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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长期批发合同

2024-06-14 23:06:02 合同 访问手机版

商品长期批发合同 第1篇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商品购销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乙方向甲方购买以下商品,商品的品名型号、计量单位及销售单价、数量等详见下表1:表1

  二、合同总金额:人民币元整,元整。

  三、交货时间、地点及验收

  1、交货地点:

  2、交货时间:

  3、商品自交付时起,商品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未付清货款前,商品的所有权归甲方所有。

  4、乙方应当在收到货物后安排工作人员按照订单对商品的品名型号、数量、包装等与甲方人员当面进行初步验收,并出具收货凭证;如商品不符合本合同要求的,可以拒绝接收。对于特殊情况下无法当面验收完毕的,应当出具收货待验收凭证,同时告知验收完毕的具体时间。

  四、产品质量及保修

  1、甲方应当保证其所提供商品的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2、乙方对产品质量的要求还包括:3无产品保修及服务:

  4、硬件按照生产厂家保修条例执行。

  五、付款方式、结算方式

  1、付款方式:按合同中甲方指定账户转账,如付款至非合同指定的账户甲方将不予确认。甲方收款账户资料:开户行:开户名称:帐号:

  2、乙方收到甲方的货物,在25天内付清所有货款。

  六、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均应当全面履行本合同的约定,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甲方未按照合同内容发货的,应当负责更换或补足;造成交货延迟的,每延迟1日应当支付延迟交货金额千分之一的违约金。甲方如延迟30日尚不能交货的,乙方有权要求取消本合同,并要甲方退回预付的定金。

  3、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结算的,每延迟1日,应当按日支付应当结算金额千分之一的违约金;延迟30日以上的,除支付违约金外,甲方有权选择收回所有已经供给乙方的货物,并有权对收回的货物自行进行处理,处理后的收益归甲方所有。

  七、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其他

  1、本合同涉及的通知,应当以书面形式确认,并在通知方通过邮局以挂号信、特快专递等形式寄达本合同约定地址或被通知方工作人员签收后,视为送达。

  2、本合同附属文件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按照双方约定的解释顺序进行解释。

  3、本合同的变更和补充,双方应当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4、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如购货方为自然人,则本人签字生效。

  5、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品长期批发合同 第2篇

  _______________市(县)________________区蔬菜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____市(县)_______乡_______村_______蔬菜户,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承包蔬菜交售品种、数量、质量及办法

  1.根据蔬菜供应计划,乙方必须向甲方交售菜薹__________斤,交售蔬菜的品种、数量、日期详见后表。

  2菜薹品种的等级规格,按规定执行。乙方应分等级交售,甲方抽样验级。

  3.价格:日常收购按物价部门规定执行。

  4.蔬菜每月交售时间为_____天以上。日常由甲方联络员与乙方负责人协商,衔接次日应交售的品种、数量,开出蔬菜预约通知单,乙方凭条办菜交售。其交售与预约量允许上下浮动________%左右。

  第二条本合同内的品种、数量要求

  在正常情况下,按分月所订品种、数量交售、收购,所订品种完成______%以上者,均按执行了合同对待。

  第三条奖励措施

  乙方按季(月)完成蔬菜交售任务后,乙方每交售一万斤蔬菜,甲方提供____斤化肥指标。

  第四条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为一年,即从__________年元月一日起至__________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五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对乙方交售的蔬菜必须及时验收,通过银行账户(或现金)及时承付菜款,最迟不超过_____天。

  2.甲方评定蔬菜等级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不得任意压级压价。

  3.甲方应按季(月)按乙方交售蔬菜任务拨付给乙方化肥供应指标。

  4.甲方对乙方交售的不合规格的蔬菜,有权拒收,但必须对乙方认真说明理由。

  5.乙方如未完成交售蔬菜任务,甲方有权通知粮食局根据其欠交数量按比例扣售平价粮。

  第六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在完成交售任务前,不得私自出售蔬菜。

  2.为确保人民身体健康,乙方必须按照蔬菜用药规定施用农药,严禁在蔬菜地使用剧毒农药。对药性、肥气未脱的蔬菜严禁出土上市。

  3.乙方交售给甲方的蔬菜,要求一级菜达到_____%,二级莱达到_____%,三级菜不多于_____%,不得交售等外菜。

  4.乙方必须保证按合同规定的面积和品种种植蔬菜,未完成合同规定的任务前不得种植其他农作物。

  5.乙方的蔬菜生产如受气候条件的影响,允许在减产_____%的幅度内不以违约论。

  6.乙方完成向甲方交售蔬菜的任务后,有权自行销售。

  第七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1.在正常或预约的临时收购时间内,甲方无故不收购,造成蔬.菜变质和运输等损失,或故意压级压价,除应赔偿乙方的损失外,应向乙方偿付该批蔬菜总金额_____%的违约金。

  2.甲方如拖延支付乙方菜款的时间,应按银行关于拖延付款的罚款规定,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3.甲方如不按乙方交售蔬菜的比例向乙方提供化肥供应指标,每百斤化肥指标拖延一天,应向乙方偿付___元违约金。

  第八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非因自然灾害未完成当月合同总数量的______%者,除应按比例扣出平价粮指标外,应根据所欠蔬菜价款,比照银行拖延付款的规定,向甲方偿付违约金。

  2.乙方如在未完成交售任务前擅自出售蔬菜,每出售一百斤,应向甲方偿付违约金

  3.乙方如交售使用剧毒农药喷洒以及药性、肥气未脱的蔬菜,应按每百斤_____元向甲方偿付违约金。如果因此造成人身伤亡,乙方应承担一切责任。

  第九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____ 年 ____月___ 日止,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字: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

商品长期批发合同 第3篇

  出 买 方: (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联 系 地 址:

  邮政编码:

  买 受 方: (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联 系 地 址:

  邮政编码:

  甲乙双方本着长期合作、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采购由乙方制造或代理的产品事项,达成本供货协议,并就此协议以下方面达成一致的商务约定:

  1、 产品数量

  鉴于长期供货合同的特殊性,本合同产品数量以乙方的实际需要为标准,最终按照双方实际发生的数量结算。

  2、 供货期间

  本合同甲方向乙方供货的期间为 年,自本合同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开始计算。本供货期间届满,本合同自动终止。

  3、 合同价款及支付

  3.1 合同价款

  3.1.1 经双方协商确认,甲方出售给乙方的产品单价详见附表1 .

  3.1.2 考虑到市场的变化和双方的利益,以及本合同确定的长期关系,双方一致同意,当本合同约定的产品的市场价格连续三个月上涨或下跌超过本合同约定单价的时,双方应达成补充协议重新确定单价并协商解决此前三个月已经结算货款的追加或退还问题。

  3.1.3 如双方无法就新的单价达成一致意见,则仍按照本合同3.1.1条约定的单价与市场实际单价之间差价的 50 %上涨或下调,但对于此前三个月的结算不再调整。

  3.2 货款的结算与支付

  3.2.1 周期

  经双方协商一致,确定乙方与甲方采取月结的方式结算价款,即以一个日历月为一个结算周期,每月的 15 日至25 日为本结算周期的核对期和上一个结算周期的付款期。

  3.2.2 结算

  双方应在核对期共同就本结算周期发生的提货单、收货单、退货单等有效单据进行核对,核对一致后确定该结算周期内乙方实际收到的甲方货物数量,按本合同3.1条约定的单价计算该结算周期乙方应支付甲方的总价款。

  3.2.3 付款

  乙方在与甲方核对清楚并确定了该结算周期的付款金额后,于下一个结算周期的核对期内向甲方支付该货款。甲方应在乙方付款日前5日向乙方开具等额的

  正式发票提示乙方付款,否则乙方有权拒绝付款。乙方迟延付款的,按照日万分之二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迟延履行金。

  3.3 乙方向甲方支付货款采用现金/支票的方式以人民币支付。甲方提供并确认其帐户如下:

  开户银行:

  帐 号:

  单位名称:

  4. 交付

  4.1 交付方式

  4.1.1 经双方协商一致,共同确认本合同约定之产品的交付方式为甲方送货至乙方指定的地点。具体程序为:乙方根据自身生产经营需要,向甲方发出书面送货通知(传真、邮寄、专人送达均可),送货通知应该记载明确乙方需要的产品型号、数量及送货时间,甲方在接到乙方的通知后应按通知的要求在乙方指定的时间内将乙方指定数量、型号的产品送到指定的地点。

  4.1.2 甲方因送货发生的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

  4.1.3 在甲方将产品送达至乙方指定的地点之前,无论乙方付款与否,该产品的损毁、灭失等一切风险均由甲方承担,在乙方检验并在送货单上签字确认接收后,该风险始转移给乙方。

  4.2 交付地点

  4.2.1 乙方指定的甲方交付地点为: .

  4.2.2 如乙方根据实际情况需要改变送货地点的,以乙方向甲方发出的送货通知所实际记载的送货地点为准,如乙方在送货单上没有记载送货地址的,视为送货地址为4.2.1条指定的地址。

  4.3 甲方向乙方交付产品时,应该由甲方或实际承运人向乙方提供送货的产品清单并留存一份给乙方保存。乙方接收人员在送货单上的签字或乙方在该送货单上的盖章行为,视为为甲方完成交付义务。但上述行为仅表明乙方接收了甲方发送的如该清单所列的数量、型号的产品,并不表示乙方已经检验完毕,乙方检验应该在检验期内进行。

  4.4甲方应按照乙方送货通知指定的期间向乙方履行交付义务。如甲方超出乙方指定的`交付期 日交付的,乙方可以拒绝接收,同时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包括乙方因此延误工期形成的罚款、损失以及临时购买其他替代产品的差价。

  5. 检验及质量保证

  5.1 在甲方将本合同约定的产品按照本合同第4条的约定交付乙方后,乙方应首先即时对甲方送货的数量、型号进行清点、检查,,并在甲方或承运人提供的送货单上签字。对于产品数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乙方有权只按照实际接收的数量签收。对于产品型号与本合同约定不一致的,乙方有权只签收符合约定的部分,对不符合约定的产品由甲方负责调换,因此发生的费用由甲方自行负责。

  因上述情况导致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数量接收产品的,对未接收部分的检验期间顺延,且乙方有权仅就实际接收的数量付款。

  5.2 乙方接收产品后,应在本合同约定的检验期间内及时对产品进行质量检验。乙方的质量检验仅限于对该产品的外观或明显质量瑕疵(如:损坏、变质等)进行检验。对于乙方检验后出现的该产品内在的、不宜发现的质量问题,甲方需依法在该产品的质量保证期内承担相应的质量保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