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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缓执行申请书

2024-04-07 10:18:01 书信 访问手机版

暂缓执行申请书 第1篇

  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 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 铁北监狱服刑人员 铁北监狱服刑人员 家庭经济情况如下: 家庭经济情况如下:

  家庭经济情况的证明

  (村民) , 的家庭成员系我辖区居民 村民)

  以上情况属实,特此证明! 如出具虚假证明, (如出具虚假证明 以上情况属实,特此证明! 如出具虚假证明,愿承担法律责 ( 任)

  经手人(签字) : 经手人(签字)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村(居)委会 街道办事处 社区 (公 年 章) 月 日

暂缓执行申请书 第2篇

  申请人:,女,汉族,1975年10月14日出生,身份证号:,住xx市沙依巴克区克拉玛依东路北巷4号2号楼3单元202室。

  委托代理人:王涛,新疆鹏程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申请人:新疆大众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xx市天山区建设路16号。

  法定代表人:张克亮,该公司经理。

  仲裁委员会于20xx年1月18日作出的乌仲调字第294号系生效法律文书,申请人据此向贵院申请强制执行。乌中执字第97号裁定:

  一、位于xx市光明路58号金碧华府A01号商铺的房产归申请人所有;

  二、申请人应持本裁定书到房产部门办理所有权手续。目前,位于xx市光明路58号金碧华府A01号商铺的所有权发生争议,权属不明。故申请人特依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向贵院申请暂缓执行本案。

  此致

  xx市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 月 日

暂缓执行申请书 第3篇

  AAA母子诉私立青岛智荣中学等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的申请申请人BBB男19xx年2月22日生,BBB诉私立青岛智荣中学系等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原告。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20xx年10月由AAA组织并租用车辆,BBB一家三口与其他几十人(包括AAA母子)赴莱州等地旅游,10月4日在莱州市遭遇车祸,致BBB一家三口均伤,BBB伤情严重,经市南区法院委托为伤残八级,同车伤者达十数人,其中也包括此次旅游的组织者AAA及其母。20xx年4月BBB以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将车辆所有者私立青岛智荣中学、驾驶员和与之相撞的莱州车辆车主驾驶员及保险公司等诉至青岛市市南法院,主审法官为许毅,本案定于20xx年1月17日开庭。此次旅游的组织者AAA及其母也以私立青岛智荣中学等为被告,诉至市南法院诉求赔偿,但同一交通事故的不同受害人虽诉至同一法院同一庭,但由不同的法官审理。最近BBB获悉,AAA人身伤害赔偿案已审结,进入执行程序。BBB认为暂且不论AAA是发生事故的这次旅游合同的发包方。仅就统一起交通事故受害人起诉的是相同几个被告,诉求和事实与理由基本一致,但是审判虽由不同法官审理,但执行应当同步,这样就可以在遇到被执行人用以赔偿的保险费用和财产不能满足法院判决的情况下,才能合理分配,达到公平公正的要求,也能节省法院的执行资源。

  特此申请

  申请人BBB

  20xx年12月9日

暂缓执行申请书 第4篇

  申请人:,男,汉族,19xx年X月X日生,住XX省XX县XX乡X村X号。

  申请请求

  请求暂缓执行公安局X公(大)行罚决字13号行政处罚决定书的拘留决定。

  事实与理由

  20xx年7月25日XX县公安局作出X公(大)行罚决字13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对申请人行政拘留十日。现申请人依据法律的规定,向XX市公安局依法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请求贵局暂缓执行X公(大)行罚决字13号行政处罚决定书的拘留决定,恳请贵局予以批准。

  此 致

  XX县公安局

  申请人:

  二零xx年七月 日

暂缓执行申请书 第5篇

  申请人:

  申请事项: 请求暂缓执行 市 区公安局对我作出的行政拘留决定。

  申请理由: 我因涉嫌 市 区公安局作出行政拘留和罚款的处罚。但根据本案的事实情况,我认为公安机关对我的`处罚不当,我已向贵局申请复议。鉴于行政拘留是一种剥夺人身自由的处罚,如果的复议期间继续执行,那么复议结果将失去意义,给我造成的损失也将无法弥补。申请在复议期间暂缓执行行政拘留,我愿依法提供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请予批准。

  此致 市公安局

  申请人:

  年 月 日

暂缓执行申请书 第6篇

  申请人: 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申请人: 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 请求事项 恳请人民法院暂缓执行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20xx)南民二 终字第 196 号民事判决内容。 事实及理由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20xx)南民二终字第 196 号民事判决 内容现已生效,尽管申请人对判决内容仍持有异议,但申请人深 知不能拒绝贵院的执行要求。 只是申请人应企业多位在职员工的 强烈要求于 20xx 年 12 月 15 日已向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再审诉 请,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立案庭已对本案立案。另外,被申请由 于难于找寻, 申请人唯恐再审之后难于要求其履行执行回返之类 的义务,为此,申请恳请基层人民法院对本案给与一个月期限的 暂缓执行期。

  此致 人民法院执行局

  申请人:

暂缓执行申请书 第7篇

  申请事项:

  请求贵局暂缓执行莆公城(某某)行罚决字[20xx]001X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申请人作出的行政拘留决定。

  申请理由:

  申请人因涉嫌盗窃他人财物被贵局作出行政拘留十五天的处罚决定。但根据本案的事实情况,申请人认为莆公城(某某)行罚决字[20xx]001X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错误,为此,申请人已向莆田市公安局提出行政复议申请。鉴于行政拘留是一种剥夺人身自由的处罚,如果复议期间继续执行,那么复议结果将失去意义,给申请人造成的损失也将无法弥补。为此申请人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恳请贵局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申请人愿依法提供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请予批准。不胜感激!

  此致

  莆田市公安局城厢分局

  申请人:

  20xx年x月x日

暂缓执行申请书 第8篇

  申请人: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

  年龄_____,

  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

  申请事项:

  请求暂缓执行__________市__________区公安局对我作出的行政拘留决定。

  申请理由:

  我因涉嫌殴打他人被__________市__________区公安局作出行政拘留和罚款的`处罚。但根据本案的事实情况,我认为公安机关对我的处罚不当,我已向贵局申请复议。鉴于行政拘留是一种剥夺人身自由的处罚,如果的复议期间继续执行,那么复议结果将失去意义,给我造成的损失也将无法弥补。为此我《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申请在复议期间暂缓执行行政拘留,我愿依法提供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请予批准。

  此致

  __________市公安局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暂缓执行申请书 第9篇

  申请人: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申请人: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被申请人:____________

  请求事项

  恳请人民法院暂缓执行____________市中级人民法院____________民二终字第________号民事判决内容。

  事实及理由

  ________市中级人民法院(________)____民____终字第____号民事判决内容现已生效,尽管申请人对判决内容仍持有异议,但申请人深知不能拒绝贵院的执行要求。只是申请人应企业多位在职员工的强烈要求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已向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再审诉请,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立案庭已对本案立案。另外,被申请由于难于找寻,申请人唯恐再审之后难于要求其履行执行回返之类的义务,为此,申请恳请基层人民法院对本案给与一个月期限的暂缓执行期。

  此致___________

  _人民法院执行局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_

暂缓执行申请书 第10篇

  申请人:

  申请理由:

  我因涉嫌殴打他人被XX市XX区公安局作出行政拘留和罚款的处罚。但根据本案的事实情况,我认为公安机关对我的处罚不当,我已向贵局申请复议。鉴于行政拘留是一种剥夺人身自由的处罚,如果的复议期间继续执行,那么复议结果将失去意义,给我造成的损失也将无法弥补。为此我《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申请在复议期间暂缓执行行政拘留,我愿依法提供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请予批准。

  此致

  XX市公安局

  申请人:

  XX年XX月XX日

暂缓执行申请书 第11篇

  申请人:X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申请人:X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

  请求事项

  恳请人民法院暂缓执行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南民二终字第196号民事判决内容。

  事实及理由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南民二终字第196号民事判决内容现已生效,尽管申请人对判决内容仍持有异议,但申请人深知不能拒绝贵院的执行要求。只是申请人应企业多位在职员工的强烈要求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已向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再审诉请,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立案庭已对本案立案。另外,被申请由于难于找寻,申请人唯恐再审之后难于要求其履行执行回返之类的义务,为此,申请恳请基层人民法院对本案给与一个月期限的暂缓执行期。

  此致

  申请人:

暂缓执行申请书 第12篇

  申请人: 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申请人: 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 请求事项 恳请人民法院暂缓执行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20xx)南民二 终字第 196 号民事判决内容。 事实及理由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20xx)南民二终字第 196 号民事判决 内容现已生效,尽管申请人对判决内容仍持有异议,但申请人深 知不能拒绝贵院的执行要求。 只是申请人应企业多位在职员工的 强烈要求于 20xx 年 12 月 15 日已向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再审诉 请,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立案庭已对本案立案。另外,被申请由 于难于找寻, 申请人唯恐再审之后难于要求其履行执行回返之类 的义务,为此,申请恳请基层人民法院对本案给与一个月期限的 暂缓执行期。

  此致

  人民法院执行局

  申请人:

  xx年xx月xx日

暂缓执行申请书 第13篇

  申请事项:

  请求贵局暂缓执行莆公城(某某)行罚决字[20xx]001x1

  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申请人作出的行政拘留决定。

  申请理由:

  申请人因涉嫌盗窃他人财物被贵局作出行政拘留十五天的处罚决定。但根据本案的.事实情况,申请人认为莆公城(某某)行罚决字[20xx]001x1

  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错误,为此,申请人已向XX市公安局提出行政复议申请。鉴于行政拘留是一种剥夺人身自由的处罚,如果复议期间继续执行,那么复议结果将失去意义,给申请人造成的损失也将无法弥补。为此申请人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恳请贵局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申请人愿依法提供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请予批准。不胜感激!

  此致

  XX市公安局城厢分局

  申请人:李某某

  20xx年月日

暂缓执行申请书 第14篇

  申请人:xx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申请人:xx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

  请求事项

  恳请人民法院暂缓执行xx人民法院()南民二终字第号民事判决内容。

  事实及理由

  xx人民法院()南民二终字第号民事判决内容现已生效,尽管申请人对判决内容仍持有异议,但申请人深知不能拒绝贵院的执行要求。

  只是申请人应企业多位在职员工的强烈要求于xx年xx月xx日已向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再审诉请,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立案庭已对本案立案。

  另外,被申请由于难于找寻,申请人唯恐再审之后难于要求其履行执行回返之类的义务,为此,申请恳请基层人民法院对本案给与一个月期限的暂缓执行期。

  申请人:

  xx年xx月xx日

暂缓执行申请书 第15篇

  申请人:四川怡和置业有限公司 住所地:成都市一环路南三段 80 号信都大厦综合楼 法定代表人:黄建原,董事长 被申请人:四川公用信息产业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地: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高新孵化园 法定代表人:刘红建,董事长 你院于 20xx 年 12 月 18 日受理的被申请人与申请人执行一案, 案号为(20xx)成执字第 178 号。因申请人已于 20xx 年 9 月 17 日向 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要求被申请人向我赔付质量赔偿金 380 余万元,已由武侯区人民法院以(20xx)武侯民初字第 3014 号 受理。因该案的审理结果与你院受理的本案有利害关系,最后若申请 人胜诉将导致品迭关系。加之自“5﹒12”汶川大地震以来,我公司 所开发的许多在建项目也被迫停工, 正常的资金周转受到了极大的影 响。我公司为生产自救,目前正积极与金融机构协商,努力通过正常 的融资渠道解决当前的困难。故申请人特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 相关规定,向你院申请暂缓执行本案。望予以公正的裁决。 此 致

  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 四川怡和置业有限公司

  20xx 年 5 月 30 日

暂缓执行申请书 第16篇

  暂缓执行申请书范本A 母子诉私立青岛智荣中学 等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的申请 申请人 BBB 男 1978 年 2 月 22 日生, BBB 诉私立青岛智荣中学 系 等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原告。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20xx 年 10 月由 暂缓执行申请书范本A 组织并租用车辆, BBB 一家三口与其他几十 人(包括 暂缓执行申请书范本A 母子)赴莱州等地旅游,10 月 4 日在莱州市遭遇车祸, 致 BBB 一家三口均伤,BBB 伤情严重,经市南区法院委托鉴定为伤残 八级,同车伤者达十数人,其中也包括此次旅游的组织者 暂缓执行申请书范本A 及其 母。 20xx 年 4 月 BBB 以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将车辆所有者私立 青岛智荣中学、 驾驶员和与之相撞的莱州车辆车主驾驶员及保险公司 等诉至青岛市市南法院,主审法官为许毅,本案定于 20xx 年 1 月 17 日开庭。 此次旅游的组织者 暂缓执行申请书范本A 及其母也以私立青岛智荣中学等为被告, 诉至市南法院诉求赔偿, 但同一交通事故的不同受害人虽诉至同一法 院同一庭,但由不同的法官审理。最近 BBB 获悉,暂缓执行申请书范本A 人身伤害赔偿 案已审结,进入执行程序。 BBB 认为暂且不论 暂缓执行申请书范本A 是发生事故的这次旅游合同的发包方。 仅 就统一起交通事故受害人起诉的是相同几个被告, 诉求和事实与理由 基本一致,但是审判虽由不同法官审理,但执行应当同步,这样就可 以在遇到被执行人用以赔偿的保险费用和财产不能满足法院判决的 情况下,才能合理分配,达到公平公正的要求,也能节省法院的执行 资源。

  特此申请

  申请人 BBB

  20xx 年 12 月 9 日

暂缓执行申请书 第17篇

  申请人: 何浩洪,男,汉族,1956年1月19日生,住广东省清新县太和镇塔脚村民委员会九村50号

  委托代理人:王振国,广东新北江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申请人:陈桂南 ,男,汉族,1965年1月15日生,住广东省清新县太和镇塔脚村民委员会十一村34号

  请求事项:请求暂缓执行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20xx)清中法民一终字第414号《民事判决书》和清新县人民法院(20xx)清新法民初字第187号《民事判决书》

  事 由:申请人何浩洪与被申请人陈桂南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广东省清新县人民法院(20xx)清新法民初字第187号民事判决,并经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20xx)清中法民一终字第414号民事判决维持原判。因涉案的38000元借款(本案执行款),是另案租金的支付款,现就上述租金问题,申请人正在进行诉讼,存在案件胜诉后行使抵消权的问题,为了使申请人免遭巨大的损失,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正确适用暂缓执行措施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第六条的规定,请求人民法院暂缓执行。申请人愿意提供相应的担保,保证生效判决的执行。

  此致

  广东省清新县人民法院

暂缓执行申请书 第18篇

  申请人: 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申请人: 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 请求事项 恳请人民法院暂缓执行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20xx)南民二 终字第 196 号民事判决内容。 事实及理由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20xx)南民二终字第 196 号民事判决 内容现已生效,尽管申请人对判决内容仍持有异议,但申请人深 知不能拒绝贵院的执行要求。 只是申请人应企业多位在职员工的 强烈要求于 20xx 年 12 月 15 日已向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再审诉 请,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立案庭已对本案立案。另外,被申请由 于难于找寻, 申请人唯恐再审之后难于要求其履行执行回返之类 的义务,为此,申请恳请基层人民法院对本案给与一个月期限的 暂缓执行期。

  此致

   人民法院执行局

  申请人:

  日期:年 月 日

暂缓执行申请书 第19篇

  申请暂缓执行申请书A 母子诉私立青岛智荣中学 等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的申请 申请人 BBB 男 1978 年 2 月 22 日生, BBB 诉私立青岛智荣中学 系 等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原告。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20xx 年 10 月由 申请暂缓执行申请书A 组织并租用车辆, BBB 一家三口与其他几十 人(包括 申请暂缓执行申请书A 母子)赴莱州等地旅游,10 月 4 日在莱州市遭遇车祸, 致 BBB 一家三口均伤,BBB 伤情严重,经市南区法院委托鉴定为伤残 八级,同车伤者达十数人,其中也包括此次旅游的组织者 申请暂缓执行申请书A 及其 母。 20xx 年 4 月 BBB 以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将车辆所有者私立 青岛智荣中学、 驾驶员和与之相撞的莱州车辆车主驾驶员及保险公司 等诉至青岛市市南法院,主审法官为许毅,本案定于 20xx 年 1 月 17 日开庭。 此次旅游的组织者 申请暂缓执行申请书A 及其母也以私立青岛智荣中学等为被告, 诉至市南法院诉求赔偿, 但同一交通事故的不同受害人虽诉至同一法 院同一庭,但由不同的法官审理。最近 BBB 获悉,申请暂缓执行申请书A 人身伤害赔偿 案已审结,进入执行程序。 BBB 认为暂且不论 申请暂缓执行申请书A 是发生事故的这次旅游合同的发包方。 仅 就统一起交通事故受害人起诉的是相同几个被告, 诉求和事实与理由 基本一致,但是审判虽由不同法官审理,但执行应当同步,这样就可 以在遇到被执行人用以赔偿的保险费用和财产不能满足法院判决的 情况下,才能合理分配,达到公平公正的要求,也能节省法院的执行 资源。

  特此申请

  申请人 BBB

  20xx 年 12 月 9 日

暂缓执行申请书 第20篇

  申请人: 何浩洪,男,汉族,1956年1月19日生,住广东省清新县太和镇塔脚村民委员会九村50号

  委托代理人:王振国,广东新北江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申请人:陈桂南 ,男,汉族,1965年1月15日生,住广东省清新县太和镇塔脚村民委员会十一村34号

  请求事项:请求暂缓执行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20xx)清中法民一终字第414号《民事判决书》和清新县人民法院(20xx)清新法民初字第187号《民事判决书》

  事 由:申请人何浩洪与被申请人陈桂南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广东省清新县人民法院(20xx)清新法民初字第187号民事判决,并经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20xx)清中法民一终字第414号民事判决维持原判。因涉案的38000元借款(本案执行款),是另案租金的支付款,现就上述租金问题,申请人正在进行诉讼,存在案件胜诉后行使抵消权的问题,为了使申请人免遭巨大的损失,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正确适用暂缓执行措施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第六条的规定,请求人民法院暂缓执行。申请人愿意提供相应的担保,保证生效判决的执行。

  此致

  广东省清新县人民法院

  申请人

  20xx 年 12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