方法不对致使不合格原材料进厂或不合格产品出厂,出现质量问题者,一经发现对责任人每次罚款 50 元;

  2.5质检人员检验认定不合格的物资,私自出库造成质量问题的,一经发现对仓管人员每次罚款 50 元;

  2.6 出货检验中,配件与装箱清单不符,少装、漏装或者错装,造成质量影响的,一经发现每次罚款 50 元;

  2.7 当出现不合格,属于一般性质量事故,对相应的岗位责任人员按 50 元/次处罚,并记当月本部门质量事故一宗。

  2.8 当出现不合格,属于非批量的严重质量事故,对相应的岗位责任人员按 100 元/次处罚,对相应的责任班组长按 50 元/次的处罚,并记当月本部门质量事故一宗。

  2.9 当出现不合格,属于批量的严重质量事故,对相应的岗位责任人员按 200 元/次处罚,对相应的责任班组长和质检人员按 100 元/次的处罚,并记当月本部门质量事故一宗。

  3 质量责任区分:

  3.1 当质量事故是质检人员发现的,并即时上报处理的,如属一般质量事故可免除质检人员责任。否则按上 2.1~2.9 进行处罚。

  3.2 当质量事故是班组长发现的,并即时上报处理的,如属一般质量事故可免除班组长责任。否则按上 2.1~2.9 进行处罚。

  3.3 当质量事故是操作人员自己发现的,并即时报质检或班组长处理的,如属非批量性质量事故经济损失小于 500 元的可免除操作人员责任,否则按上

  4.2.1~4.2.9 进行处罚。

  3.4 当质量事故起因是由工艺技术或工艺计划资料指引误导的,可同时免除生产和质检责任,如属严重质量事故的,对相应责任人按 100 元/次处罚;如属重大质量事故的,对相应责任人按 200/次处罚。

  3.5 如果是原材料造成的不合格,对使用不合格原材料的操作者处罚100元/次,质检人员50元/次。

  3.6 如果后工序发现前工序质量事故,并继续使用,责任由使用工序承担,处罚操作者100元/次。

  3.7 当发现品质异常,质检员要求改善而未停止改善,对检验员置之不理,没有进行改善措施,继续生产造成的不合格,按该类不合格在本制度中的相关条款所表述的两倍以上扣罚责任者和班组长。

  3.8 如属外协厂责任,所有经济损失由外协厂自行承担。

质量奖惩制度 第18篇

  1、目的和适应范围

  1.1目的:为规范企业员工奖惩方法,做到奖罚分明,特制定本制度。

  1.2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全体在职员工。

  2、职责

  2.1综合管理部负责按本制度对全体员工执行奖惩;负责受理各部门提报的奖惩申请;

  2.2各部门部长负责提报部门员工各项考核的奖惩申请;

  2.3综合管理负责除工资降级、降职、辞退和开除外其他惩罚项目的最终审批;

  2.4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人员负责所有奖励项目及工资降级、降职、辞退和开除处罚项目的最后审批;

  2.5人力资源组(部)负责对有关奖惩处罚进行记录和存档;

  3、工作程序

  3.1奖励工作程序

  3.1.1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所在部门提名并出具书面报告;

  3.1.2所在部门分管领导会同综合管理部审核;

  3.1.3总经理批准;

  3.1.4财务部、人力资源组(部)、相关部门等依照执行;

  3.2处罚工作程序

  3.2.1员工举报、所在部门向综合管理部报告、公司领导发现后向综合管理部通报或综合管理部通过检查发现有员工违纪行为;

  3.2.2综合管理部会同违纪员工所在部门分管领导进行调查落实,形成书面报告;

  3.2.3综合管理部依据本制度的有关规定对违纪员工做出处罚决定,但处罚决定是工资降级、降职、辞退或开除的处分决定还须报总经理批准;

  3.2.4所在部门部长与违纪员工面谈并确定改进计划;

  3.2.5财务部、人力资源组(部)、相关部门等依照执行;

  4、过程控制

  4.1奖励

  4.1.1奖励等级与形式分为通报表扬、荣誉称号、调薪和晋升等,奖励方式为授予荣誉称号、颁发证书奖状和奖金等,奖励时间分为年度奖励和不定期奖励等。

  4.1.2通报表扬又分为嘉奖、记功、突出贡献奖;

  4.1.2.1嘉奖有下列事实之一者(但可能不仅限于以下事实)或产生直接经济效益在1000元以下者,可予以嘉奖,同时奖励现金50元:

  4.1.2.1.1上级临时交代的重要工作任务完成及时、出色者;

  4.1.2.1.2拾金不昧,有善行佳话为公司以外人员或单位或媒体称道,为公司誉者;

  4.1.2.1.3具有优秀品德且有两次以上具体事实证明,可为公司楷模,有益于公司及员工树立良好风气者;

  4.1.2.1.4对公司公共财物机械设备一贯能悉心爱护,表现突出者;

  4.1.2.1.5能为公司献计献策,对生产技术、管理制度或质量体系运作等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者;

  4.1.2.1.6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前提下,有两次以上事例证明能顾全大局,对其它部门工作给予大力协助者。

  4.1.2.2记功有下列事实之一(但可能不仅限于以下事实)或产生直接经济效益在1000~10000元之间者,予以记功并奖励300元。

  4.1.2.2.1全年度嘉奖达到五次者记功一次,由人力资源组(部)统计后,直接报总经理批准;

  4.1.2.2.2在生产技术、管理制度或质量体系运作等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并经采纳,产生了直接经济效益;

  4.1.2.2.3大胆实施革新,节约物料或对废料利用,在提高效率和产品质量及成本控制方面有突出贡献者;

  4.1.2.2.4公司遇到非常事故,如灾害事故等,能临机应变,措施得当,为公司减少损失具有功绩者;

  4.1.2.2.5对公司有显著贡献的特殊行为者,如善行被国家有关部门树立为典型等;

  4.1.2.2.6检举或制止违规及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在经营管理或质量控制等方面有突出贡献者;

  4.1.2.2.7敬业精神或协调能力出色,部门凝聚力强,工作成绩突出,足可为公司楷模者;

  4.1.2.2.8员工连续一年未请假或迟到早退者,经审查确认后授予全勤记功奖;

  4.1.2.3突出贡献奖有下列事实之一(但可能不仅限于以下事实)或产生直接经济效益在10000元以上者,授予突出贡献奖,并奖励现金800元。

  4.1.2.3.1全年度内记功达到五次者授予突出贡献奖一次,由人力资源组(部)统计后,直接报总经理批准;

  4.1.2.3.2遇有意外事件或灾害,能奋不顾身,临危不俱,敢冒风险,救护人员及公司财产脱离危险,因而减少损失者;

  4.1.2.3.3对生产技术、管理制度或质量体系运作建议改进,提出合理化建议经采纳施行,在提高效率和产品质量及成本控制方面成效显著者;

  4.1.2.3.4有其他重大功绩者

  4.1.3荣誉称号分为优秀团队、优秀管理者、优秀员工、业务能手等;

  4.1.3.1业务能手符合以下条件(但可能不仅限于以下条件)者,授予业务能手称号,并奖励现金100元。

  4.1.3.1.1本职工作月计划按时完成100%以上(不论主观或客观原因未完成均不算数);

  4.1.3.1.2完成工作的质量通过率(或达标率)在95%以上;

  4.1.3.1.3有一件以上事例证明因有其协助或指导,同事的工作才得以完成(协助不是指应有的工作配合而是指应由该同事须独立完成的。,但因为其工作能力或业务不熟练等原因不能独立完成的工作);

  4.1.3.2优秀员工符合以下条件(但可能不仅限于以下条件)者,授予优秀员工称号,并奖励现金150元。

  4.1.3.2.1全年从未出现过迟到、早退等任何违纪行为,也从未受过罚款或其他书面惩戒;

  4.1.3.2.2全年事假次数少于4次,且在3天(含)以内,以及全年病假时数不超过4天者;

  4.1.3.2.3全年未考勤次数在5次(含)以内(指公事以外、两日内办理申报手续的未考勤);

  4.1.3.2.4工作时间内从不出现串岗、闲聊现象(指聊与工作无关的事);

  4.1.3.2.5本职工作计划和临时交办工作按时完成率在95%(含)以上,所完成工作通过率(达标率)在90%以上;

  4.1.3.2.6服从上级工作安排,从未出现过顶撞上级或拒不执行上级工作安排的行为;

  4.1.3.2.7全年从未出现过与同事、往来单位或客户发生争吵或打架的现象(因对某工作的观点不同而引发的同事之间的讨论或争执不算);

  4.1.3.2.8从不推卸工作责任,对同事或上级勇于当面提出不同意见,从不背后议论事非、造谣生事(含夸大事实);

  4.1.3.3优秀管理者符合以下条件(但可能不仅限于以下条件)者,授予优秀管理者称号,并奖励现金200元。

  4.1.3.3.1严格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从未出现过纵容或包庇现象,所负责的工作或部门从未出现过严重违反公司制度的事(指给公司造成了损失的事)或人(指因违纪而被公司辞退或开除的人);

  4.1.3.3.2能主动协调好部门内部的各种关系,所负责的工作或部门工作目标完成率在95%以上;

  4.1.3.3.3有事实证明,从不推卸责任,能积极配合公司其他部门或同事的工作,对在工作中发现的各种问题能及时解决;

  4.1.3.3.4有事实证明,对所负责的工作或部门的.工作流程、有关制度能及时提出修正意见,经实际证明操作性强;

  4.1.3.3.5所辖部门员工积极性高,工作敬业,从未有过因此而影响其他部门或同事工作任务完成的事件。

  4.1.3.4优秀团队符合以下条件(但可能不仅限于以下条件)者,授予优秀团队称号,并奖励现金300元。

  4.1.3.4.1部门内部团结协作精神强,从未出现过(含与部门以外人员)吵架、打架等现象;

  4.1.3.4.2部门员工违反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事例全年累计在5项(含)以内(包括非工作原因和请假以外的未考勤均视同违纪);

  4.1.3.4.3部门员工工作敬业,部门工作目标完成率在95%以上(含临时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4.1.3.4.4能积极配合其他部门的工作,从不出现推诿、扯皮等不合作现象。

  4.1.4调薪有下列事实之一者(但可能不仅限于以下事实),可予以调薪,增加工资。

  4.1.4.1达到晋升条件,但暂时职位没有空缺者;

  4.1.4.2年度内记功及以上奖励(不含突出贡献奖)达到两次及以上者;

  4.1.4.3年度内获得一次突出贡献奖或工作成绩突出,但尚不足以晋升者;

  4.1.4.4工作岗位或工作性质发生变化,工作量有较大增加者;

  4.1.5晋升同时具备下列条件者,可予以升职,并享受相应的福利待遇。

  4.1.5.1经考核已经具备较高职位所需的业务、管理、协调能力;

  4.1.5.2相关的工作经验和资历;

  4.1.5.3工作敬业,责任心强,能起模范带头作用;

  4.1.5.4接受过较高职位所需的相关培训;

  4.1.6为推动公司整体协调发展,各部门可按此设立各自不同的奖项和奖励范围,经人力资源组(部)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4.2处罚

  4.2.1公司对违反规章制度、工作纪律的各种行为和现象执行处罚,处罚种类按情节的轻重分为:警告、记小过、记大过、工资降级、降职、辞退或开除等。

  4.2.2警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但可能不仅限于以下情形)或/和直接经济损失在300元以下,予以警告。

  4.2.2.1以下警告予以责任人每次20元罚款

  4.2.2.1.1各种文件或记录填写有错漏者,且造成轻微后果者;(每次)

  4.2.2.1.2不符合定置管理标识要求,有错标、漏标、摆错或乱摆现象者(每宗);对追查不到责任人的,将处罚该部门主管;

  4.2.2.1.3违反《员工手册》中第三篇员工行为规范中关于员工基本职责和考勤管理的相关规定(每次);

  4.2.2.2以下警告予以责任人30元罚款

  4.2.2.2.1由于工作失误、拖延或责任心原因,影响到相关部门的工作,情节轻微者;

  4.2.2.2.2不能按时完成工作任务,无合理解释且又未在规定的时间之前报批修改计划,情节轻微者;

  4.2.2.2.3未经批准,工作时间内玩棋牌或其他娱乐活动的;

  4.2.2.2.4擅离职守,闲游或上班打磕睡者;

  4.2.2.2.5丢失质量体系文件或管理文件者(责任人不清时,由主管承担);

  4.2.2.2.6责任心不强,缺乏敬业精神,情节轻微者;

  4.2.2.2.7对专检项目,质检员由于工作疏忽等原因,造成误检或漏检,情节轻微者(注:生产人员由于自检不严,产品质量欠控制,处罚措施相同);

  4.2.2.2.8第二次违反4.2.2.1规定的内容;

  4.2.2.3以下警告予以责任人50元罚款

  4.2.2.3.1妨害生产工作或团体秩序,情节轻微者;

  4.2.2.3.2在公司内喧哗或口角而影响正常秩序,制造纠纷或不和谐之气氛的,情节轻微者;

  4.2.2.3.3不服从主管合理安排及指导,情节轻微者;

  4.2.2.3.4未经许可,擅自在厂内推销物品者;

  4.2.2.3.5任何违背质量体系文件运作要求的行为,情节轻微者;

  4.2.2.3.6不能严格控制成本,造成轻微损失者;

  4.2.2.3.7缺乏团队协作精神,不能接受不同意见,情节轻微者;

  4.2.2.3.8未经许可携带外人入厂参观者,尚未给公司造成损失者;

  4.2.2.3.9在任何时间内,借给(用)他人厂牌进出公司,尚未给公司造成损失者;

  4.2.2.3.10违反一切消防安全用电用火制度(吸烟不在本规定之列)者;

  4.2.2.3.11成品出厂后,引起客户投诉,但尚未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直接责任者(生产员工及质检员等同处理);

  4.2.2.3.12第二次违反4.2.1.1.2规定的内容;

  4.2.2.3.13上级对直接下级员工的重复违纪负连带责任。重复违反公司制度有关规定的直接上级。

  4.2.2.4任何时间在公司禁区内吸烟的,予以警告处分并处200元/次的罚款;

  4.2.2.5由于疏忽大意等责任原因,直接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在500以内的,可处以实际损失100%的处罚同时赔偿损失,以上条款如出现与该条款有冲突的,以该条款为准。

  4.2.3记小过警告五次作为记小过一次,有下列情形之一(但可能不局限于以下情况)或和直接经济损失在500~5000元之间者,予以记小过。

  4.2.3.1以下记过予以责任人100元的罚款

  4.2.3.1.1未经许可接替先行下班者;

  4.2.3.1.2本部门或本车间的定置管理不合格者(同时考核主管);

  4.2.3.1.3未经许可擅取同事或公司财物,情节轻微时,除追缴原物或赔偿原物品价值外,另处以100元的罚款;

  4.2.3.2以下记过予以责任人200元的罚款

  4.2.3.2.1违背体系运作要求,情节严重者(严重不合格、屡犯或拒不改善);

  4.2.3.2.2工作中酗酒,影响自己或他人工作者;

  4.2.3.2.3在成本控制方面,造成浪费,虽尚未造成重大损失,但情节恶劣者;

  4.2.3.2.4缺乏团队协作精神或敬业精神,不能听取别人意见我行我素,影响相关部门运作,情节恶劣,但尚未构成开除的;

  4.2.3.2.5故意损毁涂改重要文件或公物者;

  4.2.3.2.6机器、车辆、仪器等具有技术性的工具,非经负责人同意,擅自操作,但尚未构成损失者;

  4.2.3.2.7安排非专业岗位人员操作机器、车辆、仪器等技术性工具或从事有危险的技术性工作,但尚未造成损失或事故的管理者;

  4.2.3.2.8制造事端,引起争斗或有打架行为的;或行为粗暴、侮辱其他员工的;

  4.2.3.2.9有严重的失职行为的;

  4.2.3.2.10更改或伪造企业通告的;

  4.2.3.3以下记过予以责任人300元的罚款;

  4.2.3.3.1由于工作失误或拖延或责任心原因,影响到相关部门的工作,情节严重者;

  4.2.3.3.2造谣中伤,散布谣言及不正确或含有恶意的事,而有损他人的尊严的;

  4.2.3.4成品出厂后,引起客户投诉的,若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者,由此产生的所有售后服务费用,对责任人依据本制度第4.2.2.5、4.2.3.5或4.2.4.7条款处罚,并记过一次。(注:若属专检项目,由于质检员质量控制不严,所罚费用由质检员承担70%;生产人员承担30%;因客观原因质检员无法发现的制造不良,引起客户投诉的,由生产者承担全部处罚金额。)

  4.2.3.5由于失职等责任原因,直接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在500~5000元经济损失者,可在500元的基础上,加罚超出部分10%的处罚(多人责任造成时,按责任大小分摊),以上条款如出现与本条款有冲突的,以本条款为准。

  4.2.3.6因责任心不强致使图纸(或工艺等)出现错误,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技术人员,将依据本制度第4.2.2.5、4.2.3.5或4.2.4.7条款予以处罚(注:①若尚未造成损失者予以警告,并罚款30元;②审核人按技术人员处罚金额的20%进行处罚)。

  4.2.4记大过记过五次作为记大过一次,或有下列情形之一(但可能不仅限于以下情形)或和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元(不含)以上者,尚未构成开除的,予以记大过。

  4.2.4.1连续旷工两天,或每月旷工累计超过3天者,如公司视情况给予一次改正错误的机会,不予开除的,则将记大过一次,同时按《银佳公司考勤制度》的规定给予罚款;

  4.2.4.2擅离职守,致使公司蒙受严重损失者,可处以500元的罚款;

  4.2.4.3怠忽工作或擅自变更工作方法,使公司蒙受严重损失,可处以500元的罚款;

  4.2.4.4不服从工作安排,使公司因此蒙受严重损失者,可处以500元的罚款;

  4.2.4.5因疏忽大意,致使机器设备或物品材料遭受损害或伤及他人的,情节严重,但尚未构成开除者,可处以500元的罚款;

  4.2.4.6在成本控制方面,造成严重浪费,便公司蒙受严重损失但尚未构成开除的,可处以500元的罚款。

  4.2.4.7由于疏忽大意等责任原因,给公司造成5000元以上的直接经济损失,尚未构成开除的,其处罚金额由公司给予裁决;以上条款如出现与该条款有冲突的,以该条款为准。

  4.2.5工资降级有下列事实之一者(但可能不仅限于以下情形),予以工资降级处理。

  4.2.5.1达到降职条件的,公司给予一次改正错误的机会,不予降职者;

  4.2.5.2一年内记大过达到两次,公司给予一次改正错误的机会而不予以开除的;

  4.2.6降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但可能不仅限于以下情况),予以降职

  4.2.6.1对于严重违反纪律或者有严重失职行为,使企业蒙受重大损失及以上的,不宜继续担任现任职务者;

  4.2.6.2安排非专业岗位人员操作机器、车辆、仪器等技术性工具或从事有危险的技术性工作,造成公司重大损失及以上或事故的管理者;

  4.2.6.3管理水平不足以胜任者;

  4.2.6.4技术水平不足以胜任者;

  4.2.6.5敬业精神和团队协作能力不足以胜任者;

  4.2.6.6不采取主动措施或措施不当,影响工作计划进度,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及以上者;

  4.2.6.7违背体系运作要求,虽多次纠正,但无有效预防措施或预防措施不当者;

  4.2.6.8精减机构,无相关职位可担任者。

  4.2.7开除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但可能不仅限于以下情形)予以开除,并视情况诉诸法律,追究相关经济和法律责任。

  4.2.7.1对同事使用暴力威胁、恐吓、妨害团体秩序或殴打同事或相互殴打,情节恶劣者;

  4.2.7.2偷窃或侵占同事或公司财物经查实,情节较严重者;

  4.2.7.3无故损毁公司财物,损失重大,足以构成开除的;

  4.2.7.4未经许可,兼营与本公司同类业务或在竞争公司兼职者;

  4.2.7.5在公司服务期间,吸食毒品或受司法处理者;

  4.2.7.6凡违犯法律,导致公司声誉或业务受损者;

  4.2.7.7连续旷工两天或月累计旷工超过3天或年累计旷工超过10天者;

  4.2.7.8散布谣言,或挑拨劳资双方感情,煽动怠工或罢工者;

  4.2.7.9伪造或盗用公司印信或利用公司名誉在外招摇撞骗,致使公司名誉、利益、形象受损害者;

  4.2.7.10未经批准,携带刀枪、其他违禁品或危险品入厂者;

  4.2.7.11故意泄露公司技术,营业上的机密,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4.2.7.12参加国家有关部门确定的非法组织者;

  4.2.7.13擅离职守或不服从工作安排,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足以构成开除者;

  4.2.7.14擅自操作机器、车辆、仪器等技术性工具,构成重大损失者;

  4.2.7.15一年中记大过两次者;

  4.2.7.16利用职权受贿的,使公司蒙受损失者;

  4.2.7.17故意不采取措施或采取不当措施,致影响工作计划进度,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足以构成开除的;

  4.2.7.18其他经公司领导研究决定必须开除的情形。

  4.3关于奖励处罚的其他规定

  4.3.1员工功过相抵消规定公司员工在同年度内的功过可以抵消,以发生于同一年度内者为限,具体规定如下:

  4.3.1.1嘉奖与警告抵消

  4.3.1.2记功五次或嘉奖五次,抵消记过一次或警告五次

  4.3.1.3记大功一次或记功五次,抵消记大过一次或记过五次

  4.3.2本制度与公司其他制度规定相抵触时的规定:

  4.3.2.1如其他制度有明确规定的,以其他制度规定的奖罚为准;

  4.3.2.2如其他制度规定不明确、标准描述不清晰的按本制度的相关规定奖罚;

  4.3.3所有因违反公司制度而给公司造成损失的,除按制度规定罚款外,均须按照下列规定赔偿损失:

  4.3.3.1造成经济损失5万元以下(含5万元),责任人赔偿10%-50%,具体经综合管理部确定报总经理批准;

  4.3.3.2造成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的,由综合管理部报总经理决定责任人应赔偿的金额。

  4.3.3.3本制度规定的损失界定标准分别为轻微损失500元(含)以下,重大损失为501—5000元,严重损失为5000元以上。

  4.3.4奖罚纠错规定:

  4.3.4.1对于发现奖罚出错或相关员工认为奖罚不公的,可在3天内投诉,综合管理部报经总经理批准可先暂时中止奖罚措施的执行,经调查落实重新做出奖罚决定后再重新执行奖罚;

  4.3.4.2受处分的员工,在处罚事项未了结之前,不得离职(公司宣布辞退、开除的除外)。

  4.3.4.3调查、审批员工处分的时间,从证实员工犯错误之日起,开除处分不得超过1个月,其他处分不得超过10个工作日。

  4.4说明

  4.4.1公司设立专项资金,专款专用,同时将所有罚款转入专项资金,综合管理部每月公布一次资金的去向,以及结存,确保资金的合理利用;

  4.4.2 “奖励申请单”填写时要说明奖励的原因,综合管理部认真核实奖励事实,并签署意见呈请总经理批准后予以实施;

  4.4.3 “处罚通知单”填写时要说明处罚原因、所犯制度的条款及处罚结果,综合管理部认真核实后直接交财务部予以实施;

  4.4.4财务部根据经审批的“奖励申请单”或“处罚通知单”予以实施奖惩,处罚在当月的工资中体现,奖励金以现金支付;

  4.4.5一项事故或责任,若牵连到多个部门或个人,可依据情节罚金分摊罚金;

  4.4.6若奖励事项由多人共同合作完成,其奖金按参加人数进行平均分配;

  4.4.7所有奖罚决定都书面通知员工本人,并记入当事员工本人档案和公司人事档案;

  4.4.8受处分的员工,能改正错误,积极工作,在1年内弥补经济损失或完成利润指标的,经所在部门提议或本人要求,综合管理部审核后呈报总经理批准,可酌情减轻或免除处分。

  4.4.9随公司管理的不断深入,将逐步制订出具体量化的考核方案,作为本制度补充和完善。

质量奖惩制度 第19篇

  一、目的:

  为了提升产品质量水平,满足客户的品质要求,健全品质管理体系,强化品质管理及调动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能,防止和减少工作失误,充分发挥奖惩管理的激励与约束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二、范围:

  生产制造全部过程中涉及到影响质量因素的各部门、车间和个人,以及在生产组织上难以划分的其它部门。 品质部:由质检部和技术部组成

  出现产品质量事故,由公司品质部小组进行质量事故责任认定后,由质检部按本办法相关处罚条例出具书面处罚或奖励报告,经总经理同意后送交公司人事部门以及处罚人或受奖励人。

  三、质量管理的范畴

  适用于公司相关职能管理部门、及相关责任人。

  产品在合同签订、生产技术准备、原材料采购与入库、生产制造、产品检验、交付使用等环节中因管理原因造成产品不合格、损伤、丢失、损坏等事件均属质量管理问题,具体条款如下:(罚款上限不高于工资的12%)

  1、生产技术准备

  (1)图纸文件:相关技术工艺为加工/检验的唯一参照依据,图纸/工艺的设计人/审核人必须对文件的正确性负责,如因图纸不完整,工艺制定/审核而导致产品品质事故(客户原因/样品除外),被其它部门及时发现,造成经济损失 1000元以下的处罚设计人员月薪2%,审核人员1%,

  20xx元以上到10000元以下,责任设计人员月薪8%,审核人员承担6%, 10000元以上,责任设计人员月薪12%,审核人员承担8%,

  (2)对客户要求和本厂技术数据,图纸的更改,必须有技术部重新下发图纸,技术部门应与使用部门进行新旧文件的交换,如有因交换不及时或不彻底而造成产出不符合新要求的产品,对相关责任人月薪4%的处罚,造成重大损失10000以上的对相关责任人月薪12%的处罚。

  (3)对生产检验过程中发现的图纸、工艺问题,设计人员最迟在一个工作日内解决给予明确答复,超过时限未予回复的,对技术部相关设计人员月薪1%的处罚

  3、原材料供应

  (1)物资采购未按作业计划、技术文件要求造成损失的,采购人员处罚50元一次。

  (2)外购件(含委外表面处理)进厂,未通知相关质检员进行质量验收致使外委外购件流入生产环节造成质量事故的处罚50元。

  (3)物资管理防护不当锈蚀严重造成损失的按损失成本价值的20%处罚。 4、生产制造

  (1)多次报检不合格(连续2次,每次2个轻微不合格点以上者),操作者组长应负有不自检或自检不到位责任,处罚操作者月薪的1%。组长月薪的2%

  (2)批量品质异常,处罚按质检员月薪12%,组长月薪的5%

  (3)未接到生产计划通知擅自加工生产的,或者不严格按照生产计划单及图纸要求生产的,罚款50元;造成批量不良由加工者负责80%责任,班组长负20%责任,每批次按损失成本价值的30%处罚。

  (4)产成品管理防护不当锈蚀严重造成损失的,产品标识、铭牌不清、不齐的,外观质量不佳、包装不合理的按损失成本价值的20%处罚。

  (5)品质人员在正常工作中作出的正确判定,如不被及时执行,或遭到辱骂、殴打等人身攻击的`,视情况给予肇事者罚款50-100元不等,情况特别严重的经品质部报总经理审批给予肇事者开除处分,并赔偿受害人医疗费用及其他损失。

  (6)对故意将不良品混入良品中的行为者,一次性处罚100元,情节严重的辞退处理。

  (7)在各工序加工的过程中操作者损坏或报废品超出规定的标准(折合材料价格100元以上),由车间主管折合计算并提交报千,按所有己产生的成本价格50%赔偿。私自藏匿、销毁报废品,一经查实,除按所有己产生的成本价格赔偿外,另处罚50元。

  (8)装配完成报报告检验,QC判定批量不合格时,对作业员不自检行为处罚10元/批次。班组长处以20元/批次。

  (9)生产部无权对任何产品特别放行,特急产品需有特采评审小组确认放行,小组至少有技术/品质部门人员参加,否则对擅自决定特采放行责任人处罚100元。

  (10)生产部未按技术部设计,工艺加工,造成品质事故,由生产部相关责任人负责,并处罚金100元。 5、质量检验

  (1)因来料检验失识(无法检验的项目除外)造成批量材料不合格而生产出不合格品,品管处罚50元。

  (2)首件判定失误,造成产品不合格时,品管处罚30元。

  (3)产品品质引起客户市场局面投诉,但未退货及返修的每单品管处罚50元。

  (4)产品品质引起客户重大投诉或退货,每单品管处罚100元。

  (5)质检员检验合格后被其他人发现、举报并证实不合格的,品管处罚30元。

  6、其它部门责任

  (1)公司其它部门人员造成的品质问题,对应上述部门条款进行处理,如未能对应,则按总损失成本的20%处罚进行处理,批量性问题按总成本30%处罚。

  (2)无法计算损失或无相应条款,由品质部调查原因,书面报告给总经理,公司酌情处理。

  四、产品质量事故的分类:

  按造成经济损失严重程度划分为4个档次。

  1)轻微质量事故:发生在产品次要部位,稍加整改即能使用,造成的经济损失在200—1000元的。

  2)一般质量事故:发生在产品重要部位,对产品质量有一定的影响,经返工或返修可达到图纸要求和标准规定的,造成的经济损失在1000元—5000元的。

  3)严重质量事故:发生在产品重要部位,对产品质量有较严重的影响或给企业信誉造成一定影响的,返修后基本能够正常使用,造成的经济损失在5000元—20000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