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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场收费方案

2024-04-07 01:45:01 策划 访问手机版

停车场收费方案 第1篇

  一、车场位置

  内设停车场一个,约可停放普通轿车十余辆,酒店大门前设有停车场左右各5个,共计停车位20个。

  二、收费对象

  只针对不在本酒店消费的外来停车车辆。

  三、收费时间

  (1)室内停车场二十四小时收费;

  (2)室外停车位每日08:00-18:00收费。

  四、收费标准

  (1)室内停放:08:00-23:00收费10元/次;23:00以后收费20元/晚

  (2)室外停放按5元/次收取费用

  五、停车费的管理

  (1)收费暂由当班保安人员收取,统一交由队长保管;

  (2)每月15日、30日分两次上交至酒店财务;

  (3)停车费按酒店、保安部各50%分成,部门提成部分于次月15日由保安队长领取发放。

停车场收费方案 第2篇

  为进一步加强城区交通秩序管理,缓解停车供需矛盾,合理使用城市公共资源,改善市民停车及出行环境,规范停车秩序,促进城区车辆文明停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城市道路管理条例》《贵州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天柱县城市管理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政府主导、统筹规划、市场运作、协调发展”的原则,采取“划定区域、限定时间、有偿服务、分步实施”的方式,充分挖掘停车泊位资源,理顺停车管理体制,加强停车管理,完善城市停车收费管理机制,促进车辆规范有序停放,改善城市交通状况,提升城市管理水平。

  二、停车泊位管理办法

  (一)实施范围

  天柱县城区道路路内泊位和停车场收费管理范围包括凤城街道、联山街道、邦洞街道、社学街道集镇区域,按照“分步推进、成熟一个、实施一个”的原则进行,新增加的道路路内泊位和停车场收费管理范围由县自然资源局(规划)、县住建局(市政)、县公安局(交警)等部门另行确定。

  1、道路泊位:滨河北路(便桥—廊桥)、滨河北路(廊桥—鉴江桥)、廊桥—观音洞、北门街(平安小区道路)、凤凰城(水印蓝庭售楼部门口道路)、中心市场路(汽车租赁门口)、电信路(供电局旁中山路—滨河南路)、电信路(电信局—中山路)、中心市场路(水东门路—中心市场第二个转盘)、中心市场路(中心市场第二个转盘—清江路口)、鸿发街(擎天公司—擎天路)、凯旋路(东方国际KTV—金山大道)、凯旋路(家居广场后门—擎天路)、司法局门口(擎天路—司法局)、南门路(老县委门口—物资局)、妇幼保健站门口道路、胡家坪路(水印蓝庭—中山路)、高龙路(滨河苑城—自来水公司旁)、高龙路(农发行—水岸星城旁擎天路)、凯旋路北段(东方明珠旁)、健龙路(中心嘉园售楼部—水岸星城)、民生商业街(教育局门口—水岸星城)、永华街(加油站后第二条路)、安居街(凤城街道办门口—擎天路)、擎天路—安居房(纪委门口)、新业街(威斯滨酒店后面道路)共计912个停车位,其他路段将根据城区停车位设置和交通实际情况分期分批逐步推行。

  2、停车场:国资公司停车场、体育馆停车场和县影剧院停车场。

  (二)收费时间

  1、道路路内泊位:7:00-20:30

  2、停车场:0:00-24:00

  (三)收费标准

  道路路内泊位和停车场收费按照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标准执行,不可上浮,经营者可根据经营的实际情况制定充值、折扣、包月、包年等优惠。

  车型分类:12座(含12座)以下客车及2、5吨(含2、5吨)以下货车为小型车;12座以上客车及2、5吨以上、10吨(含10吨)以下货车为中大型车;10吨以上货车为超大型车。

  1、路内泊位停车服务收费标准:

  (1)小型车:30分钟内免费,超过免费时段1小时内收费3元,1小时后每超过1小时加收2元,停车不足1小时按1小时收费,每天单次最高累计收费不超过18元。免费停放时段20:30-次日7:00。

  (2)对执行任务的军车、制式警车、消防车、抢险救灾车、办案执法车、处理突发公共应急车辆免收停车费;对执行紧急服务的救护车、市政设施维护车和殡葬车免收停放服务费。

  2、停车场停车服务收费标准:

  (1)小型车,30分钟内免费,超过免费时段1小时内收费2元,1小时后每超过1小时加收2元,停车不足1小时按1小时收费,夜间20:00-次日8:00最高累计收费不超过10元,每天最高累计收费不超过18元。

  (2)中大型车,30分钟内免费,超过免费时段1小时内收费4元,1小时后每超过1小时加收2元,停车不足1小时按1小时收费,每天最高累计收费不超过25元。

  (3)对执行任务的军车、制式警车、消防车、抢险救灾车、办案执法车、处理突发公共应急车辆免收停车费;对执行紧急服务的救护车、市政设施维护车和殡葬车免收停放服务费。

  (4)同一车辆在同一停车场24小时内多次进出停放,最高按一天收取停车费。停放超过24小时按收费标准重新累加计费。其他车型停放的按所占车位数计费。

  (四)收费方式

  现金支付、微信支付、支付宝支付、微信公众号支付、小程序支付、智慧停车APP支付。

  (五)收费实施时间

  1、体育馆停车场、影剧院停车场自20xx年11月22日中午12:00起开始计费。

  2、路内泊位自20xx年12月8日中午12:00开始计费。

  (六)建设管理模式

  天柱县擎天城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通过竞拍取得了天柱县城区路内泊车位和停车场20年特许经营权。由天柱县擎天城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负责停车泊位勘划、停车场建设及相关配套设备设施实施,并组建管理、收费队伍,统一服务标准、统一执证上岗。

  (七)其他配套设施

  1、标识标牌:路内停车泊位,在收费路段设立收费明码标价牌;停车场泊位,在停车场入口处设立收费明码标价牌。

  2、监控系统:路内停车泊位,综合利用公安系统天网工程资源;停车场,按规定加装视频监控设备。

  三、政策措施

  1、违法停车:对于不按规范乱停乱放的车辆,依法严厉处罚。

  2、逃逸停车费:对欠缴停车费的,停车管理员有权要求其补缴停车费,或拒绝为其提供停车服务。对恶意逃避缴纳停车费达三次(含三次)以上的,系统将其录入停车管理系统“黑名单”。

  3、设备的保护: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设置、撤销道路停车泊位,不得损坏和擅自拆除道路停车泊位设施;不得妨碍道路停车泊位功能。

  4、收费保障:在停车收费管理区域使用停车泊位停放车辆,停车人应当服从管理人员的指挥和管理,按照划定的车位,停车入位,依次按朝向顺序停放车辆,按标准缴纳车辆停车管理费。

  5、安全隐患:严禁在车辆内放置或装载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及其他危险、违禁物品。

  6、超大型车只能停放在指定地点,严禁停放在路内泊位内,避免影响城市形象。

  7、鼓励社会、单位及个人依法建立停车场以缓解城市停车压力。

  四、组织保障

  为保障天柱县城区路内泊位和停车场停车管理工作顺利实施,成立天柱县城区路内泊位和停车场停车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任组长,县委常委、县委宣传部部长和县人民政府分管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共同任副组长。成员单位及职责为:

  县住建局:制定天柱县城区路内泊位和停车场暂行管理办法、确定可建的路内泊位、可经营的停车场、确保路内泊车位和停车场产权无纠纷。

  县发改局:制定收费标准、负责收费依据的解释和收费的监督。

  县公安局:对天网监控范围内路段发生停车纠纷提供影像资料、加大力度对路内泊位及停车场的巡查,预防治安事件发生。

  县市监局:对车辆停放服务收费进行监督管理及执法。

  县公安交警大队:负责县城区路内泊位、停车场建设过程中的车辆清场、维持交通秩序、制止车辆乱停乱放,提醒告诫多次欠费的车辆。

  县委宣传部:对县城城区路内泊位和停车场收费及标准进行宣传、对欠费和乱停乱放影响市容市貌的现象进行曝光。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占用停车位的障碍物进行清除,制止不按规定占用泊车位的现象、按天柱县城区路内泊位和停车场暂行管理办法的规定执法。

  各相关街道办事处:与各部门共同维持文明城市的建设,保障天柱县城区路内泊位和停车场停车管理工作顺利开展。

  天柱县擎天城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加强对收费人员的管理、执行天柱县城区路内泊位和停车场暂行管理办法、严格按照发改局的批复收费、做好群众的投诉建议及咨询等。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

  为规范停车秩序,促进城区车辆文明停放,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各责任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天柱县城区道路路内泊位和停车场项目建设的重要意义,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强化责任担当,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二)统筹推进,形成合力。

  各责任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切实解决好项目建设和收费管理过程中出现的矛盾问题;牵头部门要本着对工作认真负责的'态度,加强对业务工作的指导;承担项目推进工作的责任部门,要强化政治责任感,切实推进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三)加强宣传,积极引导。

  理顺停车管理体制,加强停车管理,完善城市停车收费管理是改善城市交通状况,提升城市文明建设的有效途径,各级各部门要强化政策宣传工作,提高宣传的针对性、实效性,发挥好宣传工作思想引领和舆论导向的作用,凝聚正能量的传播力、引导力和公信力,为城区停车管理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停车场收费方案 第3篇

  一、基本情况

  广场停车场位于市广场门前,占地面积0.8亩。根据市领导工作安排,市园林局于20xx年5月29日移交至宜城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宜城市停车服务有限公司管理,现宜城市停车服务有限公司对其完成配套设备改造升级,可提供车位17个。

  二、收费标准制定

  (一)申请情况

  根据《湖北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鄂价工服〔20xx〕151号)第十四条规定: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机动车停放服务的收费标准,由经营者向价格主管部门提出申请。20xx年9月15日宜城市停车服务有限公司向我局提出了《关于临时停车场服务收费实行政府定价的请示》。

  (二)停车场现场踏勘情况

  我局2名工作人员分别对广场停车场进行了现场踏勘,停车场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合适场地,申报场地与现场踏勘位置相符;

  2、设有明显的车辆通行和停放位置的标志及标线;

  3、宜城市停车服务有限公司配备管理人员5名;智慧城市指挥中心配备工作人员4名;

  4、停车场道路均已刷黑,内设计费、监控设施,绿化、亮化等工程完善到位;

  5、实行专人巡检、无人化收费,使用软件支付系统,无缝对接支付宝、微信支付、银联接口,为用户提供多样化支付选择,无需取卡,零停留,轻松入场,停车场出口通行效率高。

  6、内部收费管理、财务管理、安全防范、岗位责任等规章制度已建立。

  (三)制定收费标准的`依据

  1、定价权限。根据《湖北省定价目录》规定:“具有自然垄断经营及公益性特征的机动车停车实施服务收费标准”定价部门为:市(州)、县人民政府,由同级价格主管部门负责具体工作,我局有定价权。

  2、是否属于政府定价。根据《湖北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鄂价工服〔20xx〕151号)第五条规定,下列场所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可实行政府定价管理:

  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办公场所配套建设或内设的停车场;政府的财政性资金、城市建设投资(交通投资)公司全额投资建设的停车场。

  3、制定收费标准的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委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xx〕2975号)、《湖北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鄂价工服〔20xx〕151号)和《宜城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宜价字〔20xx〕31号)等相关规定。

  4、定价原则。

  一是规范管理,优化资源配置原则。通过采取规范使用、合理定价等手段,有效缓解广场附近“停车难”的问题,实现停车资源的优化配置及有效利用,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求;

  二是科学合理,推进改革原则。制定收费标准,综合考虑停车场所的设备设施、服务条件、服务功能、地理位置、供求关系及社会各方面承受能力等因素,推行“差别化停车服务收费政策”。实行半小时内停车政策,其目的是更好地服务市民有效规范停车秩序。

  三是用者付费,倡导绿色出行原则。车主使用公共停车资源应当支付使用费,引导市民选择公共交通出行,优化交通出行结构,减少机动车流量,降低路面交通饱和度,提高道路通行速度,缓解交通拥堵状况。

  四是累进加价,设置最高限额原则。短时停车行为实施较低收费,长时停车行为实施较高收费,可让车主享受短时停车的优惠,达到收费政策惠民目的。

  三、收费标准方案

  广场停车场停车服务收费标准方案:

  1、小、中型车3小时内(含)收费5元,3—24小时每增加1小时加收1元,全天最高限额20元。

  2、实行包月计费方式的,每月不超过360元。

  3、超过24小时重新按以上规定计收。

  4、对悬挂公安部门核(换)发的新能源汽车号牌的车辆,3小时内(含)收费2元;3—24小时每增加1小时加收0.5元,全天最高限额10元。

  5、停车半小时以内免收停车费,停车时长超出半小时的,前半小时纳入计费停车时长。

  6、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救灾抢险车、邮递车、环卫车、市政设施维护维修车、殡葬车等免收停车服务费。

  7、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免收车辆停放服务费的车辆,如残疾人随身必备的专用车辆等免收停车服务费。

  8、车型大小具体分类,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有关机动车类型划分的规定确定。

  9、实施收费时,在停车场入口处和交费处醒目位置,按明码标价规定公示车型分类、计费时段、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服务承诺、监督机关及价格举报电话(12315)等有关内容,接受社会监督。

  四、执行时间:

  拟定标准于印发之日起执行。

  五、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时间:

  20xx年9月30日。

  六、提交意见方式

  略

停车场收费方案 第4篇

  为保证住宅小区车辆收费工作顺利进行,合理制定停车收费标准,更好的为业主提供车辆停放业务,逐步改善小区车辆停放服务功能,规范收费管理秩序。制定方案如下:

  起用IC卡停车场收费系统,在IC卡系统使用正常的情况下实施刷卡收费运行:

  持卡须知

  1)领取IC卡时须交纳押金(月卡,年卡用户)。

  2)按有关规定,住宅小区收取的费用为场地占用费,非保管费。

  3)一车一卡,专车专用,因有图象对比,请勿借给他人使用,请妥善保管,若有遗失及时挂失。

  4)驾驶员必须严格按照IC卡智能停车场收费系统指示操作。

  5)进入住宅小区的车辆请按位停放,服从管理。

  6)本卡必须随身携带,严禁存放车内,以防车辆被盗,违者后果自负。

  编号:NO.0001至NO.

  物业管理公司服务中心

  电话:

  2 、临时卡、月卡、半年卡、年卡以不同颜色进行区分识别。

  3、收费标准报物价部门批准后录入电脑系统自动计费。

  4、收费软件的安装调试由本公司负责完成。

  五、制定车辆停放规定(附后)

  六、临时卡收费标准

  1、参照地区机动车停车场收费标准(住宅小区内场地占用收费标准)的`规定执行

  1)轿车、小型客货车(12座、4吨以下)半小时内含半小时不收费,半小时-1小时1元,1 -3小时2元,3-6小时3元,6-9小时4元,9-12小时5元,12-24小时10元。

  2)中型客货车(16-22座)3小时以内2元,3-6小时4元,6-9小时5元,9-12小时6元,12-24小时11元。

  3)大型客货车3小时以内3元,3-6小时5元,6-9小时6元,9-12小时7元,12-24小时12元。

  2、结合住宅小区实际建议收费

  1)轿车、小型客货车(12座4吨以下)半小时内含半小时不收费,半小时以上-12小时(按正常收费标准下浮60%)收2元,12以上-24小时(按正常收费标准下浮60%)收4元,

  2)中型客货车(16-22座)半小时内含半小时不收费,半小时以上-12小时(按正常收费标准下浮50%)收3元,12以上-24小时(按正常收费标下浮45%)收6元,

  3)大型客货车半小时内不含半小时,半小时-12小时(按正常收费标准下浮42.9%)收4元,12以上-24小时(按正常收费标准下浮33%)收8元。

  七 月卡,年卡收费标准

  1、住宅小区车辆实行办理月卡、半年卡、年卡,对已购买车库的车辆办理长效卡。每个车位以大小不等收取130-150元/月租金。

  2、轿车、小型客货车(12座、4吨以下)月卡(按正常收费标准下浮67%)100元,半年卡(打9折,90/月)540元,年卡(打8折,80/月)960元。

  3、中型客货车(16-22座)月卡(按正常收费标准下浮54.5%)150元,半年卡(打9折,135/月)810元,年卡(打8折,120/月)1440元。

  4、大型客货车月卡(按正常收费标准下浮44.4%)200元,半年卡(打9折,180/月)1080元,年卡(打8折,160/月)1920元。

  5、办理IC卡每张收取工本费50元,包括新办、损坏、失效、挂失。

  6、一切车辆均按以上标准实施收费。

  车辆停放管理规定

  一、住宅小区车位实行有偿使用,进入小区的车辆必须交纳车辆占地使用费,按规定位置停放,不得堵塞消防通道及进出路口。

  二、进出车辆实行刷卡管理,临时进出车辆需在门卫处领取IC卡,由值班保安履行登记手续 。

  三、车辆进出遵守交通规则,禁止鸣喇叭,限速10公里,车主积极配合保安员指挥停放。

  四、停车后,须关好车门车窗,防盗系统置于警备状态,IC卡等有效证件及车内贵重物品随身携带,否则遗失后果自负。

  五、住宅小区内不得试刹车,练习驾驶,禁止装载有毒、易燃易爆物品和其它危险物品的车辆停放。

  六、车辆运货出小区,必须有相应证明,属贵重、大件物品,必须到服务中心开放行条,方可放行。

  七、按时交费,不得拖欠,不得刁难、辱骂或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妨碍保安工作。

  八、进出车辆实行一车一卡制,IC卡不得转借他人或一卡几车多次使用,如发生问题概不负责,若IC卡遗失请立即到服务中心挂失。

  九、保安员有权对可能存在问题的车辆进行询问,确实存在问题的可暂不放行。

停车场收费方案 第5篇

  一、基本情况

  紫盖山广场停车场位于市紫盖山广场门前,占地面积0.8亩。根据市领导工作安排,市园林局于20xx年5月29日移交至宜城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宜城市智泊停车服务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684MA49BXJT06)管理,现宜城市智泊停车服务有限公司对其完成配套设备改造升级,可提供车位17个。

  二、收费标准制定

  (一)申请情况

  根据《湖北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鄂价工服〔20xx〕151号)第十四条规定: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机动车停放服务的收费标准,由经营者向价格主管部门提出申请。20xx年9月15日宜城市智泊停车服务有限公司向我局提出了《关于临时停车场服务收费实行政府定价的请示》。

  (二)停车场现场踏勘情况

  我局2名工作人员分别对紫盖山广场停车场进行了现场踏勘,停车场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合适场地,申报场地与现场踏勘位置相符;

  2、设有明显的车辆通行和停放位置的标志及标线;

  3、宜城市智泊停车服务有限公司配备管理人员5名;智慧城市指挥中心配备工作人员4名;

  4、停车场道路均已刷黑,内设计费、监控设施,绿化、亮化等工程完善到位;

  5、实行专人巡检、无人化收费,使用软件支付系统,无缝对接支付宝、微信支付、银联接口,为用户提供多样化支付选择,无需取卡,零停留,轻松入场,停车场出口通行效率高。

  6、内部收费管理、财务管理、安全防范、岗位责任等规章制度已建立。

  (三)制定收费标准的依据

  1、定价权限。根据《湖北省定价目录》规定:“具有自然垄断经营及公益性特征的机动车停车实施服务收费标准”定价部门为:市(州)、县人民政府,由同级价格主管部门负责具体工作,我局有定价权。

  2、是否属于政府定价。根据《湖北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鄂价工服〔20xx〕151号)第五条规定,下列场所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可实行政府定价管理:

  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办公场所配套建设或内设的停车场;

  政府的财政性资金、城市建设投资(交通投资)公司全额投资建设的停车场。

  3、制定收费标准的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委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xx〕2975号)、《湖北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鄂价工服〔20xx〕151号)和《宜城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宜价字〔20xx〕31号)等相关规定。

  4、定价原则。一是规范管理,优化资源配置原则。通过采取规范使用、合理定价等手段,有效缓解紫盖山广场附近“停车难”的问题,实现停车资源的优化配置及有效利用,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求;二是科学合理,推进改革原则。制定收费标准,综合考虑停车场所的设备设施、服务条件、服务功能、地理位置、供求关系及社会各方面承受能力等因素,推行“差别化停车服务收费政策”。实行半小时内停车政策,其目的是更好地服务市民有效规范停车秩序。三是用者付费,倡导绿色出行原则。车主使用公共停车资源应当支付使用费,引导市民选择公共交通出行,优化交通出行结构,减少机动车流量,降低路面交通饱和度,提高道路通行速度,缓解交通拥堵状况。四是累进加价,设置最高限额原则。短时停车行为实施较低收费,长时停车行为实施较高收费,可让车主享受短时停车的优惠,达到收费政策惠民目的。

  三、收费标准方案

  紫盖山广场停车场停车服务收费标准方案:

  1、小、中型车3小时内(含)收费5元,3—24小时每增加1小时加收1元,全天最高限额20元。

  2、实行包月计费方式的,每月不超过360元。

  3、超过24小时重新按以上规定计收。

  4、对悬挂公安部门核(换)发的新能源汽车号牌的车辆,3小时内(含)收费2元;3—24小时每增加1小时加收0.5元,全天最高限额10元。

  5、停车半小时以内免收停车费,停车时长超出半小时的,前半小时纳入计费停车时长。

  6、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救灾抢险车、邮递车、环卫车、市政设施维护维修车、殡葬车等免收停车服务费。

  7、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免收车辆停放服务费的车辆,如残疾人随身必备的专用车辆等免收停车服务费。

  8、车型大小具体分类,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有关机动车类型划分的规定确定。

  9、实施收费时,在停车场入口处和交费处醒目位置,按明码标价规定公示车型分类、计费时段、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服务承诺、监督机关及价格举报电话(12315)等有关内容,接受社会监督。

  四、执行时间:

  拟定标准于印发之日起执行。

  五、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时间:

  20xx年9月30日。

  六、提交意见方式

停车场收费方案 第6篇

  停车场管理是日常管理的一个重要内容。如何使车辆有序进入、安全停放,减少事故、减少纠纷,杜绝车辆丢失,控制非业主/住户人员车辆在停车场发生火灾、碰撞事故的应急处理等问题,根据本物业的实际情况制定如下管理方案。

  一、日常管理要点

  1、制定完善的'停车场管理制度,并遵照执行。

  2、定期检查停车场配置足够的消防栓等灭火器械,并可通过防火卷帘将整个车场分割成若干个防火区域;车管员对易燃易爆物品、烟火等涉及安全的一切事项严格把关,提高警惕性,杜绝隐患。

  3、私家车位设立明显识别标示,车管员不让其他车辆挤占私家车位;对于一些禁止停车的场所,设置显著的禁停标志,对违禁的车辆实施处罚。

  4、对于临时泊车卡、月保卡与私家车位卡采用不同颜色印制,便于识别管理,在车卡背面注明有关事项如:不赔偿损失、车辆应自办保险等,尽量避免事后纠纷。

  5、车场配置显著的出入口指示、限高标志、禁鸣标识、限速标志、车场管理须知、收费标准等。

  6、车管员对每辆进入车场车辆作适当检查,注意车辆是否有被撞、被刮等迹象做好现场记录由车主签字确认,在此减少不必要的纠纷;主动礼貌提醒车主不要将贵重物品留在车内,同时阻止闲杂人员进入车场。

  7、停车场将安排专职车管员对停车场实施巡查管理,并引导车辆停放,提供问询服务。

  8、对车场出入口附近的路面实施人车分流,确保区内人员进出及活动的安全;对于易产生交通瓶颈、造成堵塞的地段及时进行有效疏导。

  9、在停车管理员手中将备一份月保车主基本档案,以便车辆发生危险情况或紧急疏散时使用;车管员巡查中若发现停放车辆有异常情况(自燃等)要立刻采取措施实施补救,若车辆之间发生交通事故,要尽快处理,以不妨碍车辆通行为准则,并好事件报告。

  10、对于长期乱停乱放、耍赖不交车辆保管费的车辆,物业部要通知服务处按规定给予协商处理。

停车场收费方案 第7篇

  为合理利用好现有停车资源,切实解决县城中心城区“停车难、乱停车”问题,进一步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提升城市形象,《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__〕2975号)《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__〕1046号)《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四川省定价目录〉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__〕199号)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原则

  运用价格杠杆引导机动车合理分流,提高停车场点资源配置效率,促进交通疏堵保畅。充分考虑阿坝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群众承受能力以及停车场运营成本等实际情况,合理核定停车场点(泊位)收费标准。

  二、机动车停车场点分类

  县城内机动车停车场点分为:室外专业停车场、室内专业停车场、临时占道停车泊位。

  三、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定价形式

  根据不同停车场点的性质和特点,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分别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三种定价形式。

  (一)具有自然垄断性质的机动车停放服务(车站、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旅游景区、公用和公益服务机构所属停车场对外开放等停车服务)收费、经有关部门规划设置的'城市道路临时占道停车收费,实施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

  (二)非自然垄断经营性质的机动车停放服务(商场、宾馆饭店、娱乐场所等建筑的配套停车场、商业投资建设的专业停车场、向社会开放的企业单位(不含公用企业)内设停车场等停放服务)收费,实施市场调节价,可参照室内、室外专业停车场收费标准执行。

  四、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停车服务收费管理

  (一)城市道路临时占道停车实行差别化收费管理。对不同区域的停车设施服务收费,根据停车供需状况,道路路网分布、公共交通发展水平、交通拥堵状况等因素,由县交通警察大队会同相关部门划分不同区域,实行级差收费。供需缺口大、矛盾突出区域实行较高收费;供需缺口小,矛盾不突出区域实行较低收费。对同一区域停车设施,区分停车设施所在位置、停车时段、车辆类型等,按照“路内高于路外、拥堵时段高于空闲时段”的原则,实行差别化服务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方案。一类区域:起价3元/泊位/1小时(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首小时后每小时2元。每天最高不超过27元。二类区域:起价2元/泊位/1小时,首小时后3小时3元(不足3小时按3小时计算)。每天最高不超过14元。

  (二)室内、室外专业停车场泊位收费标准。室内停车场收费方案:小型汽车起价5元/泊位/4小时(不足4小时按4小时计算),4小时后每2小时加收1元(不足2小时按2小时计算),每天(24小时)室内不得超过15元;大中型汽车起价7元/泊位/4小时,4小时后每4小时加收3元(不足4小时按4小时计算)。每天最高不超过22元;摩托车起价1元/泊位/6小时,6小时后每6小时加收1元(不足6小时按6小时计算)。每天最高不超过4元。室外停车场收费方案:小型汽车起价4元/泊位/4小时(不足4小时按4小时计算),4小时后每2小时加收1元(不足2小时按2小时计算),每天(24小时)室外不得超过14元;大中型汽车起价5元/泊位/4小时,4小时后每4小时加收2元(不足4小时按4小时计算)。每天最高不超过15元;摩托车起价1元/泊位/6小时,6小时后每6小时加收1元(不足6小时按6小时计算)。每天最高不超过4元。

  各类专业停车场、车主需包月停放的,包月费用最高室内不得超过260元,室外不得超过220元。

  五、机动车停车场场点收费管理要求

  (一)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主体。根据停车场性质、权属、经营管理形式等,城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主体为持有政府相关管理部门核发的相关手续的经营主体。临时占道停车经营主体还须同时取得临时占道停车泊位经营权。

  (二)机动车临时占道停车收费时段。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行计时收费,城区临时占道停车场点收费时段统一确定为8时至21时,其余时段不得收费。各类停车场点(不含医疗服务机构停车场点)对停放不足15分钟(含15分钟)的车辆,不得收取停车费用。

  (三)临时占道停车场点实行计时收费。各临时占道停车场点经营主体必须配备具有计时装置的停车终端,能现场向停放车辆的车主打印含停车时长等内容的票据。

  (四)室内、室外停车场点开放标准及备案要求。各室内、室外停车场点必须配备全景摄像头、具有计时装置的停车终端、能现场向停放车辆的车主打印含停车时长等内容的票据,经相关部门检验合格并将停车收费标准报价格主管部门备案后,在醒目位置公示,方可对外开放停车。

  (五)机动车停车场点停放发生事故责任划分。机动车在停车场点发生擦挂、碰撞、盗窃等,事故责任纠纷按相关法律规定处理。

  (六)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须使用税务部门印制的合法票据。

  六、机车车停放服务不收费范围

  (一)执行公务或任务的军、警车辆,救灾抢险车、救护车、环卫车、邮政车等特种车辆。

  (二)按有关法规规定设置的残疾人专用停车泊位,供残疾人免费停放。

  (三)法律、法规规定其它应免收停车费的车辆。

  七、落实明码标价制度,规范停车服务收费行为

  严格落实明码标价规定。所有停车场点经营者要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健全内部管理制度,规范自身价格行为。严格落实明码标价制度,在经营场所显著设置统一收费公示牌,标明收费定价主体、经营者名称、收费标准、投诉举报电话等,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八、执行时间

  本实施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有效期5年。

停车场收费方案 第8篇

  一、基本情况

  紫盖山广场停车场位于市紫盖山广场门前,占地面积0.8亩。根据市领导工作安排,市园林局于20xx年5月29日移交至宜城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宜城市智泊停车服务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管理,现宜城市智泊停车服务有限公司对其完成配套设备改造升级,可提供车位17个。

  二、收费标准制定

  (一)申请情况

  根据《湖北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鄂价工服〔20xx〕151号)第十四条规定: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机动车停放服务的收费标准,由经营者向价格主管部门提出申请。20xx年9月15日宜城市智泊停车服务有限公司向我局提出了《关于临时停车场服务收费实行政府定价的请示》。

  (二)停车场现场踏勘情况

  我局2名工作人员分别对紫盖山广场停车场进行了现场踏勘,停车场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合适场地,申报场地与现场踏勘位置相符;

  2、设有明显的车辆通行和停放位置的标志及标线;

  3、宜城市智泊停车服务有限公司配备管理人员5名;智慧城市指挥中心配备工作人员4名;

  4、停车场道路均已刷黑,内设计费、监控设施,绿化、亮化等工程完善到位;

  5、实行专人巡检、无人化收费,使用软件支付系统,无缝对接支付宝、微信支付、银联接口,为用户提供多样化支付选择,无需取卡,零停留,轻松入场,停车场出口通行效率高。

  6、内部收费管理、财务管理、安全防范、岗位责任等规章制度已建立。

  (三)制定收费标准的依据

  1、定价权限。根据《湖北省定价目录》规定:“具有自然垄断经营及公益性特征的机动车停车实施服务收费标准”定价部门为:市(州)、县人民政府,由同级价格主管部门负责具体工作,我局有定价权。

  2、是否属于政府定价。根据《湖北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鄂价工服〔20xx〕151号)第五条规定,下列场所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可实行政府定价管理:

  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办公场所配套建设或内设的停车场;

  政府的财政性资金、城市建设投资(交通投资)公司全额投资建设的停车场。

  3、制定收费标准的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委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xx〕2975号)、《湖北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鄂价工服〔20xx〕151号)和《宜城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宜价字〔20xx〕31号)等相关规定。

  4、定价原则。一是规范管理,优化资源配置原则。通过采取规范使用、合理定价等手段,有效缓解紫盖山广场附近“停车难”的问题,实现停车资源的优化配置及有效利用,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求;二是科学合理,推进改革原则。制定收费标准,综合考虑停车场所的设备设施、服务条件、服务功能、地理位置、供求关系及社会各方面承受能力等因素,推行“差别化停车服务收费政策”。实行半小时内停车政策,其目的是更好地服务市民有效规范停车秩序。三是用者付费,倡导绿色出行原则。车主使用公共停车资源应当支付使用费,引导市民选择公共交通出行,优化交通出行结构,减少机动车流量,降低路面交通饱和度,提高道路通行速度,缓解交通拥堵状况。四是累进加价,设置最高限额原则。短时停车行为实施较低收费,长时停车行为实施较高收费,可让车主享受短时停车的优惠,达到收费政策惠民目的。

  三、收费标准方案

  紫盖山广场停车场停车服务收费标准方案:

  1、小、中型车3小时内(含)收费5元,3—24小时每增加1小时加收1元,全天最高限额20元。

  2、实行包月计费方式的,每月不超过360元。

  3、超过24小时重新按以上规定计收。

  4、对悬挂公安部门核(换)发的新能源汽车号牌的车辆,3小时内(含)收费2元;3—24小时每增加1小时加收0.5元,全天最高限额10元。

  5、停车半小时以内免收停车费,停车时长超出半小时的,前半小时纳入计费停车时长。

  6、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救灾抢险车、邮递车、环卫车、市政设施维护维修车、殡葬车等免收停车服务费。

  7、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免收车辆停放服务费的车辆,如残疾人随身必备的专用车辆等免收停车服务费。

  8、车型大小具体分类,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有关机动车类型划分的规定确定。

  9、实施收费时,在停车场入口处和交费处醒目位置,按明码标价规定公示车型分类、计费时段、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服务承诺、监督机关及价格举报电话(12315)等有关内容,接受社会监督。

  四、执行时间:

  拟定标准于印发之日起执行。

  五、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时间:

  20xx年9月30日。

  六、提交意见方式

  (一)邮寄:宜城市发改局物价管理股(邮编:)

  (二)联系电话:

  (三)邮箱:

停车场收费方案 第9篇

  为协助河南文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做好阳光嘉苑小区停车管理工作,全面接受停车场地经营管理的委托,满足客人的停车需求,做到停车有位、停车有序、停车安全、创造良好的交通环境,方便小区业主生活,特制定以下管理方案。

  一、停车场地位规模及规划

  停车场地处国基路99号阳光嘉苑住宅小区,我公司对停车场地进行了现场勘测、分析调研,根据本小区建筑的品质和居民经济层次、车场规模及效益,利用车场现有资源,科学规划建设,配置相应的停车场管理设施设备,力争打造精品停车场地,并实现三赢(物业公司、业主或使用人、我公司)之目的。

  1、阳光嘉苑小区实划有效车位约481个,流动车位350个,属于居民服务区。

  2、根据甲方以往的运作模式要求,阳光嘉苑小区地面停车场地位为长租和零收两种管理模式。

  3、运用科技手段加强管理力度,车场内配置视频监控设备、门禁系统、挡车器等交通设施设备,各种标识、标线、指示灯箱配备齐全。

  4、预留消防通道,通道内不规划车位。

  二、停车场泊车管理

  机动车泊车管理模式:车辆进入停车场泊车,如果是临时停靠车辆先由进口门岗发放停车计时卡,固定停车位可自行刷卡进入,巡视引导员提示、引导车辆安全出入车位,车辆驶离时到出口门岗处交还计时卡或刷卡,临时停车按卡上计录时间收取停车费,同时付给停车场专用发票。

  1、根据本车辆停车的性质划分区域,分出专用固定停车位区和临时停车区,以便于管理。

  2、停车专用车位区的固定车辆,配发本车辆的专用车证。一车一证一位,车辆不准随意停放。

  3、停车证是为方便业主停车而采取的以年交停车费方式的凭证,在有效期内持证出入车场免收停车费。临时车辆按计时卡记录时间交纳停车费(按照郑州市物价局文件收取)。

  4、固定车辆进场时,要凭本车场停车证领劝停车卡”进入专用区域泊车,出场时交还“出入证”。了解车辆动态避免车辆的丢失。

  5、所有进场车辆在入口处要进行外观检查,对有外伤的车辆要记录在册,车辆出入均有高清摄像监控摄录,并提示司机确认。分清责任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6、车辆泊车入位,管理员提示司机锁好车门、拉紧制动手刹、保险器、车内不放贵重物品。车辆出现如沿途遗散、车体漏油、报警器长鸣等现象的,谢绝车辆入位。以确保安全、清洁、静谧的停车环境。

  7、随时保证停车场出、入口处及各通道的通畅,避免由车辆滞留而延误导致不良后果。对突发事件的应对我们会严格按照紧急事件应急预案处理,及时消除影响和妨碍。不给业主的出行和甲方的管理带来不便。

  8、停车场周边的禁停区禁止摆摊、随意停车。高峰期出现车位需求矛盾时,启用预留等待区域,组织引导车辆等候顺序出入常必要时可调派协管员参与疏导管理。

  9、停车场内要做到车位资源合理调配,积极引导车辆停放,保证车辆按区域停放入位,做到无位不停,秩序井然。

  10、按郑州市物价局规定合理收取停车费。正在执行公务的警车、救护车、军车可免收停车费。

  11、节日、假日、以及重大公益活动日,可以应物业的要求,经双方沟通协调,制定适时的组织停车方案,合理调整安排,协助物业做好临时性工作,保证顾客满意停车。

  12、停车场遇突发事件及特殊情况,可通报物业方,请求援助。其应对措施和服务程序,要严格按照《作业指导书》要求办理。

  13、驾驶员驾车进入停车场,必须服从管理人员的指挥,对于无理取闹、不听劝阻的可采取必要措施,如:限制车辆移动。情节严重的要通报交管部门或公安机关。

  14、停车场内按要求配备安全防火器材,确保器材安全有效,各种电源、电器随时检查,设施设备及时保养维护。出现隐患随时排除。

  15、严格执行公司内部稽查制度,真诚接受社会监督,虚心听取阳光嘉苑物业管理处提出的合理要求及建议,努力完善自己。

  16、停车场向保险公司投保停车场责任险。凡在本车场内发生的,由于我方管理原因,导致机动车被刮、盗等第三方责任事件发生,造成的经济损失(不包括车内物品),可依保险条款向保险公司索赔,解除车主的后顾之忧,规避物业管理责任风险,不给物业管理企业带来负面影响。

  17、由于乙方接管后属于封闭式管理,乙方有义务对非机动车进行管理,并对园区内业主装修、搬家等物品的进出进行必要的查验。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对园区内业主实行非机动车出入卡管理,出入物品放行条管理。

  如因乙方管理责任造成非机动车丢失或大件物品电器从门口未经物管处放行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

  三、我方对该停车场提出以下建议

  1、按照物业与业主签订的服务合同整合停车资源,充分利用停车场现有条件维护物业方的利益,为物业方解决实际困难。

  2、为有效的管理好阳光嘉苑停车场管理秩序,更好的为车主服务,提升车场的品牌效益,降低物业方管理成本,提高双方的`经营效益,我们建议将该停车场固定车位及临收车位分区管理,充分提升停车场的使用率,降低人员成本和物耗,确保物业方和我方达到双方共赢的目的。

  3、阳光嘉苑现有车位481个,我方建议甲方将固定车位每月服务费按(40)元收取,具体定价根据郑州市物价局新颁布的收费文件执行。

  4、地面按甲方归划为临时车辆的管理区域,由于上述相关费用出现,我方建议:

  ①临时车位,每小时按单车位5元计算,停放时间不足20分钟免收停车费。

  ②我方负责该停车场地与政府相关部门的协调事宜及备案,年审手续。

  四、停车场岗位人员定编

  1、根据阳光嘉苑小区停车场的实际情况及特点,设置车场入口岗、出口岗、引导停车管理员岗位及车场主管等岗位。实行17人3班制,经理1人,车场主管2人,共计用工20人。选派业务能力强、经验丰富的管理人员进驻车场参与管理,解决前期难题难点。

  人员岗位分布:

  门岗:每班两人三班倒6人,园区巡逻每班两人三班倒6人,其余5人停泊车服务,白班3人夜班2人,主要分布于园区内各处主要进出口或密集停车区指挥疏散、车辆停泊。

  2、公司派驻停车场的人员,都要经过公司培训部门的严格培训。经业务考试合格,员工进驻新停车场要提前熟悉车场环境及物业公司要求,经过磨合期后正式上岗。

  3、工作人员统一着工服,配戴胸卡。文明服务,礼貌待客,以饱满的热情服务来保障良好的服务水准,维护物业方的形象和声誉。

  4、各岗位的主要职能

  A、停车场入口岗:

  (1)有效控制进场车辆,保证车场入口、通道及门前良好的交通环境。场内车位出现需求矛盾时,组织与疏导车辆在等候区域排队顺序进常

  (2)所有进场车辆的外观检验,排疑有安全隐患的车辆入常

  (3)固定车辆进场时,“停车证”的检验及“出入证”的发放。

  (4)临时车辆进场时,计时卡计时工作。

  B、停车场引导员:

  (1)、保证场内通道的畅通,有效的提示车位及交通导向。

  (2)、负责场内消防及车辆安全的监督。

  (3)、合理调配车位资源,随时将信息传递给入口岗。

  (4)、对需存车辆的司机提供安全提示服务。

  C、停车场出口岗:

  (1)、保证出口岗门前及通道良好的交通环境。

  (2)、负责出场车辆按计时卡核算计时合理收取停车费,同时付票据。

  (3)、固定车辆出场时,停车证、出入证的检验及出入证的收回。

  D、停车场主管:

  (1)、负责与物业代表协调停车场事务。

  (2)、负责本班组的`全面日常管理工作。

  (3)、严格按公司制度组织班组人员完成各职位工作。

  五、停车证的管理

  1、停车场车证要同双方协商确认,车证的制作及发放由停车公司负责,客户详细资料要注册存档并由专人管理不准泄露业主信息;否则,因乙方泄露信息引起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2、停车证是为方便业主停车采取以年交停车费方式的凭证,具有时效性。发现无效车证要及时收回。

  3、停车卡要摆放在车里,进场出示车证。车证丢失要及时按停车场公司规定程序补办。

  4、停车卡的具体使用说明详见停车证背面。

  六、停车场票据管理

  1、按停车公司财务制度执行票据管理,本车场票据领取的数量由停车公司方负责记账。

  2、车场内日常现金收入、票据的管理以及基础工作,按相关规定执行。

  3、长租车位的年租费,可由停车公司方代收并付内部收据。停车公司根据物业方提供的客户资料,制作停车证;同时开据正式发票。客户凭内部收据兑换正式发票;领取停车卡。

停车场收费方案 第10篇

  为保证小区车辆收费工作顺利进行,合理制定收费标准,更好的为业主提供车辆停放业务,逐步改善车辆停放服务功能,规范收费管理秩序。制定方案如下:

  一、小区内共有露天、半封闭车位470个,不包括已出售车库,分别以0—8字头进行编号,其中半封闭车库20个。

  二、据统计小区露天停放车辆为497辆(不含私家车库停放车辆)。其中云AA9字头的有65辆,云O字头的有21辆,警车有5辆,军车有3辆。为解决车辆多车位少的问题,所有露天车位不另收车位租金,均视为临时车位提供泊车。

  三、车位不足的补充方案:

  对二区值班室至门诊路口靠右边可规划40个车位的位置补充规划,做到合理化利用,解决车位紧张的问题。

  四、起用IC卡系统,在IC卡系统使用正常的'情况下实施刷卡收费运行:

  1、现有IC卡1000张,需重新制作图案用不干胶张贴(每张费用元,含正面背面。),正面金牛图案,背面为提示内容。

  持卡须知

  1)领取IC卡时须交纳押金。

  2)按有关规定,本小区收取的费用为场地占用费,非保管费。

  3)一车一卡,专车专用,因有图象对比,请勿借给他人使用,请妥善保管,若有遗失及时挂失。

  4)驾驶员必须严格按照IC卡智能停车收费系统指示操作。

  5)进入小区的车辆请按位停放,服从管理。

  6)本卡必须随身携带,严禁存放车内,以防车辆被盗,违者后果自负。

  2、临时卡、月卡、半年卡、年卡以不同颜色进行区分识别。

  3、收费标准报物价部门批准后录入电脑系统自动计费。

  4、收费软件的安装调试由捷顺公司负责完成,费用在900元左右。

  五、制定车辆停放规定(附后)

  六、收费标准

  1、参照昆明市机动车停车场收费标准(小区内场地占用收费标准)的规定执行

  1)轿车、小型客货车(12座、4吨以下)半小时内含半小时不收费,半小时—1小时1元,1—3小时2元,3—6小时3元,6—9小时4元,9—12小时5元,12—24小时10元。

  2)中型客货车(16—22座)3小时以内2元,3—6小时4元,6—9小时5元,9—12小时6元,12—24小时11元。

  3)大型客货车3小时以内3元,3—6小时5元,6—9小时6元,9—12小时7元,12—24小时12元。

  2、结合小区实际建议收费

  1)轿车、小型客货车(12座4吨以下)半小时内含半小时不收费,半小时以上—12小时(按正常收费标准下浮60%)收2元,12以上—24小时(按正常收费标准下浮60%)收4元,

  2)中型客货车(16—22座)半小时内含半小时不收费,半小时以上—12小时(按正常收费标准下浮50%)收3元,12以上—24小时(按正常收费标下浮45%)收6元,

  3)大型客货车半小时内不含半小时,半小时—12小时(按正常收费标准下浮%)收4元,12以上—24小时(按正常收费标准下浮33%)收8元。

  七、收费办法

  1、小区车辆实行办理月卡、半年卡、年卡,对已购买车库的车辆办理长效卡。对20个半封闭式车位进行出租(7幢3号、4号2个,16幢4号、9号2个,17幢4号、9号2个,18幢9号4个,25幢—26幢之间10个。),每个车位以大小不等收取130—150元/月租金。

  2、轿车、小型客货车(12座、4吨以下)月卡(按正常收费标准下浮67%)100元,半年卡(打9折,90/月)540元,年卡(打8折,80/月)960元。

  3、中型客货车(16—22座)月卡(按正常收费标准下浮%)150元,半年卡(打9折,135/月)810元,年卡(打8折,120/月)1440元。

  4、大型客货车月卡(按正常收费标准下浮%)200元,半年卡(打9折,180/月)1080元,年卡(打8折,160/月)1920元。

  5、办理IC卡每张收取工本费50元,包括新办、损坏、失效、挂失。

  6、一切车辆均按以上标准实施收费。

  八、建议收费时间:3月1日

停车场收费方案 第11篇

  为规范小区车辆的出入和停放,严格实行业主自行刷卡进出制度,针对小区部份多层区业主有车没车位、别墅区业主一户有两辆以上车辆以及小区公区有60个临时停放车位可使用的问题,服务中心应多数业主建议和要求,决定根据在小区现有的车位数量情况,给小区业主无卡车辆办理包月临时停放业务,详细信息如下:

  一、本次办理数量为50个(建渣房暂时占用10个车位);

  二、费用:一户最多办理一张,一辆车办理一张车卡,车卡押金50元/张,包月费用按xx市现行标准暂时核定为100元/月;

  三、使用期:原则上以半年为一个包月周期,体现在车卡有效期上,本次办理期限统一到xx年底,到期车卡无效,请到服务中心办理续用或终止手续;

  四、办理程序:

  1、为公平起见,服务中心将进行为期一周的该《通知》公开公示;

  2、公示结束,将于6月17日正式开始按“先来后到”的顺序办理,直到50张卡办理完毕;如果同时到场业主较多,将采取排队发号或抽签形式确定资格;

  3、服务中心将对临时包月车辆的业主房号、车牌号和车卡号进行详细登记。

  五、要求和特别提醒:

  1、请已办理临时停放包月手续的业主车辆自觉刷卡出入;

  2、请临时停放的包月车辆进入小区不超速、不逆行,不乱停乱放,将车停放到公区标有“临”字样的.临时停放车位上。

  3、特别提醒:

  ①如有临时停放的包月车辆不按规定停放在临停车位,服务中心将做记录,并进行沟通、说服,对于拒绝协调、劝说者,当车卡有效期截止时,服务中心将不再给予办理续用手续,将此机会留给其它需要的业主;

  ②无卡偶尔停放或来访车辆,在小区车位未停满情况下,服务中心将对其适当放行,费用将按照相关标准实行记时收费;当小区临时停放车位已停满,将拒绝其进入。

停车场收费方案 第12篇

  为了规范小区车辆管理,根据要求,并结合小区实际,本小区住户车辆均入地下车库统一停放,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非机动车辆统一将小区住户非机动车辆规划停放于小区正大门左侧地下室,并提供有偿服务,具体收费标准如下:停车服务费(预收一年费用):

  1、摩托车:.00元/辆·月;

  2、电瓶车:.00元/辆·月;

  3、自行车:.00元/辆·月;

  4、临时停放车辆:.00元/辆·次;

  二、机动车辆统一将小区住户机动车辆规划停放于地下室,并提供有偿服务,具体收费标准如下(预收一年费用):

  (一)包月停车服务费:xx元/辆·月(不含租金);

  (二)临时停放停车服务费:.00元/辆·次,过夜.00元/辆·次。请各位业主从即日起,速到小区物业服务客户中心办理相关交费手续。非本小区住户原则上不得进入小区停放车辆,请各位住户理解及支持。

停车场收费方案 第13篇

  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停车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办字〔20xx〕19号)文件要求,为推动停车设施建设发展,优化停车设施管理模式,改善城市停车环境,解决停车难问题,促进城市基础设施高质量发展,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第十次党代会、省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按照规划引领、分类施策、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建管并重、创新发展的原则,深入挖掘可利用土地、地下空间等资源,科学规划建设城区停车设施。面向社会有序开放机关单位内部停车场,逐步清退路内停车泊位,切实解决停车难、收费乱问题,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工作目标。城市新建建筑严格执行配建停车位标准,老城区、老建筑尽力补配补建停车位。推动城市公共停车设施建设,到20xx年底,新增城市公共停车位不少于10000个。通过持续推进公共停车设施建设和实施棚户区、城中村改造补建配建停车位,逐步降低路内停车位比例。到20xx年,基本建成以配建停车设施为主、路外公共停车设施为辅、路内停车为补充的城市停车体系。推进智慧停车管理和资源共享,中心城区、商业区、办公区、交通枢纽等重点区域停车需求得到显著改善,各类资本广泛参与,停车资源高效利用,城市停车规范有序。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规划引领,保障土地供应。

  1.科学规划布局停车设施。各县区要充分结合辖区内实际情况,依据城市发展战略,根据国土空间规划和交通体系规划,科学编制和完善本辖区停车设施专项规划。确定停车设施发展总体目标,明确未来几年停车设施布局、规模、标准和建设时序。按照差别化供给策略和集约紧凑发展模式,综合考虑城市功能、人口、土地、交通等因素,合理划定停车分区,科学确定差别化的停车设施发展政策、供给和管理策略。以社区、街道、商圈为单位,测算城市中心区结构性停车位供需数量,合理布局停车设施,解决结构性供需矛盾。

  新编控制性详细规划要依托经依法批准的专项规划对规划落实及建设用地进行管控,作为停车设施建设和管理的依据,严格执行。市、县(区)两级分别建立专项规划实施情况评估机制,以年度为时间节点,评估规划落实情况,根据评估情况,及时调整工作措施,保证规划项目落实落地。

  2.保障停车设施用地供应。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要结合实际,抓紧研究出台我市土地分层开发实施细则,细化停车设施供地政策,各县区要结合实际情况,完善本级停车设施用地供应策略。停车设施用地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可采取划拨方式供地;不符合的.,应采取有偿使用方式公开出让,鼓励采取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等方式供地。统筹考虑现状及未来停车供需关系,在规划阶段为中心城区、商业区、学校、医院、交通枢纽等重点停车难区域,预留公共停车用地条件和建设空间。鼓励盘活存量用地建设停车场,对利用存量建设用地从事停车场建设,各县区要制定相关鼓励政策。

  (二)分类推动建设,加大设施供给。

  1.加快补齐公共停车设施缺口。持续开展公共停车设施补短板行动,20xx年全市新增公共停车位10000个以上,中心区建设比例不得低于年度任务的40%。重点在城区中心区的大型商业、医院、车站、学校等各类公共服务中心、大型公建设施附近,挖掘可利用土地、地下空间等资源,统筹安排公共停车设施建设项目。各县区政府要将停车设施用地选址纳入年度用地计划,保障公共停车设施建设用地需求。市级停车管理部门建立公共停车设施建设半月报、月通报、季督查工作制度,确保建设任务保质保量完成。

  2.配足新建建筑物配建停车位。新建建筑物要严格执行城市停车设施专项规划和建筑物停车位配建标准,配建指标应符合《河北省城市停车设施配置及建设导则》规定,一律不欠新账、不留缺口。加强建设项目管理,严把建设用地规划、建设工程规划等行政许可关口,保证新建、扩建、改建建筑配建停车设施符合相应配建标准,配足停车设施。配建停车设施应与建筑物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交付使用。加强竣工验收管理,杜绝停车设施缓建、少配。

  根据城市综合交通发展水平,定期对停车位配建指标进行动态调整,适度提高建筑物停车位配建标准。市相关部门要制定相关政策,鼓励新建建筑充分利用地下空间建设停车位并作为公共停车场向社会开放。鼓励新建建设项目超过停车配建指标建设停车场,超出部分设置收费停车场进行市场化运作。

  3.逐步补配补建既有建筑停车位。结合城市更新行动,在棚户区、城中村改造的规划设计阶段,留足配建停车位。在老旧小区改造时,因地制宜,结合小区实际补齐配建停车位。鼓励社会资本参与老旧小区、老旧厂区、老旧街区、老旧楼宇更新改造,结合片区综合治理和停车资源共享等方式,创新停车设施共建共享共管模式,各县区可因地制宜制定具体办法。

  4.加快清退超配路内停车位。通过持续推进公共停车设施建设和实施棚户区、城中村改造补建配建停车位,尽快置换清退超配的路内停车位,力争到20xx年底,路内停车位比例降到5%以下。定期分析路内停车位对交通的影响,一路一策、一位一研,对使用率低、严重影响交通的路内停车位,逐年缩减、合理清退,保证人行道、自行车道的连续性、安全性。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城市道路范围内设置停车位。

  5.充分利用城市地下空间。充分挖掘利用城市公共绿地、公共广场、学校操场、公交场站等用地的地下空间,规划建设公共停车设施,保证地下与地上设施统筹兼顾。做好人防工程建设规划与城市停车设施专项规划的有效衔接,各县区要建立人防工程项目台账,充分分析研判,在满足战时功能布局前提下,充分考虑城市停车服务功能,加大改造和利用力度,用于补充建筑物配建停车位或城市公共停车位。力争20xx年利用人防工程新增一批停车泊位,20xx年以后,按照“平战结合”的原则,持续将适合停车的人防工程改造为停车位。

  6.推进立体停车设施建设。各县区要大力推动立体停车设施发展,制定建设管理和用地支持政策、激励措施,在符合规划要求前提下,充分利用城市各类边角空地和地下空间,大力推进机械式立体停车场、停车楼建设,并做好临街停车设施立面美化,与周边环境相协调。及时总结建设经验,扩大立体停车设施服务范围,推动城市立体停车设施发展。各县区每年新建公共停车泊位中,立体停车设施泊位原则上占比不得低于20%。

  (三)规范停车管理,提高使用效率。

  1.推动停车设施资源共享。充分发挥既有停车位效能,在加强安全管理的前提下,积极探索机关、事业单位停车位共享机制,有序盘活其余单位停车资源。推动企业单位、商业设施、写字楼、体育场馆等停车设施在夜间空闲时段向社会开放,可由专业停车企业统一经营,实行有偿使用、收益分享经营模式。各县区政府要摸排辖区内有富余停车位的小区,以政府为主体或推动社会资本参与,购买或租赁这一部分停车泊位供社会使用,降低配建停车位空置率。

  2.加强停车秩序管理。各县区要健全停车管理工作机制,制定统一规范的经营管理政策,合理制定并公布政府定价管理的停车服务收费标准。逐步开展公共停车设施备案工作,规范公共停车设施备案标准和流程,强化停车基础信息数据采集、更新。各级管理部门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及时受理处置群众对停车管理方面的投诉、举报。严厉打击占用公共资源私设停车位行为,加强对违法占用道路停车、僵尸车等查处力度,维护良好停车秩序。依法查处违法停车行为,对重点区域实施限时停车、即停即走等管理措施,提升停车位周转率。

  3.推行城市智慧停车服务。应用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完善城市智慧停车管理平台系统,进一步推进全市经营性停车场数据接入工作,统筹路内、路外停车资源,实现智能停车诱导、信息查询、车位预约、泊位诱导、电子支付等功能,推动停车资源共享和供需快速匹配,减少寻位绕行时间,方便群众就近停车。积极探索全市统一运营模式,督促智慧停车经营单位定期更新车位布局、泊位使用、收费标准等数据,并及时向社会公开。全面推行电子计费,实现无人值守、自动计费缴费,推广使用“ETC”“先离场后付费”等快捷收费方式。

  4.提高公共交通保障能力。落实公交优先战略,大力发展公共交通,优化城市公交线网和站点布局,实现城市道路公交服务全覆盖。加大公交专用道建设和使用监管力度,增加城市中心区及交通密集区公交客运能力,确保公共交通分担率达到20%以上。加强出行停车与公交换乘无缝街接,在公路客运站和城市公共交通枢纽建设换乘停车设施,逐步形成以公共交通为主的城市出行结构,引导公众绿色出行。

  三、政策措施

  (一)简化行政审批程序。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简化城市停车设施投资、建设、经营手续办理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对小型停车设施项目和利用自有土地建设的停车设施项目,实行备案制。既有停车库(楼)内部改造为机械式立体停车的,可按照特种设备管理要求办理安装告知、监督检验、使用登记等手续,不再办理用地规划、工程规划、施工许可等手续。

  (二)完善差别化收费机制。发改部门结合实际制定或完善具体的差别化收费政策,逐步推行不同区域、不同位置、不同车型、不同时段停车服务差别收费。综合考虑交通拥堵状况、公共交通发展水平等因素,在中心城区、商业区、交通枢纽等重点停车难区域实行高收费,城市外围实行低收费,一般区域正常收费。同一区域内,按照“路内高于路外、繁忙时段高于空闲时段”的原则,进一步细化差别化收费标准。

  (三)完善投资经营激励政策。对停车需求大、收益较好的中心区、交通枢纽等区域的停车设施,鼓励社会资本以市场化投资为主开发经营,重点建设立体停车场或既有停车场实施“平改立”改造。对停车需求较小区域的停车设施,可通过合理确定收费标准、政府适当让渡项目收益权等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推动停车产业化发展,在符合相关规划、不改变用地性质、不减少停车泊位的前提下,允许配建一定比例的附属商业面积,具体比例由各县区政府确定。

  (四)完善停车法规标准体系。健全停车管理法规体系,推动编制或修订地方性停车设施建设管理法规,抓紧出台《张家口市停车场管理条例》,在立法权限范围内,结合城市交通管理实际,清理不符合停车设施建设管理要求的规章制度,为依法治理城市停车提供法治保障。健全停车设施标准体系,编制或修订停车设施配建标准,制定完善智慧停车管理标准、停车设施运营规范、停车管理服务规范等,为全面提升城市停车管理水平提供支撑。

  四、组织保障

  (一)落实主体责任。各县区政府是停车设施规划建设管理的责任主体,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强化主管部门责任,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和时间表、路线图。要结合实际,加大工作力度,按照“一城一策”的原则,抓紧制定各县区停车设施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方案,加快解决停车难问题。

  (二)强化统筹协调。建立停车管理统筹协调机制,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城管执法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行政审批局、市人防办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全市停车设施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共同研究政策,解决重大问题。各县区政府、经开区管委会、各管理区委员建立相应工作机制,统筹负责本地停车管理工作,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的城市停车治理格局。

  (三)强化督导调度。各县区政府、管委会要加强对辖区内有关部门的工作检查和考核评价,加强督导调度,层层压实责任。对工作开展不力、弄虚作假、问题整改不到位的严肃追责问责。市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对各县区工作推进情况定期开展督导检查,督促各县区落实主体责任,推动城市停车治理能力提升。

  (四)加大舆论宣传。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对停车设施治理工作进行全方位宣传报道,宣传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营造政府关心、社会关注、群众关切的良好环境。开展群众参与体验活动,充分吸收广大群众意见建议,不断优化改善城市停车环境,有效提高群众的获得感、满意度。

停车场收费方案 第14篇

  为了加强员工对消防知识的了解,增强消防基本技能,按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消防部门有关要求,决定组织举办一次消防演习。

  演习时间:20xx年11月 25日,演习地点:停车场,参加人员:全体员工,演习负责人:邓良

  一、演习目的

  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普及灭火知识,增强员工消防技能,提升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二、演习策划

  火灾的发生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是随时发生的。消防演习必须更加贴近实际,从而增强员工的反应能力和实战技巧。为使演习更加逼真,真正锻炼员工的实战能力,本次消防演习的启动时间由冯裕萱临时决定。

  1、现场消防资源

  停车场内共有手提式4kg ABC干粉灭火器72个、室内消火栓36个。

  2、演习过程拟定

  本次演习为综合消防演习,主要是初期火灾扑救、人员疏散、消防器材的使用讲解与实操三个部分。演习时,为验证预案应急响应的有效性,现场将分两个环节进行,一是同时在停车场进行灭火和人员疏散演练,二是在停车场讲解灭火器、消火栓的使用。

  3、演习组织名单

  组长:邓良

  职责:下达演习命令,主持和观摩

  副组长:唐恒

  职责:具体组织演习,并对演习进行讲评

  灭火组:由当时现场值班人员组成

  职责:发现初起火灾后,立即行动予以扑救,并报告火警

  疏散引导组:由现场人员组成

  职责:发生火灾后,立即引起现场人员疏散转移,防止被火烧伤

  警戒组:徐渭

  职责:发生火灾后,维持现场秩序,接应消防人员

  4、灭火方案

  1)第一组:由离现场最近的工作人员,使用手提灭火器进行操作,或现场自由组合分工,并有1人负责报警

  2)第二组:由离现场较远的人员,使用消火栓和推车式灭火器进行增援,分两小组,一小组使用消火栓,由2人组成,二小组使用推车式灭火器,分别由2人组成。

  5、疏散方案

  1)疏散路线:各车位出口由内向外

  2)紧急疏散措施:对离起火现场最近的车辆进行疏散时,如车主通知不到,单位要备有临时应急疏散设施(比如拖车),避免财产损失。

  3)疏散注意事项:

  优先疏散离起火点近的车辆,较远车辆要阻止其疏散, 以免占道造成拥挤或现场混乱。

  6、警戒方案

  1)发生火灾后,现场人员立即在停车场出入口实行警戒,许出不许入,并对将入车辆调度,空出消防车进场位置

  2)在距离出入口一定范围内,拉警戒带,阻止人员围观

  三、演习准备

  为了确保这次演习的顺利,将在演习前完成如下准备工作:

  1、 对单位员工进行消防知识及消防器材使用的培训

  2、就演习方案和设想与各相关组或全体员开会全面介绍,了解演习的整个流程。特别要介绍灭火、疏散、警戒的要领和注意事项,对员工不了解的地方要反复说明。对本次演习的方式方法应特别给予详细说明。

  3、各组负责人根据演习方案自行编排人员制定相关演习行动方案,确保分工明确,责任清晰。内容包括:参与人员名单、人员职责、注意事项等。

  4、准备好演习过程中需要用到的物品:废纸……、柴油(油盆)、手提式干粉灭火器5个、对讲机2台、扩音喇叭1个,室内消火栓2个

  5、提报方案和预案:对演习有关情况向领导报告,并提报需要的资金和物资。

  四、演习现场组织

  规定开始信号,某月某日某时,信号发出,停车场某车自燃,发烟模拟火灾。

  1、灭火

  假设停车场某方向某区某车自燃发生火灾,浓烟。消防演习开始。

  灭火行动组按事先计划,展开两个批次的灭火行动(灭火器和消火栓可以部分出水出灭火剂,但不要喷在车上,或安排一个模拟的车)

  灭火行动组一人报告火警。

  2、疏散

  疏散行动组按事前计划,由部分员工疏散在场车辆,执行紧急疏散任务。

  3、警戒

  警戒行动组按事先计划,对出入口和周边进行警戒

  4、行动结束

  由领导小组副组长集合队伍,列队讲评。讲评重在鼓励员工,但要指出在各个环节中哪些表现是好的,哪些是不对的,要注意改进。

  5、消防器材的使用讲解与实操

  由领导小组副组长对灭火器、消火栓使用进行简短讲解后,安排专人示范,并点燃预先准备好的燃烧物,在员工中抽人(或分组全部)出来进行灭火器、消火栓使用演练。

  6、宣布结束

  由演习领导小组组长宣布结束,并视情对表现突出的人员给予表扬或物质奖励。

  整个演习过程注意保留音像资料,以供今后学习点评,并存入消防档案。

  五、现场恢复

  在完成灭火器使用演练后,由清洁人员清理好演练现场。

停车场收费方案 第15篇

  为有效推动我市城市停车设施发展,提高综合管理能力和水平,有效满足合理停车需求,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加快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冀政办字〔20xx〕7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科学规划、分类施策,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建管并重、集约发展,改革创新、支撑保障为基本原则,加强规划引导,通过市场化方式推动我市城市停车设施发展,改善城市人居环境,提升城市运行效率和增强城市综合竞争力。20xx年全市新增公共停车位2.3万个以上。到20__年,我市基本建成配建停车设施为主、路外公共停车设施为辅、路内临时停车为补充的城市停车设施系统,社会资本积极参与,居住社区、医院、学校、交通枢纽等重点区域停车需求基本得到满足,出行停车难问题得到有效缓解。到2035年,布局合理、供给充足、智能高效、便捷可及的城市停车系统全面建成。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城市停车设施顶层设计

  1.研究制定专项规划。各县(市、区)要积极做好城市停车普查,摸清停车资源底数,建立城市停车设施供给能力评价制度。依据国土空间规划和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区分城市中不同区域的功能要求,按照《城市停车设施规划导则》和《城市停车规划规范》,统筹地上地下空间利用,围绕基本停车需求、出行停车需求、停车换乘需求,科学编制和完善城市停车设施规划,明确目标、规模和建设时序。〔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渤海新区、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负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公安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保障基本停车需求。新建居住社区要严格按照城市停车规划和居住社区建设标准配建停车位。老旧小区、老旧街区、老旧楼宇等改造时,要考虑扩建新建停车设施。结合片区综合治理和停车资源共享等方式,提出居民停车综合解决方案。兼顾业主和相关方利益,创新停车设施共建共管共享模式。优化小区周边道路交通组织,在保障道路通行的前提下,科学划定允许居民在夜间停车的路段、时段,合理利用道路资源缓解城市小区居民夜间停车需求。加大公交场站配建力度,保障公交车辆停放,基本消除公交车夜间占道停车。〔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渤海新区、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负责,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应急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满足出行停车需求。根据《河北省城市停车设施配置及建设导则》,合理确定各类建筑物停车位配建指标,新建项目要配足停车设施。在学校、医院、办公楼、商业区、旅游景区等重点区域,结合公共交通发展情况和周边区域交通条件,区分不同时长停车需要,综合采取资源共享、价格调节、临时停车等措施,合理确定停车设施规模。公共交通发达区域,应合理控制停车设施建设规模,完善公共停车设施建设。在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的前提下,统筹路内停车泊位总量,合理施划路内停车泊位,保证人行道、自行车道的连续性、安全性。〔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渤海新区、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负责,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交通运输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解决停车换乘需求。加强出行停车与公共交通有效衔接,在城市出入口建设“停车+换乘”(P+R)停车设施,支持公路客运站和城市公共交通枢纽建设换乘停车设施,逐步形成以公共交通为主的城市出行结构。〔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渤海新区、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负责,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交通运输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快推进城市停车设施项目

  保障沧州市中心城区公共停车泊位供量稳步增长,今年内,路内泊位施划在原有4000个基础上再施划不少于1500个。加快推进沧州市名人植物园人防工程地下公共停车场和新华路公共停车场建设。谋划启动市中心医院(水专院区)、市人民医院(本部)、市中西医结合医院(高新区院区)停车场项目。〔市公安局、市人防办、市城管局、市卫健委牵头负责,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提高城市停车设施服务质量

  1.提升装备技术水平。支持我市停车装备制造企业自主创新,加强智能机械停车装备研发。大力推广电子不停车快捷收费系统应用。统筹推进路内停车和停车设施收费电子化建设,改造既有停车设施,增设充电桩,推动停车充电一体化设施建设。

  2.优化停车信息管理。鼓励不同投资主体和运营商合作,完善和更新停车数据信息,依法依规开放停车数据,促进停车信息共享。支持有条件的县(市、区)推进停车信息管理平台与城市信息模型(CIM)基础平台深度融合,鼓励互联网平台企业等依法依规为公众提供停车信息引导等服务。〔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渤海新区、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负责,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公安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推广智能停车服务。加快应用大数据、物联网、第五代移动通信(5G)、“互联网+”等新技术新模式,完善移动终端智能化停车服务,实现信息查询、车位预约、泊位诱导、电子支付等功能集成,推动停车资源共享和供需快速匹配。支持停车服务企业依托“冀时办”,上线移动终端智能化停车服务应用,改善停车体验,方便群众快速停车。鼓励停车服务企业依托信用信息提供收费优惠、车位预约、通行后付费等便利服务。积极探索“全市统建一套智慧泊车平台”,实现全市停车资源的统一调度、资源共享及大数据分析研判等工作。

  4.鼓励停车资源共享。持续保持中心城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内部停车场向社会免费开放使用,进一步扩大开放覆盖面,并在全市复制推广。鼓励商业设施、写字楼、旅游景区、体育场馆等停车设施在空闲时段向社会开放。推动居住社区、企业单位、周边道路由专业停车企业统一经营,探索错时开放、有偿使用、收益分享经营模式,通过网络化智能化手段实现车位共享,提高使用效率。

  (四)鼓励市场主体参与项目建设

  1.创新合作模式。有条件的县(市、区)可通过项目打包、统一招标、规范补贴等方式,鼓励进行规模化开发。支持规范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等模式推动共同投资运营停车设施。在防范政府债务风险和不增加政府隐性债务的前提下,允许有条件的县(市、区)依法合规使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支持符合条件的具有一定收益的停车设施项目建设。在不减少车位的前提下,允许停车设施配建一定比例的洗车点、便利店等便民设施,提升项目综合收益能力,推动停车设施建设管理产业化。

  2.放宽准入条件。深化“放管服”改革,培育公平开放的停车市场环境,消除市场壁垒和障碍,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全面参与停车设施建设、装备研发、产品供应、设施维保、运营管理和信息系统建设。允许中小微企业和个人申请投资运营公共停车设施,原则上不对车位数量作下限要求。对小型停车设施项目和利用自有土地建设的停车设施项目实行备案制。

  3.加强监督管理。加强停车设施建设工程质量和验收管理,做好各类机械式停车设施设备养护维护和监测,确保安全运行。推动停车服务市场化改革,培育规模化、规范化、专业化停车服务企业,提升管理效率和服务水平。加强对停车设施及服务企业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五)着力完善政策法规体系建设

  1.健全管理法规体系。在立法权限范围内,结合城市交通管理实际,清理不符合停车设施建设管理要求的规章制度,推动出台停车设施建设管理地方性法规,为依法治理城市停车问题提供法治保障。出台停车设施不动产登记细则,明确不同类型停车设施的产权归属,做好不动产登记工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渤海新区、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负责,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应急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完善标准规范体系。建立健全停车设施建设和运营管理标准规范,构建多层次标准规范体系。各县(市、区)负责制定或修编本地区居住建筑和不同类型公共建筑的停车设施、公交场站配建地方标准,根据不同项目使用性质和停车需求,合理确定配建指标,并根据城市交通发展变化适时评估调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渤海新区、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负责,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依法规范停车秩序。建立健全执法联动机制,综合运用民警巡逻、执法车摄录、监控设备抓拍等多种手段,及时依法查处违法停车行为,维护良好停车秩序。严格按照规定标准设置消防通道并实行标识化管理,严格依法查处堵塞消防通道等停车行为,确保生命通道畅通。加强路内停车泊位限时管理,严格控制停车泊位使用时段、时长,满足临时停车需求。

  4.规范停车收费政策。健全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停车收费机制,逐步缩小政府定价范围。根据不同区域、位置、时段、车型和占用时长等,科学制定差异化收费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停车收费标准应向社会公开。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协调推进。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渤海新区、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作为停车设施规划建设管理的责任主体,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强化行业主管部门责任,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全力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发展。市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加强统筹协调和监督评价,指导和督促各县(市、区)完善相关政策、落实各项任务,确保目标如期实现。重大问题及时向市政府报告。

  (二)创新金融支持方式。对有规划、有目标、有进度、有政策、有治理措施的城市,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在完善偿债措施等前提下,支持企业以市场化方式发行用于城市停车设施建设的专项债券。鼓励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探索提供基于停车设施产权和使用权的抵押融资、融资租赁等金融服务;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定向融资工具等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支持城市停车设施建设;鼓励通过资产证券化等方式,盘活存量资产。鼓励采取“债贷组合”等方式,构建多元化、可持续的城市停车设施融资体系。

  (三)保障项目用地供应。充分利用城市边角空闲土地、中心城区功能搬迁腾出土地、城市公共设施新改建预留土地以及机关、企事业单位自有土地增建停车设施,鼓励其他土地使用权人利用自有土地增建停车设施。充分利用地上地下空间建设停车设施,挖掘城市道路、广场、公园绿地以及公交场站、垃圾站等公共设施地下空间等资源规划建设停车设施。各县(市、区)要结合具体实际,抓紧出台土地分层开发实施细则,落实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政策,采用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等方式供应停车设施用地;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停车设施用地,采取划拨方式供地。

  (四)做好宣传引导工作。要以深入开展“三重四创五优化”活动和“三基”建设年活动为契机,强化对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建设和20项民生工程中城市公共停车设施建设工作的政策宣传,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积极参与各类城市停车设施建设。加强对城市停车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解读,及时向社会公布停车普查结果、停车设施配建标准及建设规划。总结推广各地停车设施规划建设管理的好经验好做法,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等中介组织作用,加大宣传力度,推动城市交通条件持续改善。

停车场收费方案 第16篇

  为及时灭火和疏散办公楼内人员,避免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特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

  “一部、五组”即:现场指挥部、灭火行动组、疏散引导组、通讯联络组、安全防护救护组和后勤保障组。

  (一)现场指挥部人员组成

  总指挥:

  副总指挥:

  成员:

  (二)现场指挥部办公室负责人

  主任:孙召辉

  副主任:

  成员:

  二、各组组成人员、负责人及职责

  (一)灭火行动组:由局部分义务消防员及全体物业保安、保洁人员组成。

  组长:赵国瑞

  职责:1、发现火情,快速向指挥部汇报,并代替总指挥立即到消防中控室根据具体情况,利用应急广播或电话通知疏散引导组到现场疏导人员撤离现场,也可在火场适当位置成立临时指挥部,以便迅速有效的指挥。

  2、调集灭火组成员控制着火点消灭火灾,防止火势蔓延。

  3、灭火区域的人员和义务消防队员要立即用灭火器、消防栓水源、扑救初期火灾。

  4、快速启动现场消防设施,并及时拨打火警电话“119”报警。

  5、特殊情况下,可代替指挥部下达疏散人员指令和启动消防设施指令。

  (二)疏散引导组:由局部分义务消防员及全体物业保安、保洁人员组成。

  组长:盖自强

  职责:1、发生火灾后,疏散组负责人及其他成员立即到火灾现场组织疏散被困人员。

  2、及时组织与着火点相邻的单位或部门疏散与火灾现场较近的闲散人员。

  3、负责人要安排专人分别到各出、入口维持疏散秩序,防止有人再次进入着火现场。

  4、及时通知办公楼消防中控室。在紧急情况下,可直接启动应急广播疏散办公楼内所有人员。

  (三)通讯联络组:由局各事业单位及外驻单位的办公室主任及部分义务消防人员组成

  组长:郭凤玲

  成员:

  职责:1、发生火警后,发现人立即向消防中控室或指挥部负责人报警,也可直接向火警“119”报警。

  2、办公楼消防中控室接到报警并确认火情后,立即通知局领导、指挥部成员及物业公司经理到中控室集合。

  3、在中控室值班人员,各单位的通讯联络组成员随时向现场指挥部转达火场信息和传达指挥部命令。

  4、联络各行动小组随时向指挥部汇报火灾现场情况。

  (四)安全防护救护组:由局各事业单位及外驻单位的办公室主任委员及部分义务消防员组成。

  组长:林永庆

  职责:1、办公大楼发生火灾后,外勤保安立即到大楼正门和北门和车库出、入口布置人员进行警戒,防止外人进入办公大楼。

  2、帮助撤出人员运离大楼和火灾现场,并进行安置。

  3、指挥引导消防车进入大楼外围,停靠到适合救火位置。

  4、及时疏导围观群众和闲散人员,疏通救火用交通要道。

  5、大楼四周及地上一层车库内的车辆,要及时通知车辆所有人驶离现场,以免损坏。

  6、对受伤人员及时抢救,及时拨打“120”急救中心电话对受伤严重的人员进行救治。

  (五)后勤保障组:由局义务消防员和所有后勤工作人员组成

  组长:赵红杰

  职责:1、及时向火灾现场运送灭火器,以及其他所有灭火用具。火灾现场烟雾大时,应向灭火抢险人员提供湿毛巾。

  2、保证消防设施正常运行,及时排除消防设施故障。

  3、及时清理事故现场、疏散人群,保证急救车辆、消防车辆在事故现场畅通无阻。

  三、要求及注意事项:

  1、在抢险救火中,灭火救援领导小组各成员是第一责任人,与各行动小组、单位都要积极配合,发挥主动作用,做好灭火、通知所属科室、单位和疏散人员的工作。

  2、所有参与灭火人员都要听从指挥部的统一指挥,接到命令迅速到达指定地点,各行动小组要协同合作,共同完成紧急情况下的各项工作任务。

  3、烟雾较大时,抢险人员应用随身带的温毛巾将口鼻捂住并将身体贴近地面行走,撤离火场时要沿着安全出口指示灯的方向撤离,在高层的人员撤离时千万不能乘电梯撤离。

  4、本预案中指挥部及各行动小组负责人如未在岗时,由代班人或其他成员履行其职责。

  5、各科室、单位及各行动小组成员要认真学习本预案,熟悉各自的职责分工和任务。如遇火灾发生,应立即根据各自责任分工开展灭火工作、全力控制火灾难。

停车场收费方案 第17篇

  1、总则

  为加强X小区停车场消防应急处置的统一领导,提高消防事故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规范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和程序,完善应急处置体系,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企业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安全生产法》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预案。

  2、适用范围和工作原则

  2.1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梅园巷小区停车场消防灾害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活动。

  2.2 工作原则

  当停车场发生消防事故后,物业管理中心应立即自动按预案实施消防应急工作,并组织协调小区内各部门迅速处置消防事故。消防应急中要服从命令,听从指挥,遵循相互支持,相互配合的原则,在完成各自分工的原则上依靠科学决策和技术手段处置消防事故。

  3、组织机构

  3.1成立消防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物业管理中心经理 副组长:物业管理公司负责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 成员:物业管理公司各部门负责人

  任务:负责组织、指挥消防应急工作,研究部署消防预防控制、应急准备、应急处置工作。

  3.2现场抢险组

  组长:物业管理中心负责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 副组长:消防事故相关单位负责人; 成员:物业管理公司单位保卫人员;

  任务:负责利用单位所配置的消防设施、器材和其他灭火工具对火灾进行扑救。

  3.3通信联络组

  组长:物业管理中心书记;

  副组长:消防事故相关单位负责人,物业管理中心保卫科长; 任务:负责消防事故的报警工作,确保信息及时、准确的上传下达,并协调有关部门搞好救灾工作。同时就事故情况及时上报办公厅保卫处。

  3.4后勤保障组

  组长:消防事故相关单位书记;

  副组长:消防事故相关单位办公室及财务部门负责人; 成员:物业管理公司办公室;

  任务:负责运送消防应急过程中所需的应急物资、伤员等,确保消防应急工作的顺利完成。

  3.5疏散引导组

  组长:消防事故相关单位工会主席,副组长:消防事故相关单位办公室主任; 成员:保卫人员、义务消防队队员及相关人员; 任务:负责疏散消防事故现场内的无关人员、车辆及危险、贵重物资,保持事故现场通道畅通,维护现场秩序。

  4、应急响应

  4.1当发生消防事故后,发现者立即向单位负责人报告,负责人接报告后快速组织人员进行实际现场扑救,同时向办公厅保卫处报告,并视火情决定是否拨打119报警或启动应急预案。

  4.2如火险事故火势较小,极易扑灭时,发现人员在向上级报告的同时,利用现场配置的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进行扑救,待其他灭火救援人员到场后,视情况可调集其他部位消防器材和灭火工具进行扑救。

  4.3如火险事故火势较大,有可能蔓延的,发现人员要立即向公安消防部门报警,同时向上级领导报告,相关单位及时通知有关人员启动应急预案。各工作小组自动组成,迅速到位,按各自职责分工展开工作。

  4.4现场抢险组要立即组织所属成员,利用本单位消防设施、器材及其他灭火工具对火情进行扑救和控制,并随时向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对火灾的扑救、控制情况。

  4.5疏散引导组要迅速打开疏散通道组织事故现场人员撤离到安全地带,对火警周围的车辆进行火源隔离,同时组织相关司机迅速将火源周围的车辆开出(或推出)安全地带,将损失降到最低极限。

  4.6在公安消防部门到达现场后,现场扑救组自动转为疏散引导保卫组,负责协助公安部门做好外围的安全警戒工作。

  4.7现场救护组根据现场情况,做好对伤员的救治或转 移工作。

  5、停车场消防安全应急管理

  5.1停车场要设专门值班巡逻人员。值班人员要牢固树立高度的责任感和责任心,严格对停车场的巡逻检查制度,实行安全生产隐患班排查、周教育、月联查、季演练的消防安全管理体系。

  5.2车辆进出场检查登记制度。严格落实对进场车辆要求在司乘人员离开前进行车辆及有无遗留物品安全检查,并将检查情况进行登记后司乘人员方可离开。对检查中发现的遗留物品,要及时上交领导保存,对遗留的可疑物品通知公安机关查收以确保安全。

  5.3司乘人员要认真遵守执行停车场的管理规定,积极配合停车场警卫及管理人员的工作,对进场停放的车辆要进行全面的检查,并拉闸断电,确保安全后尽快登记离场,不得久留,更不得在车上聚众逗留或过夜。否则一切后果自负,并按照法律程序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5.4停车场要合理有序的安排好停放的车辆,不得堵塞消防通道,保证防火间距。

  5.5停车场必须设有消防水源,消防栓的设立要合理并能覆盖停车场全方位;停车场停放60部以下(含60部),除必须的消防栓以外,必须配有不少于6具8公斤ABC手提式灭火器;或35kgABC手推车式灭火器一具,5kgABC手提式4具;停放60至120部车辆的停车场依次增加对消防器材的配置。

  5.6停车场的消防设施、器材以及安全通道要有醒目的警示标志,不得占用安全通道。

  5.7严格落实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制度,对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停车场要实行岗检、班组检、部门检、单位检相结合的消防安全检查制度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广大员工消防安全四个能力的建设,确保小区消防安全和社会稳定。

  6、附件:

  6.1公安消防报警电话119;

停车场收费方案 第18篇

  一、车场运行管理细则

  1、停车场设固定车位及非固定车位,固定车位需对号停泊,非固定车位车辆进入停车场均采取就近泊车原则停泊。

  免费车辆的使用

  免费车辆需由三翔置业公司总经理签署后,交由物业服务部安排秩序维护班长发行免费卡。

  3、月租车辆的使用

  (1)有意租用月租车位的客户可与物业服务部接洽,由财务部同事全面介绍车场使用及收费情况;

  (2)财务部同事与租户签订车位租赁合同,租约复印件交物业服务部部备案,同时知会秩序维护班长车位出租情况。由秩序维护班长发行月票卡。

  (3)每月由财务部根据租约的规定时间发单通知、催促承租人交缴租金。

  (4)租户在缴完租金后,凭缴款单位由秩序维护班长对卡进行延期。

  (5)注意事项:

  A:领取月票卡时,需向财务部缴纳100元/张作为押金。

  B:如因原卡遗失、损坏等原因,需重做卡时,需向秩序维护班长阐明原因并出示缴款证明后方可重新领卡,并交纳卡费。

  4、时租车辆使用方法

  (1)车辆驶至车场范围内向车场管理员取得泊车票进行停放车辆;

  (2)司机按车道标志指示驶入停车场;(注意服从车厂管理员指挥)

  (3)车辆选择车位泊好,检查车箱内无贵重物品后锁好车门,离开;

  (4)离开车场时,司机应主动到车场管理员处缴费;

  (5)泊车未到十五分钟者,免收停车费,每小时2元/小时收取;

  (6)司机在缴完费后需尽快驶离大厦停车场,以免阻塞车场出入口;

  5、卸货车辆使用方法

  货车进入首层卸货时,需停泊在卸货区内;

  卸货车辆必须凭卸货单到出口岗亭处持驾驶证换取卸货车辆停车证,享受免费服务;半小时之内享受免费服务,超过1小时收费标准与时租车辆一致;

  货车收费标准与时租车辆一致;

  货车在卸货区泊妥后,需迅速卸下货物,并把货物运走;货物不可在停车场长时间摆放,且物品看管亦由货主自行负责;

  货车在卸完货物、清点完毕后,需尽快离开,以便其他货车进场;

  货车离场时,持卸货车辆停车证换取驾驶证或持时租卡到车场管理员缴费;

  6、摩托车使用方法

  摩托车进场后,由车场管理员发卡,一半悬挂于摩托车上,另一半由车主妥善保管;

  (1)摩托车主必须听从摩托车收费员安排,排放整齐;

  (2)摩托车出场时,需由车场管理员对卡进行核对后交付存放费方可离场;

  (3)摩托车收费标准为一元一张,每月存放费30元/月;

  7、停车场保安维护

  停车场内特设1名秩序维护员负责巡逻,维护车场秩序及治安及协助车场收费人员进行管理;

  24小时闭路电视及录映,由消防中心秩序维护员负责,发现可疑人物在车场行动,立刻通知车场秩序维护员及班长前往处理。

  停车场周边应加设护栏装置,便于日常管理。

  8、车场清洁管理

  (1)停车场之清洁由负责一层大厅的.保洁员执行,每天定期清扫地面2次,其余时间保持地面没有垃圾、积水;

  (2)保持车场内各种标志牌、指示牌干净无灰尘、蜘蛛网;

  二、车场保安员工作细则

  (1)车场进场秩序维护员须熟记车场守则,对进入车场的租赁客人,要热情有礼;

  (2)维持车场出入口秩序,保证车道畅通;

  (3)车场保安要合理安排停泊车辆;分清是否固定车,并对号停泊;编号外的地方禁止停车;送货车辆要停泊在指定的货车停泊位;停车不能压线。

  (4)固定车位不能安排其他车辆停泊;固定车离开后,要将障碍锥标志放在固定车位上。

  (5)禁止无关人员玩弄车辆及停留于车场。

  (6)车辆停泊后,要求司机熄火将贵重物品取走,关好门窗。

  (7)搬运人员,施工人员在车场工作,需申请并做好登记,进出物品需有秩序维护班签发的放行条,方能放行;

  (8)禁止送货或搬运人员在车场闲坐、躺睡,应劝其离开;

  (9)熟记固定车位及月保车车辆,公司车辆牌和司机;

  (10)发生交通事故或其他突发事件,要及时报告班长、主管前往处理。对车场的设备损坏及卫生情况要及时上报秩序维护班长

  (11)车主丢失停车证(卡)的凭车辆执照取车,并做好登记,无停车证(卡),又无车辆执照的一律不得取车,以防车辆丢失;

  (12)防止停放的车辆被骗取走或被盗,发现可疑人员或车辆及时上报级;

  (13)注意取车和停放车辆的秩序,特别是在早晚上下班高峰期会出现停车和取车混乱,因此,要求取车和停放车辆的车主,遵守秩序和互相谦让,注意安全;

  (14)不准在停车场内加油和燃放易燃物品等,禁止在停车场内修理车辆及洗车;

  (15)停车场内严禁堆放任何杂物,确保场内的车辆安全出车;

  (16)车场管理员定时巡查车辆及登记车辆停泊车位号码,指挥车辆出入及管理卸货区秩序。

  (17)对进入卸货区车辆进行指挥,维持卸货区秩序;

  (18)对卸货车辆有权检查其送货单,禁止非卸货车辆进入卸货区,并督促卸货车辆领取卸货车辆停车证;要求卸货车辆尽快卸货,离开车场。

  三、车场收费员工作细则

  在出口处设置一名收费员,专门负责车场的时租车辆收费工作。

  (1)车场收费员需熟习车场收费程序的操作;

  (2)注意车道出入口的车辆情况,随时与车场保安保持联系;

  (3)对卸货车辆进行检查,并发给卸货车辆停车证。

  四、停车场管理守则

  1、进入车场

  (1)一切车辆进入车场必须遵守车场保安指示或路标指示;

  (2)必须遵守停车场内行车速度;

  (3)遇有轮候进入车场时,应耐心等候服从保安员指挥,严禁超越前列车辆。强行进入,由此引起一切后果,由该车驾驶员负责;

  (4)除非必要,不得响号。

  2、使用车场

  (1)泊车妥当后请马上关引擎;

  (2)泊车不得超越一个车位;

  (3)泊车不得超越指定界线;

  (4)泊车与泊车证显示车位相符,严禁乱停乱放;

  (5)泊车后司机应关好车门、车窗,取走车匙,贵重物品不应留置车内。如因大意造成之损失,物业服务部概不负责;

  (6)使用车场卸货,货物应尽量堆放在卸货区内,并及时运走。严禁在车道内或卸货区外一切地方卸货。如有违反,车场管理人员有权制止卸货,并责令违反在最短时间内使道路恢复畅通;

  (7)用户应对自己货物负责,装卸货物应快捷,以免影响他人使用上落货区;

  (8)一切司乘人员在车辆停妥后,应尽快离开车场;

  (9)车场内停泊车辆不准带有易燃、易爆、剧毒物品。如有违反而造成任何后果,该车辆所属单位/车主或司机应负责全部经济、法律责任;

  (10)保持车场内整洁。

  3、离开车场

  (1)在停车场出口,视情况需要,保安人员有权要求驾驶司机出示该车行驶证、驾驶证、身份证等有关证件;

  (2)出闸时,严禁不听指挥,强行驶离;

  (3)载货时驶离本停车场,应出示本车厂认可的放行条;

  (4)车辆缴款放行后,需尽快离场,以免阻塞车道。

停车场收费方案 第19篇

  一、系统概述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汽车数量急剧增加,对停车场地、收费管理、安全管理的要求也日益提高,运用电子信息技术实现安全、智能管理成为车辆管理的主要发展方向。在常规的车辆出入管理系统中,人们采用非接触式感应技术,感应距离从5CM—8M不等,以非接触式的卡作为汽车身份的最重要的识别标识,虽然可以实现不停车出入,但为确保卡和车统一的问题,通常还需要增加图像对比系统,即汽车在离开时由值班人员对车辆的进出图像进行人工对比,以确保卡和车的准确和安全。费时费力,遇到车辆进出高峰有可能会出现拥堵的问题,且不能解决车辆进出管理中存在的人为因素。车牌识别技术的推出和应用,有效的解决了车辆管理系统中的身份标识问题,尽管牌照的字符、颜色、格式内容和制作材料多种多样,但是汽车牌照号码仍是全球范围内最为精确和特定的车辆的唯一“身份证”标识,车牌自动识别技术可以在汽车不作任何改动的情况下实现汽车“身份”的自动登记及验证。

  新型的车位引导系统作为停车场管理系统的'有力补充,从而形成了智能化更高的停车场管理系统。车位引导系统能够对进出停车场的车辆进行引导和管理,本次设计系统主要实现的功能是引导人们更加方便快捷地停车,进一步提高机关车辆的管理效能和运行效率。

  二、设计原则

  在本次停车场管理系统的规划设计中,我们在进行方案设计的时候将严格遵照以下原则进行设计。

  技术先进性

  系统采用世界先进、成熟的科学技术,主要设备应采用具有当今技术领先水平的、成熟的及国际著名品牌的先进产品,保证系统的在相当一段时间内的先进性。

  功能实用性

  在方案设计和设备的选择上,应注重系统功能的实用性。先进的技术应当有利于提高使用者的工作效率和设备的使用价值,从而赋予产品以最高的性能价格比。

  性能可靠性

  系统的高可靠性是对系统功能强有力的保证。在这方面,我们不仅有技术成熟、先进的可靠产品,更有多年丰富的工程设计和施工经验,保证整个系统成为一个稳定可靠、经久耐用的系统。

  操作方便性

  系统还应该体现其操作和维护的方便性,而设计的合理性是其主要保证;合理的布线和操作设置、简洁明确的控制程序和操作界面、全面的操作手册。

  设备可扩展性

  当今社会发展日新月异,许多新用途是随着社会发展需要而出现的。系统主要设备可以通过软件升级方式更新换代,可在相当长的时间内保持技术不落后。而且通道接口较多,可以随着应用需求的变化而扩展。

  三、系统设计

  系统构架

  四、系统组成

  出入口管理:出入口管理系统主要通过采用电动挡车器+车牌识别模块设备的组合,并进行对设备进行整合联动的方式,来对车辆的进出进行管制。结合管制空余车位数量,计算或限制停车时间,加强防盗/防作弊的功能,使系统更有效的辩识和管理进出场车辆。

停车场收费方案 第20篇

  为全面贯彻落实《陇南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市政府令〔20xx〕第1号),进一步理顺停车场管理体制,提高停车场使用效率,有效缓解“停车难”问题,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目标任务

  进一步规范全市停车场管理,实现“办证经营”、备案管理;现有经营性停车场全部进行信息化改造,并接驳全市智慧停车平台,盘活存量资源,实现车位应用尽用、充分利用;不断改善停车环境,打造破解“停车难”的陇南模式,全面促进城市交通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民为本、利民惠民的原则,创新机制、强化措施,以最大决心、最强合力、最优服务,拓展地上地下停车资源,尽可能实现停车资源利用最大化,努力满足群众的停车需求。

  三、适用范围

  本意见适用于全市所有的经营性停车场,包括市政府国有企业统一建设运营的公共区域停车场,以及对外开放收费经营的机关、医院、住宅小区等专用停车场。

  四、促进规范管理

  (一)确定停车场行业经营服务条件

  1.从事经营服务收费的停车场经营者,应当依法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停车场服务”增项的营业执照;

  2.从事经营服务收费的停车场经营者,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或有关部门批准成立30日内,依法向税务部门办理税务登记;

  3.所有经营性停车场要按照陇南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的相关规定收取停车费;纳入政府定价的,由发展改革部门核定收费标准;

  4.建筑配建停车场必须具有由住建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消防合格证明》;

  5.从事经营服务收费的停车场经营者,应当依法办理以上手续后,申请向县区公安交警部门备案,经材料审核和现场查勘合格后,予以备案,发放《陇南市经营性停车场备案登记证》,登记证编号按照行政区划代码+四位数字(从0001开始)。

  备案所需材料:

  (1)经营服务单位基本信息(包含营业执照、税务登记、

  消防合格证明、收费依据等相关材料);

  (2)停车场平面示意图;

  (3)符合规定的停车设施、设备清单;

  (4)经营、服务、安全、应急管理制度;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料。

  (二)规范停车场经营管理服务行为

  停车场经营者应当严格按照《陇南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履行职责;同时,强化停车经营者自律经营,加强停车行业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技能培训;健全监督制约机制,推进停车经营服务单位依法、诚信经营,提高经营服务水平,形成健康良好的市场秩序。

  (三)鼓励停车资源共享

  机关、医院、住宅小区等专用停车场,应当在满足工作人员或本小区业主停放需求的情况下,向社会公众提供机动车停放服务;或与周边有停车需求的车辆所有人约定车辆错时停放。

  (四)推行智能化管理

  公安交警部门负责制定全市统一的数据采集和联网标准;停车场经营者应当采用停车场智能管理系统,并接入全市智慧停车平台实行联网管理;智慧停车平台为进行信息接驳的机动车停车场优先提供停车信息、交通状况信息、智能化停车诱导等服务。对经营性停车场未按照有关规定接入全市智慧停车平台的,根据《陇南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处三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的处罚。

  机关、事业单位、住宅小区等专用停车场可以自行负责管理运营,也可委托市属国有企业实现智能化运营。

  (五)实行诚信档案制度

  加强监管检查,对不按规定履行职责的停车场经营者和恶意逃费的驾驶人通过“信用中国”平台,客观评定诚信等级、依法使用诚信档案,建立信息共享、部门联动的管理工作机制,促进停车场经营服务水平提升,规范停车场及其经营主体行为,培育优质的经营服务单位,保障良好的经营服务秩序。

  五、强化日常监管

  (一)公共停车场和专用停车场管理

  公共停车场,指为社会车辆停放提供经营服务的场所(包含市属国有企业在公共区域设置的停车场)。

  专用停车场,指为本单位、本居住区车辆及特种车辆提供停车服务的场所。

  1.使用监管:收费停车场标识及收费公示牌完整,收费人员统一着装,佩戴工作牌;按照发展改革部门规定的标准依法收费,收费标准和收费公示牌一致,统一使用税务部门监制的专用发票;未经自然资源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配建停车场挪作他用,不得变更规划确定的停车位,不得改变公共停车场为社会车辆提供停放的用途。住建、消防救援、公安交警等相关部门要进一步督促规范单位、住宅小区等专用停车秩序的管理,确保消防车道的畅通。

  2.依法处罚违法违规行为:经营者擅自将已投入使用的公共停车场、专用停车场挪作他用的,按照《陇南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处一万元以上两万元以下罚款的处罚。公共停车场以及收费经营的专用停车场未备案登记的,公安交警部门书面通知进行限期备案登记,经书面通知督促仍不备案的,按照《陇南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第四十条处一万元罚款的处罚。对占用消防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的处罚。

  牵头单位:各县区公安交警部门

  责任单位:各县区市场监管、税务、发展改革、住建、自然资源、消防救援等部门。

  (二)道路临时停车泊位管理

  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是指依法在道路范围内设置的临时停放机动车辆的场所。

  1.使用监管:收费泊位停车场标识及收费公示牌完整,收费人员统一着装,佩戴工作牌;按照发展改革部门规定的标准依法收费,收费标准和收费公示牌一致,统一使用税务部门监制的专用发票;收费泊位因政府举行重大活动或市政检修等原因需临时占用道路临时停车泊位的,对占用道路临时停车泊位的时间及数量予以核实;协调处理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其他问题。

  2.依法处罚违法违规行为:对违反《陇南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具有妨害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正常使用等行为的单位及个人,依照《陇南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处一千元以上三万元罚款的处罚。未备案登记的,书面通知到辖区公安交警部门限期备案登记,经书面通知督促仍不备案的,按照《陇南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四十条处一万元罚款的处罚。

  牵头单位:各县区公安交警部门

  责任单位:各县区市场监管、税务、发展改革、住建、自然资源、消防救援等部门。

  六、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建立由市政府整体统筹、市级公安交警部门牵头多部门协同、县区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负责实施的常态化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职责和分工,规范停车场管理及相关服务,提升停车场管理的水平。建立停车管理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负责组织研究,协调解决停车管理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

  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办理营业执照注册登记;依法查处无照经营行为、擅自改变主要登记事项或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负责对停车场收费行为进行监管,依法查处有关价格违法行为。

  税务部门:负责办理税务登记以及停车收费发票(电子发票)的监督管理工作。

  住建部门:负责核发《建设工程消防合格证明》;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

  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停车收费政策制定,并根据社会发展状况、城市交通运行状况、停车泊位供求状况,适时调整完善我市停车收费政策。

  公安交警部门:负责停车场备案、道路内侧停车泊位的设置;负责对各类机动车辆在城市道路乱停乱放行为的监管,协助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对公园、绿地、湿地等场所机动车乱停乱放行为的监管;督促经营性停车场将停车位信息接入智慧停车平台。

  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协助公安交警部门依法查处擅自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设置影响市容的停车位行为和公共区域停车场内违反城市管理的行为。

停车场收费方案 第21篇

  一、目的

  1、规范物业服务区域内停车场管理制度,维护停车场车辆进出、行驶与停放秩序,确保车场设施设备运转正常,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2、规范公司停车场收费管理行为,规范IC卡制卡、发放管理制度,确保停车费规范、及时、全额收取。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目物业服务中心管理区域内的停车场。

  三、停车位服务与租用办理手续

  1、停车位使用权限

  小区地下停车位仅限拥有地下停车位使用权的业主使用,非业主车辆及未购买地下停车位或未获得地下停车位使用权的车辆不得进入地下停车场进行车辆停放;地面停车位仅限租用停车位的业主及临时停放小区的访客使用,其他业主不得占用。

  2、停车位服务办理手续

  2.1购买地下车位的业主需凭身份证、车位购置发票、地产地库车位购置协议(机械车位、非机械车位)等有效资料到物业服务中心客户服务部申请办理,客服专员为前来办理的业主填写《停车卡办理流转单》(附件1);

  2.2客服专员审核业主资料无误后,与业主签订《车位使用服务协议书》(附件2)、停车位使用管理规定及承诺书(附件4),并按规定收取停车位管理服务费、IC卡制卡手续费(押金);

  2.3客服专员将《停车卡办理流转单》及IC提供给秩序管理部授权,再由经办的客服专员将IC卡发放给业主;

  2.4工程管理部收到《停车卡办理流转单》后负责带领业主到现场验收车位,对购买机械车位的业主进行机械车位的操作培训,并填写《停车位交接验收单》(附件5);

  2.5车位验收结束后,《停车卡办理流转单》、《停车位交接验收单》移交给客服专员。客服专员及时将车位服务办理手续的相关资料存档。

  3、车位租用办理手续

  3.1车位出租方案须经房地产公司和物业公司批准后实施。

停车场收费方案 第22篇

  随着经济社会的迅速发展,“停车难”、“行车难”的警报也在县城响起,特别是凤凰古城及其周边,更为突出。由于受用地的限制,停车泊位供求矛盾日益尖锐,“占道停车”、“乱停乱放”现象尤其严重。

  一、停车现状

  现状停车是城市经济发展的一大难题。由于历史原因,城市大部分地段都没有配建的停车场,仅在滨河东西路两侧近几年新建的居住小区中配建有少量的停车位,且不能满足小区内部居民自身的停车需求,更不用说解决外部公共停车的需求。

  相关部门也曾多次进行停车场的规划和建设,但由于特殊的地势条件,土地成本昂贵,公共停车场的建设用地难以取得,即使有少量的可用土地也被土地所有者用来进行商业开发,从而取得建设停车场投资成本过大而无法取得理想的经济效益。

  二、停车政策

  1、停车场发展模式:以配建停车场为主,路外公共停车场为辅,路内停车场为补充;

  2、车辆拥有管理政策:推行车辆拥有者自备车位;

  3、配建停车场建设政策:提高配建停车位指标,监督管理,严禁挪作他用;实行配建公共化;新建住宅采用较高标准配建停车场,按“一户1.5车位”配建;

  4、公共停车场建设政策:节省土地资源,形式灵活,总量控制,分散布局;鼓励民间资金投资,采用政府指导、市场经营模式;

  5、路内停车政策:严格限制路内停车,控制路内停车总量;旧城区停车紧张的住宅区附近,可利用交通条件较好的'支路设置夜间路内停车场;

  6、结合交通枢纽、重要公建建设公共停车场:在客运中心、公交车站、会展中心、体育中心等人流较为集中的地区配建公共停车场,有效解决停车问题。

  7、停车场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进行规划建设,强化规划、管理一体化;鼓励和保障高科技应用,鼓励机械式立体停车设施的建设和使用;并在主要地区建立停车诱导系统。

  三、公共停车场规划布局研究

  1、古城停车场:针对旧城区商业服务中心,结合古城复兴改造,对古城中的一些没有保存价值的危旧民居进行拆除,同时结合古城内行政事业单位的迁出,整合出适量用地建设与古城未来居民数量相符的停车位,用来解决古城复兴后少量的居民停车。

  2、古城周边地段停车场:对古城周边风貌协调区,结合天桥路凤桥段改造、荣泽路改造、后小河改造、滨河西路城中村改造和步行街两侧用地城中村改造等工程,在古城周边规划四处公共停车场,用来满足古城复兴后作为县城旅游景点的旅游车辆停车需求,同时为古城商业配套服务。

  3、结合城市交通发展战略,在满足服务半径300米的条件下,本着布局均衡、规模适中的原则,同时保证可实施性和可操作性,优先考虑用地的可得性,在城市各个区域规划公共停车场,每个停车场的规模为100-200个泊位。

  4、停车场建设的规划控制:在城市规划中,为停车场预留用地,为城市基本设施配套提供可持续性;结合交通基础设施,政府出台适当的优惠政策和条件,如零地价等,降低停车场的建设成本,在此基础上,利用综合开发,使停车场建设与商业开发相结合,通过政策引导,使停车场建设有利可图,从而使停车场建设成为可能。

  5、对于成片开发的地段,在规划设计阶段即加强停车泊位的数量控制,从而使小区车辆不进入公共停车位,减轻公共停车场的停车压力。

停车场收费方案 第23篇

  一、引进专业停车管理系统

  引进最专业做停车管理系统,专门从事智能停车管理系统、智能车位引导系统和智能城市停车诱导系统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研发的针对小区、企事业单位等管理内部车的月卡型停车场管理系统,对于基本的车辆安全、秩序通行管理、收费经营管理等起到实质性的管理效果。功能简单快捷,能够满足绝大多数的停车场需求,是一款实用性和通用性极高的停车场管理系统。月卡型停车管理系统,车辆进出停车场的流程为:车辆进入停车场时触发入口处地感线圈,该系统就能快速完成车牌识别过程,当软件识别到该车牌为月卡车辆数据库中的月卡车后,道闸便会自动抬杆放行,管理软件同时对该车辆的停车信息进行保存;车辆出场时,快速系统对车辆进行二次识别,对识别信息进行一系列快速的处理后会检测到该车辆为月卡车,随后便快速抬杆放行。而针对既有内部车又有外来临时车辆的小区停车场,所引进的停车管理系统包括:PM710、PM810、PM910停车收费管理系统以及最新研发的V3信息化停车管理系统,都能提供给小区管理方选择。

  举例:V3系统对临时车辆进出停车场的管理流程大致是:

  车辆进入停车场时会触发入口处地感,这时候安装在快速系统控制机内的摄像机便会立即对车辆的车牌进行抓拍,并将图片传输给识别软件,由软件对车牌进行快速识别,并记录下相应的信息(入场时间、停车类型等),这些信息处理完由管理软件进行保存,道闸抬杆放行车辆,车辆实现了不停车快速进场;车辆出场时,触发出口地感后快速系统对车辆进行二次识别过程,管理软件在接到相关停车信息后立即对出入口车辆的车牌进行对比后结算停车费,带车主交完费用之后,道闸抬杆,车辆快速离场,无需缴费(在免费时间规定内)的临时车辆则可以实现不停车出场。对月卡车和临时车辆的识别方式,基本是一样的,唯一的差别就是车辆出场时,系统会自动检测是否在月卡车数据库内,即月卡车识别。不同的是临时车需缴费,月卡车不需要缴费。

  二、引进专业停车管理公司

  对物业公司来说,这是一个比较快捷的提高停车管理水平的途径方法,这主要得益于公安机关开展的规范社区停车管理和防范涉车案件行动。专业公司进小区对车辆进行管理,在分解物业公司风险的同时,也能调解居民因停车问题而与物业产生的矛盾,如果居民的车在小区内出现了丢失、剐蹭等问题,都由停车公司负责赔偿。不过,物业公司或居民需要另外向停车管理公司付费,这一点可能是阻碍专业公司进入小区的主要因素。

  三、错时共享停车

  这是一种能有效扩大停车供给的方式,而且实现起来也不困难。因为住宅区的停车需求主要在晚上,和写字楼、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停车需求正好错开,如果小区附近有这类机构,可以和他们达成协议,这样一方面小区的停车需求能满足,写字楼的停车难题也能一并解决,对双方都有利。这种方式的.主要的难点在于如何有效管理,特别是小区。因为小区是个较私人的空间,接受外来人员停车,势必会给小区带来安全隐患。可以考虑采取许可证的办法。当然,错时停车方式,最重要的一点是要设定好时间限制,否则,晚上居民回家车位还被占着,早上写字楼员工来上班了,居民的车还没开走,看似小事,都会成为纠纷的导火索。还有就是如果出现车辆被损被盗,责任如何界定,也需要在实施之前写清楚。

  四、利用周边道路夜间停泊

  在小区附近一些车流量小的非主干道路,可以考虑用于夜间停车,即在晚上7点至次日早上7点。这种方式需要和交警配合实施。某地有家停车公司专门管理私家车过夜问题,他们在同有关部门沟通的基础上,开辟专门路段供过夜私家车停放,并实行有偿服务,每天早上,清空停车路段,以保障道路的畅通。某地物业管理公司在这方面也进行了尝试,由他们管理的小区,一部分业主的车辆晚上就停泊在小区旁边的一条断头路上。

  五、规范停车设施和标志

  对现有的停车场地进行清理,重新划线,并设置足够的停车标志和标线,也能起到增加车位和加强管理的目的。这个方法实施起来也不难。

  结语;

  实际上,涉及到住宅停车的方面还有很多,包括合理的停车规划,适当的车位配建标准,停车场的设计,等等。不管哪一方面,最关键的一点是,从小区居民的利益和需求出发,这样做,最终会创建和谐高效的停车地。

停车场收费方案 第24篇

  为进一步做好浦东新区全国文明城区复评工作,持续保持良好的校园环境和秩序,提升学校精神文明建设水平,经研究成立由纪委办监察处、保卫处、后勤服务中心、宣传部、团委组成的“三乱”专项治理工作小组。专项治理工作小组自9月25日起,利用一个月的时间对校内出现的“乱停车、乱摆放、乱张贴”现象开展集中专项整治。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治理内容

  目前校园范围内,尤其在公共区域,一定程度上存在“乱停车、乱摆放、乱张贴”的现象。其中,“乱停车”主要表现在:未在学校划定停车位区域停放车辆,未按照学校保卫部门要求进出学校等现象。“乱摆放”主要表现在:校内活动所临时搭建的宣传广告展板、展台及附属衍生设施等摆放且事后未及时清理,工程建设垃圾未及时清理等现象。“乱张贴”主要表现在:在学校规定地点以外随意张贴各类张贴物、悬挂各类横幅,未经负责部门审批同意进行张贴和悬挂,张贴物、横幅内容过期不清除等现象。

  二、治理要求

  (一)针对“乱停车”问题

  1、进入校内的机动车辆一律按划定的停车位有序停放,不得乱停乱放,不得影响其他车辆的停放,不得影响交通。

  2、车辆在校内行驶要遵从保卫部门的指示和引导,不能任意行驶。

  3、严禁共享单车进入校园。

停车场收费方案 第25篇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执行《苏州工业园区停车场管理暂行办法》,切实加强园区停车场的规范化管理,结合园区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停车场管理范围

  凡园区内所有经营性停车场(库、楼)及占用公共地块、道路的非经营性停车场都需纳入本办法管理范围。

  第三条本细则第二条所列的停车场,根据其使用性质不同可以分为以下四类:

  第一类:临时性停车场(点)。是指因大型集会、活动、或生产、生活、经营必需等临时占用道路、空地所设置的停车场(点)。临时停车场(点)的设置时间视客观情况而定,原则上不得超过一年,并应满足环境、交通要求。

  第二类:室外停车场。指占用道路、公用地块设置的长期使用的停车场或在项目红线范围内设置的经营性停车场。

  第三类:室内经营性停车场。指附着在主体建筑物内部的.并开展停车收费服务的停车场。

  第四类:特种停车场(库、楼)。指单独设置的,并可开展停车收费服务的停车场(库、楼)。

  第四条停车场设置应满足以下要求:

  1、停车场的设置不应对现有和潜在交通造成影响;

  2、停车场应按国家标准GB5768-《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的规定,设置明显标志和标线,保障车辆安全进出;除临时占用道路的停车场外,停车场应配建照明、消防、通讯等设施;第三、第四类停车场和有条件的第二类停车场必须安装停车场监视设备。

  3、除占用道路的临时停车场外,停车场内应有安全设施、值班岗亭(房间),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和安全防范措施,有与停车场规模相适应的专职停车场管理员,管理员必须统一服装,统一佩戴标志。

  4、第三、第四类停车场还必须满足规划、建设、环保、消防等基本建设项目管理要求。

  第五条:停车场交通标志和标线应委托有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专项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和实施。

  第六条各类停车场审批流程如下:

  1、根据停车场分类性质,到苏州工业园区一站式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一站式中心”)领取或从一站式中心网站直接下载《苏州工业园区停车场设置申请表》,并按表格要求正确填写完毕;

  2、临时性停车场和室外停车场若需占用机动车或非机动车道的,准备好规定的`材料后报园区交警大队审批;无需占用机动车或非机动车道的,准备好规定的材料后报园区城-管执法大队审批;室内经营性停车场和特种停车场(库、楼),应按基建报批程序取得施工图纸规划、环保、消防和建筑结构批准书。

  3、取得以上报批部门的批准意见后,将以下材料报园区一站式中心申请停车场设置审批:

  (1)填写完毕并加盖公章的《苏州工业园区停车场设置申请表》;

  (2)以上第2款所列的相关批准书或批准意见;

  (3)停车场设置位置图、总平面图(非临时性停车场需附电子图)和加盖有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专项资质单位公章的停车位图;

  (4)主要设备配置明细和设施情况说明;

  (5)对占用地块的,需提供场地产权或使用权证明;如设置单位非场地产权或使用权所有者,还需提呈设置单位与产权或使用权所有者的租赁合同或协议;

  (6)经营性停车场,还需同时提供工商名称核准书或营业执照。

  4、对经营性停车场,业主取得停车场设置意见书后,方可到园区工商局申办营业执照。

  第七条除室内经营性停车场和特种停车场(库、楼)的相关基建审批按照有关审批时限外,以上流程中各部门审批时限原则上均为3个工作日。

  第八条停车场建设竣工后(或道路停车场设置完成后),业主应按照本类停车场的审批要求,分别向第五条第2款所列的相关审批部门报送验收申请。

  第九条取得各相关部门验收合格意见后,停车场设置单位应到园区一站式中心领取《苏州工业园区停车场验收申请表》(或从一站式中心直接下载后填写),并按表格要求正确填写完毕。

  第十条经营性停车场申请前还需到园区物价管理部门办理收费标准核准手续。

  第十一条表格填写完毕,且经营性停车场取得收费标准核准后,占用机动车或非机动车道的,设置单位须报园区交警大队申请验收;无需占用机动车或非机动车道的,报园区城-管执法大队验收(原则上每个环节不超过4个工作日)。

  第十二条以上专业部门验收合格并在验收申请表上出具验收意见后,设置单位到一站式中心申办城-管局验收;城-管部门在3个工作日内做出验收合格或不合格的决定;合格者,业主需与园区城市管理局签订市容环境“门前三包责任书”;临时停车场设置,业主还应提交保证书,保证在城市规划建设和城市管理需要时,无论设置期满或未满均应无偿拆除。以上手续完毕后,由园区城市管理局按停车场类别核发《苏州工业园区停车场设置证》(非经营性)或《苏州工业园区停车场经营登记证》(经营性)。对不符合验收要求的,由设置单位限期进行整改,直至通过验收。

  第十三条验收合格的经营性停车场申请者凭《苏州工业园区停车场经营登记证》至工商、税务等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四条《苏州工业园区停车场经营登记证》实行年审制度,自核发之日起每年年审一次,每三年换证一次。程序如下:

  1、业主在一站式中心领取或从一站式中心下载《苏州工业园区停车场经营登记证年检/换证申请表》。

  2、停车场设置期期满前一个月内,业主应将填写完毕并加盖公章的申请表提交到一站式中心,提出年审或换证申请。同时提交原申请设置时所要求提交资料的最新材料。

  3、由一站式中心分别转交或业主直接呈交到原各相关审批部门验收(原则上每个环节不超过7个工作日)并签署合格意见后,符合设置要求的,一站式中心在《苏州工业园区停车场经营登记证》上盖年检合格章(不超过2个工作日);因特殊情况需要会办的,由一站式中心交相关部门讨论同意后核发。

  第十五条设置单位逾期未申请或通过年审的,将给予吊销《苏州工业园区停车场经营登记证》的处罚。

  第十六条设置单位应当负责停车场的日常管理,保证设施齐全、设置规范、环境整洁、车辆停放整齐。园区城-管执法大队对不按规定管理、设施配置不到位、车辆无序停放的停车场,将责令其整顿规范,并依照相关规定处罚。

  第十七条在《苏州工业园区停车场管理暂行办法》发布前在园区范围内已设置的经营性停车场,设置单位必须在2个月内到园区城-管局申领《苏州工业园区停车场经营登记证》,或限期予以撤除;办法公布以后擅自设置的停车场应予以撤除。

  第十八条本细则适用范围为中新合作开发区。周边地区和各镇参照执行。

  第十九条本细则解释权属苏州工业园区城市管理局。

  第二十条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停车场收费方案 第26篇

  根据《三明市城市管理局等六部门印发关于深化整治城区公共空间违规设立经营性停车场问题及规范收费管理等行为实施方案的通知》(明城管〔20xx〕7号)及《***泰宁县纪委办公室《关于加强日常监督推动“点题整治”工作常态化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泰纪办〔20xx〕3号)有关工作要求,为深化整治城区公共空间违规设立经营性停车场问题,进一步规范收费管理等行为,决定在全县开展深化整治城区公共空间违规设立经营性停车场问题及规范收费管理等行为专项工作(以下简称“停车场整治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巩固整治成果,完善停车场规划、设立、备案、建设、经营、收费等方面长效制度,强化日常监管;新增城区公共空间违规设立经营性停车场和收费不规范行为明显减少,对发现的问题按照常态化的监管制度及时整治到位;对合法设立的经营性停车场价格违法行为举报线索核查率达到100%,对实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停车场所,100%实施分区域(类别)、分时段差异化停车收费政策及实现夜间22:00至次日早上7:00不等的免费停车时段;加大停车场建设力度,力争全年新增城镇公共停车泊位50个。

  二、职责分工

  停车场整治工作各职能部门合力做好辖区内停车场整治工作的谋划、部署、推动和提升,具体落实停车场整治工作,各职能部门具体分工如下:

  泰宁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对实行政府定价(含政府指导价)管理的停车场所,实施分区域、分时段差异化停车收费政策,全县100%实施分区域(类别)、分时段差异化停车收费政策,全县道路停车泊位100%设置夜间22:00至次日早上7:00不等的免费停车时段;对需要纳入政府定价(含政府指导价)管理的城区公共空间合法设立的经营性停车场所,要完善相关收费规定,加强停车收费管理。

  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负责城区道路范围内违法设置停车泊位的摸排工作,20xx年底前,城区道路停车泊位摸排率达到100%。

  泰宁县自然资源局:负责指导在开展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中充分考虑城市停车设施建设需求,合理安排停车设施规划空间;规范利用储备土地设立经营性停车场,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对排查发现的非法占用储备土地设立经营性停车场的要依法依规查处到位,整治到位率达到100%。

  泰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加大停车场建设力度,力争全年新增城区公共停车泊位50个;严格对照20xx年问题台账,对已完成整改的城市公园、绿地、广场逐一开展“回头看”,确保问题零反弹;按照100%比例全部完成实地排查。

  泰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持续宣传停车场收费明码标价“十个清”“十个不”倡议,推动停车场经营者增强规范收费主体责任意识,依法查处经营性停车场价格违法行为;合法设立的经营性停车场价格违法行为举报线索核查率达到100%;配合县住建局(城市管理局)对移交的需办理营业执照停车场名单进行核对,积极引导未办理营业执照的停车场及时主动办理,办理情况及时向县住建局(城市管理局)反馈。

  三、重点任务

  (一)强化机制建设,在停车场规划、设立、备案、建设、经营、收费等方面建立长效机制

  1.落实长效制度。各职能部门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进一步加强停车场规划、设立、备案、建设、经营、收费等方面规范化管理。

  2.完善闭环机制。对投诉举报受理、转办、调查取证、核实、整改、反馈等各环节实行闭环管理,明确各环节的责任部门、办理时限和有关要求,畅通群众评价反馈渠道。

  (二)持续做好新增城区公共空间违规设立经营性停车场和收费不规范问题整治

  1.加大宣传,拓宽问题线索渠道。充分运用网络、新媒体、宣传海报、宣传小册子等载体,在街道、社区、居住小区和停车场等场所进行宣传,公布投诉举报电话,拓宽群众投诉举报渠道,提高群众的知晓率和参与度。

  2.加大力度,持续推进专项整治。综合运用数据套合、资料审核、实地核查、信访举报线索收集等手段,继续排查新增问题,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3.加强跟踪,确保整治工作实效。不定期对整改后的停车场进行抽查、暗访,防止回潮和反弹,巩固整治成效。

  (三)坚持疏堵结合,加强停车场规划建设,增强停车泊位,不断满足群众停车需求

  1.坚持疏堵结合。坚持以改造提升为主,确需取缔的,应另行补充相应的停车泊位数量,确保现有城区停车泊位总量不减少。

  2.提高停车位使用效率。积极推广公共停车设施智能管理平台建设,探索错峰停车,提高停车设施的使用效率。

  3.多方式新设停车设施。采取增划道路停车泊位、安装机械式立体停车设备和新建停车场等方式增加停车设施。鼓励利用政府储备用地、待建土地、空闲厂区等闲置场所,依法设置临时停车设施,缓解停车困难。

  四、工作步骤

  (一)部署推进(7月底前)

  县住建局按照“定主体、定目标、定措施、定进度”的原则,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各职能部门具体分工,推进专项整治工作。

  (二)整改提升(9月底前)

  各职能部门在全面梳理、总结去年实施集中整治工作成效和存在问题的基础上,认真分析原因,研究提出对策,进一步健全完善城区公共空间经营性停车场规划、设立、备案、建设、经营、收费等方面的制度,强化日常监管,按照职责分工,对新发现的问题,逐宗建档,实行台账管理,并结合实际依法依规进行处置,整治一宗,销号一宗。

  (三)验收巩固(10月底)

  县住建局对开展的专项整治情况进行总结,并汇总形成“问题(整改)清单、制度清单、成果清单”三项清单,同时,建立健全停车场长效管理机制,规范停车场管理,加强常态化属地日常监管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各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停车场点题整治工作,主要领导做到“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有关“点题整治”工作。围绕整治项目和工作重点,细化、分解工作任务,加强跟踪督促,及时研究解决问题,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并接受县纪委监委的监督。

  (二)部门联动,形成合力。协调机制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推动各职能部门之间的协同协作,增强工作合力,及时建立健全信息互通、线索移交、成果共享等工作机制;对排查出的清单,各职能部门要按照职责依法依规处置到位;对整治工作推诿扯皮、进展迟缓、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的,要严肃追责问责;定期召开整治工作推进会,协调解决问题、困难,合力推动整治工作,推动全县上下“一盘棋”开展整治。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坚持“开门整治”,主动公开监督举报方式,及时做好“点题整治”项目的宣传发布与政策解读。要加强宣传,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介广泛宣传整治工作开展情况。主动收集和及时反馈群众诉求,每月通过信访、“e三明”、“12345”等多渠道了解群众诉求,帮助群众协调解决困难和问题,建立有关台账,提高群众参与的积极性,提升群众满意率。

  (四)建立台账,及时报送。专项整治工作实行“工作台账”和“问题台账”双台账月报告制度,县住建局于每月23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报送县纪委监委相应纪检监察室和市协调机制办公室,10月8日前报送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五)建章立制,长效管理。县住建局要督促各职能部门按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逐项落实,梳理形成“问题清单、制度清单、成果清单”三项清单。对整治中发现的个性问题要及时整改到位;对共性问题要建立机制,堵塞漏洞。对已整改问题,每半年组织开展“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在整治中发现的行业性、普遍性、政策性问题,要深入剖析原因,深化改革举措,建立标本兼治的长效机制。

停车场收费方案 第27篇

  车辆停放是精神文明的重要体现,小区物业服务处应向业主、使用人做好宣传工作,共同劝阻、制止乱停放现象的发生。自觉到指定停车泊位停车。以下是小区停车场收费系统为大家准备的管理方案:

  1、对小区的业主、使用人和单位的车辆进行详细的登记,并建立车辆档案(车辆型号、车牌号码、颜色等),对已登记备案的车辆发给小区出入通行证。

  2、为业主临时停车提供方便,小区设有地面停车场,并采取按次收费办法。

  3、长期使用停车泊位的业主、使用人和单位,可到小区物业服务处办理停车泊位租赁手续。

  4、对业主、使用人已租赁的泊位,小区负责做出相应控制,确保停车方便。

  5、各种车辆不得在小区道路上随意停放,临时进入小区的机动车应在指定地点停放,严禁车辆在道路交叉口停放。

  6、停放在停车场的所有车辆,车主必须关好车门、车窗,带走贵重物品。车场管理人员如发现车辆门窗未关好等情况,应及时通知车主,防止车内物品丢失。

  7、停车场只提供场地、车位有偿使用,不负责车辆的保管,如车辆丢失或损坏,停车场不负责赔偿。

  8、车辆进入小区应减速慢行,最高时速不得超过小区限速标志的规定,进出车场时遇对面行来车辆,应做到先出后进。

  9、小区停车场不准学习驾驶机动车,严禁试车和随意鸣喇叭。

  10、对进入小区的出租车同样实行计次卡出入,夜间22:00以后,谢绝出租车进入小区。对外来人员乘坐的出租车应谢绝入内。

  11、对进入小区的车辆应维持一定的清洁度,保证不污染道路;5吨以上大型机动车未经小区物业小区物业服务处许可,不得进入小区。车辆停放必须服从管理人员指挥,注意前后、左右车辆的安全,不得停放在绿化带和人行通道上。

  12、装载装修材料的车辆进入小区,应停在规定场地装卸材料,不得影响小区交通,装载装修材料的车辆驶离小区还需出示业主的书面证明,方可驶离。

  13、对所有进出小区的车辆都应实行凭车辆出入卡进出,门岗需在卡上写清车辆进出的时间、车牌号码及门岗保安的姓名或工号,并在值班记录上做好外来车辆的登记工作。

  14、应妥善保管好在使用中的车辆出入卡,必须保证有具可查,不能有流失现象发生。

停车场收费方案 第28篇

  一、目的

  为规和加强停车场安全管理,为确保车辆的财产安全,防车场安全事故的发生,力保车场安全事故发生时损失减少,能快速、高效、合理有序地处置所发生的事故,根据上级有关部门文件与会议精神和相关法律法规,结合该停车场的环境建设与准备的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车场安全工作领导组织机构组长(总指挥):

  项目经理

  主要职责:负责定时召开停车场安全工作领导组会议,传达上级相关文件

  与会议精神,部署、检查落实车场安全事宜。副组长(副总指挥):秩序队长

  主要职责:具体负责组织对紧急预案的落实情况,未雨绸缪,做好准备,保证完成领导部署的各项任务。

  成员:(本单位4名职工为成员)

  主要职责:具体负责车场所发生突发事件的处理、报告、监控与协调,保证领导小组紧急指令的畅通和顺利落实;做好安全、检查等工作,努力将事故协调到满意为止。

  通讯联络组:组长:客服领班

  主要职责:一旦发生火警,负责与疏散各组联络,调动有关人员到指定地点。应立即报警,先报119救火,再报110维持到事故现场处理,根据人员受伤害情况报120,同时报办公室。

  灭火组成员:(秩序队员、工程人员)

  主要职责:负责消防设施完善和消防用具准备,负责检查全地下车场等地的用电、用火安全;火险发生,立即参加救火救灾工作。

  报警:110

  火警:119

  医疗急救:120

  交通急救:122

  三、法和过程控制:

  (一)车辆损伤事故(指无人受伤)处理:

  1、车场如发生交通事故,控制中心应立即调动安全员控制现场,同时将事件信息通报其他岗位采取必要措施,当班班长立即赶往现场处理,防止肇事车辆及人员逃逸,并将现场情况向中心汇报,中心第一时间通知安全负责人,必要时向部门经理汇报。

  2、处理人员到现场后,要求肇事当事人如实反映事故发生的经过,并进行拍照,做好相应的事件发生经过客观记录,并迅速联系被撞车主到现场进行调解。

  3、根据当事双的意见,需自行解决的,处理人员仅作事实见证人。需交管部门解决的,处理人员应主动通知中心与交管部门联系,请双等待执法人员的到来。因车辆事故堵塞交通时,现场保安员负责疏导车辆进出,并指引警务和保险公司车辆和人员到事发地点现场。

  4、处理撞车事件的人员应注意控制双车主的情绪,以协调处理为原则,避免与任一发生冲突。

  5、如因保安员管理疏忽等原因造成车场车辆损伤而引起的赔偿,追究安全管理员责任。

  6、如因车主原因造成车场公共设施损坏需照价赔偿。

  (二)车辆冲岗处理:

  1、车场门岗发现车辆欲冲岗时,首先采取应急措施,设法阻止,同时联系控制中心呼叫声援。中心应立即调出现场镜头进行监控、录像,并立即通知保安负责人和服务中心领导前往处理,同时向部门经理确定是否需报警。

  2、在阻止车辆冲岗时,岗位保安员应采取必要的自我保护措施。

  无法阻止时,当值人员须记下其车牌、车型、颜色、驾驶人的基本特征、离去时间、驶离向,将信息立即向控制中心汇报,并维护好现场秩序。

  3、中心应立即与车主联系并进行确认,必要时保存记录或请其家人到现场签字确认并妥善保管好冲岗录像。未经部门经理同意不得播放或转借。

  (三)车辆丢失处理:

  1、当值人员发现或接到车辆丢失的信息后,应首先向控制中心汇报,由控制中心第一时间通知部门经理。

  2、控制中心应立即通知各岗位保安员加强出入口的控制,(车场岗应立即使用地桩)同时检查该车相关记录,查明进出时间,与车主联系并请车主出示在本停车场的出入凭证及智能卡,确认事情经过。

  3、确认车辆丢失后由部门经理向公司领导汇报,确定是否报警或采取补救措施,同时将车场现场的所有资料封存,以便协助调查。

  (四)车场伤亡事故处理:

  1、车场发生伤亡***通事故,目击者首先报告控制中心,由控制中心根据人员伤亡情况,第一时间通知部门经理,并立即联系控制中心通知受伤者家属。现场班长对需急救的伤者应立即设法救护,并视情况拨打120急救和送医院,同时记录现场情况及事件经过,对现场进行拍照记录。

  3、核实情况(时间、地点、事件概况),通知中心向公安部门报警。

  4、划定保护区围,布置警戒;疏导车场交通。

  5、注意火险,车辆漏油后要及时采取相关措施处理。

  6、收集在场人员对车辆事故的反映,并对在场证人进行登记,以便协助公安部门处理。

  (五)车辆堵塞车道的处理:

  1、如在停车场出入口出现车辆滞留的现象,安全岗位应及时进行疏导,如属于车主故意开车堵塞通道,安全岗位要保持冷静,不得与车主发生冲突,并及时通知上级及客服人员进行处理。

  2、当车辆发生堵塞时,当值班长要及时赶到现场进行处理,安排岗位指引其他车辆走应急通道,并做好其他车主的解释工作。

  3、当班机动岗疏散围观人群,并在做好车辆警戒的前提下,尽量协调顾客在洽谈室等影响较小的区域进行洽谈。

  4、控制中心人员应将车辆堵塞现场进行摄像取证,并安排班长进行拍照。

  5、上级及客服人员到场后,首先对事情进行了解,且在原则围进行协调。如不能解决的,应及时将情况汇报部门经理,经部门经理的同意,可联系辖区警务室及公安交通部门前来协助处理。

  6、如警务部门不能解决或堵塞车影响较大,可联系相关媒体进行曝光。

  (六)防汛的处理

  1、积水组:(工程部)沙袋、抽水泵、水管、移动电源、雨具等物资准备充分;如遇排水堵塞、立即判断堵塞部位进行疏通、清掏;

  情况重大立即上报相关单位并求助;

  3、应急组:(秩序部)对业主贵重物品进行救助、搬运,有序疏导车辆驶离车库;

  4、后勤组:(保洁部)待水位恢复正常,对车库进行清扫;事情处理后,要及时召集所有安全岗位针对此事件进行分析和总结。

停车场收费方案 第29篇

  一、成立防汛工作应急领导小组,加强领导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成立防汛工作抢险队伍,确保安全

  指挥:

  组长:

  抢险队伍:服务中心办公室人员、全体秩序维护员、保洁班

  共计22人。

  三、防汛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市x公司关于防汛排水的指示精神,全面指挥防汛工作。实行防汛责任经理负责制,物业服务中心主任为防汛安全第一责任人,快速、及时、有效地处置防汛工作中出现的各类突发性灾害事故。采取有效措施,立足小区,坚持自保、自救,确保汛期安全。

  2、组织足够的防汛物资,根据出现的险情,提出排险、抢险方案。及时分析汇总汛期中水情和灾情,为防汛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3、负责检查、监督防汛措施的落实情况;负责检查、监督防汛物品的准备;确保业主的正常生活秩序和财产安全,杜绝地下室漫水。

  四、防汛工作要求及措施

  1、成立防汛领导小组和抢险队,具体负责防汛工作,确保安全渡汛和业主财产不受损失。

  2、及时收集雨情、汛情等情报。做好防汛宣传工作,提高全体业主的防汛意识,确保无事故发生。

  3、防汛期间要保障通讯畅通,防汛成员和值班人员做到二十四小时电话畅通。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不离岗、脱岗,如遇大雨,经理、管理员、各班班长必须到岗,服务中心成员要做到手机不关机。

  4、建立安全责任制,物业经理是第一责任人,服务中心主任是地下停车场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应对有车业主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提示,并做好地下室车辆停放秩序。服务中心应与地下室车辆停放业主建立联系制度,了解有关业主的通讯联系方式,必要时通知业主配合做好安全疏散工作。

  5、物资准备:根据实际情况,检查各排水泵的安全和应急使用情况,充足电量;应备3把铁锹,沙袋至少20袋,以备排洪之需。

  6、遇到特大暴雨,应注意雨水情况和有关小区道路的通畅情况,做好与停车业主联系的准备工作。

  7、在险情到来之时,在岗的员工,要坚守岗位,认真负责;对不能按时到岗人员和不认真负责而造成损失的人员实行问责制,造成重大损失的要追究责任。

  8、及时掌握险情,一旦地下室发生洪涝灾害,全体抢险队员应立即赶到地下室,听从组长的指挥。防汛期间,若发生遇险情不报、玩忽职守等情况,造成业主财产受损的,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9、重点部位加强巡视,工程人员定期检查设备,确保室设施设备正常使用和安全。

  五、按不同情况启动相应预案

  1、第一预案:

  当气象台发布暴雨警报时,防汛工作领导组成员全部到位。及时总结防汛信息,通报风情、水情、雨情。服务中心根据各自的职责,加强值班,进一步检查落实各项防汛应急措施,组建防汛抢险队伍,落实抢险物资。

  2、第二预案:

  当暴雨袭击或有关部门发布紧急警报时,防汛领导小组立即召开防汛紧急会议或进行紧急部署。物业服务中心要把防汛作为压倒一切工作的头等大事来抓。

  3、第三预案:

  遇暴雨突发性灾害天气时,物业服务中心迅速组织人员及时检查疏通排水管道,做到排水畅通;要组织专门力量,对小区内部和地下室积水情况进行监测,及时报告灾情,监督服务中心有关人员到位、到岗,必要时及时组织足够的临时排涝设施进行强排。确保业主正常的生活秩序和财产安全。

停车场收费方案 第30篇

  1、凡本停车场进出或存放之机动车辆,其驾驶人员均应遵守本规定,服从车场管理人员的管理和指挥,按指定位置停放车辆,自觉维护场内秩序。

  2、车辆入场时,驾驶员须按规定自觉出示有效的停车卡,待闸杆抬起后,方可入场停放。

  3、入场之机动车和驾驶员必须保持车场内清洁卫生。凡脏污、泥泞之机动车辆,本停车场有权禁止其入内及停放。

  4、入场停放之任何机动车辆,应按停车证或停车卡指定之区域停放,不得异区、异位停放。否则,本停车场有权将不按指定位置停放的车辆拖至适当地点,并由其车主承担一切费用。

  5、停放在停车场的车辆,必须锁好门窗。凡现金、重要文件、贵重物品及车内物品,本停车场不负保管责任。

  6、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严禁带入车场。否则,将被处以罚款,并承担可能引起的一切责任。

  7、车辆离场或任何人士驾驶或移动场内任何车辆时,车场管理人员有权对其进行管理、检查,驾驶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否则,驾驶人员须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

  8、本停车场只提供车位有偿使用,并承担保管负责。凡使用本停车场停车之任何机动车辆,本停车场无须为被停车辆承担任何损坏、损毁及遗失之责任。

  9、使用停车场停车之任何机动车辆及其使用人,应对由其引起的本停车场内的建筑物、设备、设施的任何损坏或损失负责。并在指定的时间内缴付被损坏、损失对象的赔偿费、修理费、安装及相关的`费用。

  10、使用停车场停车之任何机动车及其使用人,必须遵守和执行本停车场以书面或口头规定的一切合法条例和规定。如速度限制、高度限制、严禁吸烟等,违反者将按规定处以罚款。

  11、停车场之停车位只供机动车辆停车之用,其它超过停车以外的任何行为及任何形式的功能改变都将视为非法。

  12、停车卡为一车一卡制,只限指定车辆使用,不得转借、涂改、伪造。否则,将收回停车卡。如事件、行为带有刑事性质,将送交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13、所有车辆均应按照本停车场现时有效之收费标准缴费,车辆须在当月最后一天前到管理处财务部缴付相关停车费用。

  14、如遇停车卡遗失,依下列方式处理:时租卡遗失应立即向门岗管理员申报,月租卡遗失须到管理处物业部办理补办手续,并缴付有关费用。

  15、本停车场保留修改、增删本管理规定中任何或全部条款以及制订新的管理规定的权利,经修订的管理规定一经发布,即告生效,并对所有停放的任何机动车辆及使用人具有效力和约束力。同时,旧的管理规定即告失效。

停车场收费方案 第31篇

  1、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保障四川沣通实业有限公司停车场区域内的车辆和公共设施安全,快速处置停车场车辆自燃等各种突发事故,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火或可能造成的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广大业主生命财产安全,结合公司停车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等。

  1.3 突发事故

  本预案所称突发事故,是指在停车场区域内突然发生车辆自燃,造成火势迅速漫延,焚毁周围车辆及公共设施,以及交通事故,造成或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的事件。

  1.4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四川沣通实业有限公司停车场区域内的突发事件。

  1.5工作原则

  停车场突发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坚持统一指挥,分级负责、科学决策、反应迅 速、有效应对的原则。

  2、应急组织及职责

  2.1 组织机构

  2.1.1 成立停车场突发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

  组长:丁学斌

  副组长:邓良

  成员:熊新华、徐渭、鲜义伍、王志辉

  2.1.2指挥组应急办公室

  组长:唐恒

  成员:唐恒

  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电话:

  职责分工

  2.2指挥领导组小组主要职责

  接到火灾报警后在总指挥丁学斌统一指挥,协调各部室根据分工要求进行组织扑火工作。现场救火指挥由邓良负责。

  (a)组织、指挥停车场突发事故现场应急救援工作。

  (b)负责组织有关单位部门按照应急预案要求,迅速开展救援工作,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的进一步扩大,把事故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c)负责调用停车场应急救援所需的抢险人员、各类物质、设备等。

  (d)了解掌握停车场突发事故发生原因和应急救援的实施情况,根据需要,向上级汇报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置、抢险救援情况。

  (e)其他有关停车场突发事故应急救援的重要事项。

  2.2.1应急组办公室主要职责

  (a)在应急救援期间,负责传达物业公司指挥领导小组正、副组长的指示,落实事故信息 反馈上报和与各单位、部门间的联络工作。

  b)负责初起火灾、交通突发事故的预警和指挥引导消防车辆、工程救护车辆、医务救护车进入现场救援处置。

  (c)负责检查和报告应急救援抢险的开展情况。

  (d)负责组织开展本预案的演练,并对演练中暴露的问题及时进行修订、补充和 完善。

  e)负责现场的指挥,及时搜集灾害及事故信息、掌握现场变化情况,组织协调各类事故及灾害的处置。

  f)确保各个部位应急指挥系统的协调统一。

  (g)负责协助指挥组各项其他工作。

  3、安全行动组成员及职责

  3.1公司停车场消防安全行动组成员及职责(设报警组、疏散引导组、抢险救援组、救护组、现场保卫警戒组5个组。)

  3.1.1公司停车场消防安全报警组及职责

  a)报警组 组长:唐恒 成员:唐恒

  b)报警组职责

  根据发生事故的类别,首先迅速向110、119、120指挥中心报警;二是立即向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应急办公室汇报,三是及时向中控室汇报。

  3.1.2疏散引导组及职责

  a)疏散引导组 组长:王川 成员:徐渭

  b)疏散引导组职责

  相互配合,沿出入口疏散或沿楼梯(安全出口标识)快速有序地组织疏导停车场被困人员撤离,避免拥挤、踩踏。

  3.1.3抢险救援组及职责

  a)抢险救援组 组长:朱兴福 成员:陈笛

  b)抢救救援组职责

  利用固定、移动消防设施扑救初期火灾,切断一层火源(电源);启动排水设施和应急照明设施,避免发生次生事故。

  3.1.4救护组及职责

  a)救护组 组长:陈博秋 成员:李冀凤

  b)救护组职责

  迅速救护受伤人员到指定的安全区域接受治疗或救护。

  3.1.5现场保卫警戒组及职责

  a)现场保卫警戒组

  组长:唐恒 成员:唐恒、徐渭

  b)现场保卫警戒组职责

  当遇到不法分子对停车场重要设施实施破坏时,值班人员按照分工,在制止破坏的同时,迅速报警,并负责安全保卫警戒和交通管制与疏导。

  4.物业公司停车场的火灾的特点、原则及应急救援

  4.1停车场火灾特点

  4.1.1火势蔓延快,烟雾大,危害重。

  4.1.2由于层较封闭,火势容易急速向上层蔓延。

  4.1.3疏散困难,极易造成人员伤亡。

  4.1.4扑救难度大。

  4.2公司停车场消防灭火原则

  坚持救人第一,快速疏散;内攻为主,外攻为辅,内外结合进攻;合理布置力量,选择正确灭火路线;固移联动,高低结合;集中力量,迅速灭火。

  4.3公司停车场消防应急救援

  4.3.1消防安全事故救援

  4.3.1.1如发生交通事故,及时向中控室、110报告,如有伤员报120抢救伤员,负责现场保护,查看车况,防止发生火灾。

  4.3.2消防事故救援

  4.3.2.1发生火灾事故,值班人员做到报警、扑救、疏散同时进行。

  4.3.2.2报警组迅速向中控室、119报告。

  4.3.2.3抢险救援组迅速切断或关闭引起次生火灾的装置,实施初级扑救。

  4.3.2.4疏散引导组组织引导停车场被困人员尽可能利用自带湿毛巾、围巾、口罩等捂口鼻弯腰低姿前行。如有伤员,以安全救护人员保护伤员撤离为先。

  5.物业公司停车场消防安全应急终止

  5.1事件结束后,迅速检查伤员送至情况,清点参加应急人员及物资,派出人员保护现场,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后续工作,由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宣布应急事件终止。

  5.2随着应急救援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机构人员变化,以及实施过程中发现存在的问题或者出现的新情况,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

停车场收费方案 第32篇

  一、管理目标

  制定及落实停车场管理规范,完善停车场的安全管理,保障车辆停放安全,辖区交通畅顺,出入有序,确保车场设施设备之运转正常安全,防止事故发生。明确停车场管理的有偿保管责任还是车位的有偿使用,并向进入停车场车主明确此关系。

  二、岗位设置及管理架构

  1、建议停车场之岗位设置如下:

  1.1停车场内设流动巡逻岗,同时,监控中心也负责停车场内部之监控;

  1.2停车场出入口及停车位置附图(黄色显示地区)。

  2、建议停车场之管理架构如下:

  三、管理人员岗位职责、纪律和职业道德

  1.停车场主管职责

  1.1对保安主管负责,服从上级安排,听从指挥做到令行禁止,依法循章对交通、车辆进行管理。

  1.2经常视察车场、并确保各停车位正确使用,保证车道、车场出入口周围道路畅通。

  1.3熟悉掌握车辆流通情况,车位情况,合理布署安排,优先保证业主使用车位,按物价部门规定收取车位停放费。

  1.4安排和调动属下人员的工作时间,合理分派所有工作给予属下员工,确使他们严格遵照指示工作,提高工作效率。

  1.5负责监督和落实员工岗位职责,对员工进行岗位职责、工作规程、车管仪器操作等相关知识的培训和法制教育及职业道德教育,并安排定期对员工进行考核,填写《员工考核表》,提高员工的工作技能及服务质素。

  1.6负责每日工作检查,并填写《车辆管理日检表》。

  1.7负责对外协调与联系,处理车辆管理方面的问题和客户投诉。

  1.8熟悉停车场内的信道结构、安全系统、消防设备及通风系统、辖区道路,车位使用情况,负责对车场内公共设施、车管系统的运行情况清洁等监管工作,以确保车场管理工作顺利及有效开展。

  1.9负责执行现场监管制度,对任何员工涉及违反纪律事情应该迅速及彻底调查,并及时上报并提出处理建议。

  1.10定期召开班组会议,检讨工作表现,并籍此沟通现场管理人员。

  1.11根据工作需要和上级的指示,有权调动下属人员加强某区域的管理工作,定时向上级主管汇报工作。

  2.车场管理员职责(可由巡逻岗担任)

  2.1负责对停车场内停泊车辆之管理工作,指挥好车道的交通秩序,使车道、车场出入口周围保持畅通。

  2.2实行24小时轮流值班,服从统一安排调度。

  2.3按规定着装,佩带工作牌,对出入车辆按规定和程序指挥放行。

  2.4登记所有出入车辆之数据,包括车牌号码、停放位置、出入时间。对于所有访客车辆或并无有效停车证者,须登记其欲到访住户详情,情形许可下登记访客司机的个人资料。

  2.5负责指挥区内车辆行驶和停放,经常巡视车场并确使各停车位正确使用,督促所有车辆正确使用行车线和停车位,维持停车秩序,保证车辆停放安全。

  2.6负责对停车场现场的.巡视查看,如发生任何未经受权人士、可疑人物留连停车场,应立即规劝或命令其离开,如有需要,立即呈报上级主管或监控中心注意监察。

  2.7负责停车场的消防安全巡查工作,熟悉停车场内的信道结构,安全系统、消防设备及通风系统等,以便一旦发生事故时能够从容应付。

  2.8如发生交通意外,应记录和拍摄有关数据包括涉及车辆损坏情况等,并须立即呈报领班或秩序部。

  2.9当发现任何车辆未锁好或门窗未关好,应留驻现场值勤并录像及立即呈报上级主管设法通知车主,防止发生失窃现象。

  2.10禁止任何刻意违反交通标志及泊车规定之车辆进入停车场。

  2.11任何停车场的员工,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司机或车主索取任何利益或报酬。

  2.12未经许可,禁止任何车辆在停车泊位或车道上维修或清洗车辆。

  2.13遵守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认真做好交接班手续,不擅自离职守。

  3.车场管理人员纪律

  4.1仪容整洁,着装整齐。

  4.2执行公司文明礼貌用语规范,文明服务,礼貌待人。

  4.3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度。

  4.4值班前禁止喝酒,值班时禁止喝酒、吸烟、吃东西。

  4.5不准在值班时会客、看报纸、听广播,及做其它与值班责任无关的事。

  4.6爱护各种器具,不得丢失、损坏、转借或随意携带外出。

  4.7服从指令,严守公司制度,严守职业道德,不准假公济私,不询私舞弊。

  4.8不准借娱乐为名搞变相赌博。

  4.9团结互助,禁止闹纠纷,不做不利于团结的事。

  4.10爱护公司及公共财产,严守公司及客户秘密。

  4.11保持良好的品德及行为。

  4.12不得擅自收受利益。

  4.车场管理人员职业道德

  5.1热爱工作,尽忠职守,敬业乐业;

  5.2热诚服务,坚守职责,任劳任怨;

  5.3遵纪守法,服从指挥,严于律己;

  5.4坚持原则,是非分明;

  5.5无私奉献,廉洁自律;

  5.6精于业务,勤奋好学;

  5.7文明服务,礼貌待人;

  5.8谦虚诚实,不谋私利。

  5.车场清洁人员职责

  6.1负责停车场内清洁卫生,保护车场整洁;

  6.2按照公司制定的停车场清洁服务安排及标准进行工作;

  6.3负责停车场配套设备及消防设施、排风口及照明等系统的清洁工作;

  6.4保障停车场排水沟的畅通、定期清理。

  6.车场工程技术人员职责

  7.1负责每天对车场的巡查,保证各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

  7.2对车场内的消防系统、排风系统、照明系统、排水系统等做周月检工作,排除故障隐患,并认真执行运行管理规程。

  7.3负责对停车管理收费系统运行状态的检测,发现故障立即上报并填写《车场设备日检表》,同时迅速联系设备供货商进行维修,做好协助工作。 7.4负责车场内停车标识,建筑物等公共设施的检查维护工作,以确保场管理工作顺利及有效开展。

  7.5协助车场清洁人员清除排水渠的污积、排风口及地面油污的清洁工作。

  7.监控室值班人员职责

  8.1熟悉掌握监控室设备的性能在,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密切注视车场内车辆行驶,人员进出情况,发现异常情况立即上报并录像,并采取相应的应对程序处理。

  8.2工作时间严格遵守中控室值班制度,不得脱岗或拓瞌睡。

  8.3认真、仔细地做好值班记录。

  8.4爱护监控室的设施、设备及所有物品,发现故障应立即向公司汇报。

停车场收费方案 第33篇

  1.设计背景

  校区占地较少,行政楼教师办公的地方,这里有很多教师都有自己的私家汽车,同时这里没有设置专门的停车场,考虑到教师一般在行政楼办公时间较长,而且行政楼前的地域较小,教师为了拿车方便一般把车停在行政楼前,容易造成道路拥堵,也有一些车辆停在第一教学楼下面,而那条道路是学生们上课经过频率最高而且人流量最多的道路,放学时分,学生回宿舍,教师拿车下班,时间冲突,道路拥堵很有可能会发生意外事故。根据统计进出车辆主要集中在中午12点左右,和下午四点30左右,行政楼和一教楼下车辆大概在70—80辆左右。

  2.设计目标

  以上情况都反映出有必要建一个专门的停车场,根据观察图书馆与教学楼,实训楼,行政楼的距离都较近,而且图书馆前面广场地域面积大,决定在图书馆前面的空地上建设一个小型停车场该方案主要侧重于,节约停车用地,使道路畅通,又因图书馆有一个地下停车场,更为我校车辆管理提供了有利条件。

  3.图书馆示意图

  4.设计方案

  图书馆前广场面积粗略长90x宽70(m)一辆轿车长4米左右,宽1.8米.中间设置双道总宽是20米,相隔的草坪宽0.5米,每道空档长25米宽11米可排10辆轿车,两空档之间有一条宽5米的过道,如图所示

  3.停车场示意图

  4.停车场管理系统

  车辆进出过程示意图

  1.概述

  在现代化停车场管理中,涉及到各方面的管理,其中车辆的管理是一个重要的方面。尤其是对特殊停车场、大院而言,要求对各种车辆实时地进行严格的管理,对其出入的时间进行严格的监视,并对各类车辆进行登记(包括内部车辆和外部车辆)和识别,如为内部车辆则正常放行,如外部车辆则需要进行记录、检查后做出放行或阻挡的处理,并将各种信息输入到数据库。对大规模的营区中,各种出入的车辆较多,如每辆车都要进行人工判断,既费时,又不利于管理和查询,保卫工作比较困难,效率低下。为了改善这种与现代化停车场、大院不相称的.管理模式,需要尽快实现停车场保安工作的自动化、智能化,并以计算机网络的形式进行管理,对所有出入口的车。

  (1)管理控制中心

  管理控制中心由高性能工控机、打印机、停车场系统管理软件组成,管理控制中心负责处理进、出口设备采集的信息,并对信息进行加工处理,控制外围设备,并将信息处理成合乎要求的报表,供管理部门使用。

  (2)进口设备

  进口设备由车牌自动识别系统、智能补光、道闸、等组成,主要负责对进入停车场的内部车辆进行自动识别、身份验证并自动起落道闸;对外来车辆进行自动识别车牌号码实时抓拍记录进入时间、车辆信息并自动起落道闸。

  (3)出口设备出口设备由车牌自动识别系统、智能补光、道闸、等组成,主要负责对驶出停车场的内部车辆进行自动识别、身份验证并自动起落道闸;对外来车辆进行自动识别车牌号码匹配驶入时间、车辆信息实行自动计费,收费后自动起落道闸。

  无卡管理模式——本系统完全省去了IC卡或射频卡,实行的是无卡管理系统,利用每一辆车均有一个车牌,且每车的车牌均不相同的特点,集成数字图像采集、数字图像处理、车辆号牌自动识别等技术,真正实现了高度智能化,所有工作全部由计算机自动完成,具有安全、方便、快捷、可靠等特点。出入停车场(小区)迅速准确——出入的司机无需做任何操作,汽车在进出停车场(小区)的出入口时,系统自动完成该车的审核、记录、扣款等工作,无需工作人员和司机的干预。如果允许车辆通过,道闸自动打开,车辆进出完毕闸杆自动落下。整个过程人性化、自动化,方便快捷,无需停车;计算机计费准确,可适应多种收费方式。

  备注:现在校园内车辆不过百辆,此停车场完全可以容纳。此后随着社会发展,私家车也会随着增加,车位显然会紧张,则可以停在图书馆至实训楼道路两旁,和教工宿舍停车场内。

停车场收费方案 第34篇

  停车管理是物业管理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工作,因存在车辆收费难、车辆管理难、服务工作难、停车工作难、停车纠纷多等诸多问题,已成为困扰物业管理公司的重要难题。根据停车场现状和未来停车发展需求,引进专业停车管理公司(专业外包)是必然趋势,通过合理规划运营,实现车辆停放有序、专业管理到位、责任划分清晰,最大程度地满足广大车主的需求,提升物业管理公司的服务形象和水平,利用租赁经营场地资金实现企业脱困减负或再投入经营发展,进而最终实现物业增值、保值的目的。

  若有幸能与贵方进行合作,我公司将结合阳光嘉苑小区停车实际情况,合理的调整解决停车位利用率,运用专业的运营管理手段,提供给车主最安全、最便捷、最贴心的泊车服务,并保证贵方在经济利益与社会效益方面的双重效益。

  为了加深贵方对我方管理过程的了解,我公司现向贵方提交下列停车场管理方案,并愿就有关方面的问题进一步与贵方商椎,为最终达成合作奠定基础。

  为协助河南文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做好阳光嘉苑小区停车管理工作,全面接受停车场地经营管理的委托,满足客人的停车需求,做到停车有位、停车有序、停车安全、创造良好的交通环境,方便小区业主生活,特制定以下管理方案。

  一、停车场地位规模及规划:

  停车场地处国基路99号阳光嘉苑住宅小区,我公司对停车场地进行了现场勘测、分析调研,根据本小区建筑的品质和居民经济层次、车场规模及效益,利用车场现有资源,科学规划建设,配置相应的停车场管理设施设备,力争打造精品停车场地,并实现三赢(物业公司、业主或使用人、我公司)之目的。

  1、阳光嘉苑小区实划有效车位约481个,流动车位350个,属于居民服务区。

  2、根据甲方以往的运作模式要求,阳光嘉苑小区地面停车场地位为长租和零收两种管理模式。

  3、运用科技手段加强管理力度,车场内配置视频监控设备、门禁系统、挡车器等交通设施设备,各种标识、标线、指示灯箱配备齐全。

  4、预留消防通道,通道内不规划车位。

  二、停车场泊车管理:

  机动车泊车管理模式:车辆进入停车场泊车,如果是临时停靠车辆先由进口门岗发放停车计时卡,固定停车位可自行刷卡进入,巡视引导员提示、引导车辆安全出入车位,车辆驶离时到出口门岗处交还计时卡或刷卡,临时停车按卡上计录时间收取停车费,同时付给停车场专用发票。

  1、根据本车辆停车的性质划分区域,分出专用固定停车位区和临时停车区,以便于管理。

  2、停车专用车位区的固定车辆,配发本车辆的专用车证。一车一证一位,车辆不准随意停放。

  3、停车证是为方便业主停车而采取的以年交停车费方式的凭证,在有效期内持证出入车场免收停车费。临时车辆按计时卡记录时间交纳停车费(按照郑州市物价局文件收取)。

  4、固定车辆进场时,要凭本车场停车证领劝停车卡”进入专用区域泊车,出场时交还“出入证”。了解车辆动态避免车辆的丢失。

  5、所有进场车辆在入口处要进行外观检查,对有外伤的车辆要记录在册,车辆出入均有高清摄像监控摄录,并提示司机确认。分清责任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6、车辆泊车入位,管理员提示司机锁好车门、拉紧制动手刹、保险器、车内不放贵重物品。车辆出现如沿途遗散、车体漏油、报警器长鸣等现象的,谢绝车辆入位。以确保安全、清洁、静谧的停车环境。

  7、随时保证停车场出、入口处及各通道的通畅,避免由车辆滞留而延误导致不良后果。对突发事件的应对我们会严格按照紧急事件应急预案处理,及时消除影响和妨碍。不给业主的出行和甲方的管理带来不便。

  8、停车场周边的禁停区禁止摆摊、随意停车。高峰期出现车位需求矛盾时,启用预留等待区域,组织引导车辆等候顺序出入常必要时可调派协管员参与疏导管理。

  9、停车场内要做到车位资源合理调配,积极引导车辆停放,保证车辆按区域停放入位,做到无位不停,秩序井然。

  10、按郑州市物价局规定合理收取停车费。正在执行公务的警车、救护车、军车可免收停车费。

  11、节日、假日、以及重大公益活动日,可以应物业的要求,经双方沟通协调,制定适时的组织停车方案,合理调整安排,协助物业做好临时性工作,保证顾客满意停车。

  12、停车场遇突发事件及特殊情况,可通报物业方,请求援助。其应对措施和服务程序,要严格按照《作业指导书》要求办理。

  13、驾驶员驾车进入停车场,必须服从管理人员的指挥,对于无理取闹、不听劝阻的可采取必要措施,如:限制车辆移动。情节严重的要通报交管部门或公安机关。

  14、停车场内按要求配备安全防火器材,确保器材安全有效,各种电源、电器随时检查,设施设备及时保养维护。出现隐患随时排除。

  15、严格执行公司内部稽查制度,真诚接受社会监督,虚心听取阳光嘉苑物业管理处提出的合理要求及建议,努力完善自己。

  16、停车场向保险公司投保停车场责任险。凡在本车场内发生的,由于我方管理原因,导致机动车被刮、盗等第三方责任事件发生,造成的经济损失(不包括车内物品),可依保险条款向保险公司索赔,解除车主的后顾之忧,规避物业管理责任风险,不给物业管理企业带来负面影响。

  17、由于乙方接管后属于封闭式管理,乙方有义务对非机动车进行管理,并对园区内业主装修、搬家等物品的进出进行必要的查验。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对园区内业主实行非机动车出入卡管理,出入物品放行条管理。

  如因乙方管理责任造成非机动车丢失或大件物品电器从门口未经物管处放行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

  三、我方对该停车场提出以下建议:

  1、按照物业与业主签订的服务合同整合停车资源,充分利用停车场现有条件维护物业方的利益,为物业方解决实际困难。

  2、为有效的管理好阳光嘉苑停车场管理秩序,更好的为车主服务,提升车场的品牌效益,降低物业方管理成本,提高双方的经营效益,我们建议将该停车场固定车位及临收车位分区管理,充分提升停车场的使用率,降低人员成本和物耗,确保物业方和我方达到双方共赢的目的。

  3、阳光嘉苑现有车位481个,我方建议甲方将固定车位每月服务费按(40)元收取,具体定价根据郑州市物价局新颁布的收费文件执行。

  4、地面按甲方归划为临时车辆的管理区域,由于上述相关费用出现,我方建议:

  ①临时车位,每小时按单车位5元计算,停放时间不足20分钟免收停车费。

  ②我方负责该停车场地与政府相关部门的协调事宜及备案,年审手续。

  四、停车场岗位人员定编:

  1、根据阳光嘉苑小区停车场的实际情况及特点,设置车场入口岗、出口岗、引导停车管理员岗位及车场主管等岗位。实行17人3

  班制,经理1人,车场主管2人,共计用工20人。选派业务能力强、经验丰富的管理人员进驻车场参与管理,解决前期难题难点。

  人员岗位分布:

  门岗:每班两人三班倒6人,园区巡逻每班两人三班倒6人,其余5人停泊车服务,白班3人夜班2人,主要分布于园区内各处主要进出口或密集停车区指挥疏散、车辆停泊。

  2、公司派驻停车场的人员,都要经过公司培训部门的严格培训。经业务考试合格,员工进驻新停车场要提前熟悉车场环境及物业公司要求,经过磨合期后正式上岗。

  3、工作人员统一着工服,配戴胸卡。文明服务,礼貌待客,以饱满的热情服务来保障良好的服务水准,维护物业方的形象和声誉。

  4、各岗位的主要职能:

  A、停车场入口岗:

  ①有效控制进场车辆,保证车场入口、通道及门前良好的交通环境。场内车位出现需求矛盾时,组织与疏导车辆在等候区域排队顺序进常。

  ②所有进场车辆的外观检验,排疑有安全隐患的车辆入常。

  ③固定车辆进场时,“停车证”的检验及“出入证”的发放。

  ④临时车辆进场时,计时卡计时工作。

  B、停车场引导员:

  (1)、保证场内通道的畅通,有效的'提示车位及交通导向。

  (2)、负责场内消防及车辆安全的监督。

  (3)、合理调配车位资源,随时将信息传递给入口岗。

  (4)、对需存车辆的司机提供安全提示服务。

  C、停车场出口岗:

  (1)、保证出口岗门前及通道良好的交通环境。

  (2)、负责出场车辆按计时卡核算计时合理收取停车费,同时付票据。

  (3)、固定车辆出场时,停车证、出入证的检验及出入证的收回。

  E、停车场主管:

  (1)、负责与物业代表协调停车场事务。

  (2)、负责本班组的全面日常管理工作。

  (3)、严格按公司制度组织班组人员完成各职位工作。

  五、停车证的管理:

  1、停车场车证要同双方协商确认,车证的制作及发放由停车公司负责,客户详细资料要注册存档并由专人管理不准泄露业主信息;否则,因乙方泄露信息引起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2、停车证是为方便业主停车采取以年交停车费方式的凭证,具有时效性。发现无效车证要及时收回。

  3、停车卡要摆放在车里,进场出示车证。车证丢失要及时按停车场公司规定程序补办。

  4、停车卡的具体使用说明详见停车证背面。

  六、停车场票据管理:

  1、按停车公司财务制度执行票据管理,本车场票据领取的数量由停车公司方负责记账。

  2、车场内日常现金收入、票据的管理以及基础工作,按相关规定执行。

  3、长租车位的年租费,可由停车公司方代收并付内部收据。停车公司根据物业方提供的客户资料,制作停车证;同时开据正式发票。客户凭内部收据兑换正式发票;领取停车卡。

  七、项目收入及成本测算:

  略。

  八、合作模式:

  1、乙方承包经营模式:乙方负责收费,自负盈亏,乙方每月向甲方支付停车场地、位损坏维修管理费,甲乙双方各负责各自收入的所得税,乙方负责车场公共险,车场员工工资及意外伤害险,甲方免费提供员工住房,乙方负责车场的能源费用和设备维护费用。

  (乙方向甲方支付管理费每月3500元,如果按照提成的话不超出总净收入的20%,收益率从明面上看不高,但实际收益远远大于甲方运营收入。因为甲方为此停车项目没有实际经济投入,就是有几乎可以忽略不计,仅人工开支就减少了甲方几十万投入成本,合理规避了甲方劳动用工风险和甲方的停车场管理责任风险,停车场出现的一切责任事故均有乙方承担和协调处理,不给甲方造成任何声誉及经济影响。乙方派驻的管理团队归属甲方统一管理,积极配合甲方管理处工作,责任自行承担。而我方一旦接手会对小区一系列停车设备设施进行投入整改,保证停车安全有序,如合同期限届满后不再合作,则乙方投入设备设施和管理模式归甲方所有)

  2、双方合作经营模式:

  甲乙双方共同投资管理,乙方投入主要管理人员和合作模式,甲乙双方承担各自50%投入(其中包括:证照办理、年审,税金,人员工资、福利、社保,停车安全责任险、设施设备)经营利润按对半分成。利润平分,责任共担。

  九、合同的终止

  如双方在经营期间发生亏损现象或因为国家政策或单方原因,不能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在合同期内提前一个月内向对方提出协商解决,如一个月内未给答复合同自然解除失效,乙方退出该项目的管理,其它相关事宜参照合同要求执行。

  十、乙方承若:

  1、如我方与贵方达成合作意见,签署合同后,在合同签订日甲方缴纳50000元履约保证金,用于乙方对于停车场管理责任和配合甲方工作的履约保证,如乙方拒不承担停车场管理的第三方责任或不能满足甲方管理需要和工作配合,经5次书面警告整改无效的,甲方可扣除乙方所交保证金用于支付第三方赔偿或违约赔偿。在甲方最后整改通牒下发后一月内未有明显改观甲方有权解除合约。

  2、乙方在甲方提供场地的条件下无偿为甲方项目阳光嘉苑小区建设非机动停车棚,用于非机动车停放,配套安全的充电插座,方便居民电动车充电。车棚建设面积、建设时间具体根据甲方划定区域而定,但最大总规模不超过500平米(涉及乙方经营成本问题,此项捐建必须作为合同期限和经营管理的要约。

  3、预留不低于15停车位,方便甲方关系维护使用。

  4、一切因车辆停放所导致的安全事故及管理责任,均有乙方承担,乙方有协助甲方收取物业费和维护业主关系的义务,并不得推辞。

  十一、费用及缴纳时间周期

  1、管理费:管理费3500元/月,分季度提前预交,预交时间在每前一季末的15日前缴纳下一季度管理费。

  2、履约保证金:保证金于合同签署当日足额缴纳。乙方如无违约行为,甲方履约保证金自动续约于下一年。

  十一、停车场相关文件

  1、员工行为规范。

  2、停车场各岗位服务操作规程。

  3、停车场接待投拆及处置服务程序。

  4、停车场事故发现、调查分析、处理服务程序。

  5、遇特殊情况处理的服务程序。

  6、车场岗位工作交接程序。

  7、受理泊位包租(固定车)业务服务程序。

  8、车场调入新员工的培训。

  9、车场设备、设施的报损及更新办理程序。

  10、逐级报告制度。

  11、停车场车位使用。

  12、交接班制度。

  13、票据、停车卡、计时卡管理规定。

  14、停车场卫生制度。

  15、防火、防电机电安全措施机动车停车管理是一个崭新的服务领域,又是物业管理企业开展多种经营,单项外包规避管理风险的必然途径,停车规范化管理又是郑州停车产业发展的必然趋势。隶属停车场管理中心管理的郑州鑫地喜通停车管理有限公司努力以科学、严明、规范的管理,发扬“求实、创新、协作、敬业”的精神,以“抓规范、创品牌、树形象、拓市潮的总要求进入停车场参与停车管理,时刻用“服务质量是企业的生命”的他务宗旨鞭策自己,力争成为郑州停车管理的一面旗帜!

停车场收费方案 第35篇

  一、停车场方案质制定理念及目标:

  兴水家园位于大兴区义和庄南里一区,林校路69号,有东区、西区2个部分组成,小区内业主基本为联建单位职工。停车场作为兴水家园小区配套的重要基础设施,其运行情况及服务质量将直接影响到小区业主、来访宾客、物业领导及工作人员的停车及生活环境;

  1、我们有着转业的交通停车规划、设计、和施工队伍,可以针对停车场的实际情况,制定适合的停车场交通组织规划,保证交通畅通,停车有序:

  2、我们有专门的培训制度和专业的管理人员,优秀的停车管理人员对停车场进行专业化管理;

  3、如车场内车辆发生刮蹭或丢失,我们将依法对车辆进行赔偿(车内物品不再保险范围之内)减少了事故纠纷和业主的损失;

  本方案将根据兴水家园停车场的现况,提出切实可行的管理方案,并结合我公司先进的管理经验及优势进行效率优化,使每一位业主、来访宾客、领导及内部工作人员都能体会到现代化、规模化、的目标而努力奋斗!

  二、停车场基本现况:

  兴水家园停车场分为东区、西区2个部分组成,南水北调工程由小区穿过,预计工程完工后停车泊位约500个左右,根据物业要求启用北门,停车场进口为2进2出,拟设置东门为小区入口,北门为小区出口;

  三、停车场规划设计及管理方案:

  (1)针对停车场现状,若要使停车场步入规划管理轨道,可实行“三步走”战略,为来访客人、业主、物业领导及工作人员营造一个安全、整洁、方便、人性化的停车场;

  第一步:加强停车收费工作的前期宣传工作,对办理停车手续的业主车辆进行数据存档工作,保证停车秩序、第二步:设置场内行车原则,加大规范停车宣传,提高驾车人规范停车意识、第三步:停车场内重点区域施划禁停标识,打造一流停车场服务的同时防止安全隐患的发生、另外还可以采取的主要措施有:

  (a)根据物业要求小区进出口安装自动刷卡智能停车收费系统,并在车位内安装车位锁,以便小区业主固定车位被占用现象发生;

  (b)由物业进行小区停车收费管理工作的前期宣传,并在公示中注明办理停车证的时间、地点、方式、流程,如采用固定车位,办理停车证的工程中按先办理停车证先选择停车位的原则,采取被固定车位随时更新小区车位示意图的透明方式,以避免矛盾纠纷的产生;

  (c)小区内公示具体停车管理办法,制定地面停车场停放管理规定,避免业主车辆的无序停放造成小区内道路的交通堵塞,具体内容双方协商决定,由于小区内业主的特殊性,如遇严重违反规定的业主,需由物业配合进行处理;

  (d)小区内业主车辆统一办理专用停车卡,如停车位供需紧张,小区停车位根据实际情况准业主1户1辆或1户2辆的原则进行停车卡的办理;

  (e)、小区内业主车辆办理停车卡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房屋证明,经物业方确认后方可办理,以避免非小区业主车辆占用小区的车位资源;

  (f)、小区业主车辆本着1车1卡的原则,凭证进车小区,停车证不得转借或跨车号使用;

  (g)、待东区、西区间桥梁工程完成后,要对小区内停车场交通组织进行规划,形成合理交通流,在狭窄路段采用单行方式,避免车辆占用车道造成的堵塞;

  (h)对场内的交通标识、标线、车位线进行重新施化(可根据物业要求对专用停车位进行车牌号的喷涂;

  (i)小区地面停车场内行车道、楼门口实行禁停,原则上不能停放车辆,如遇特殊情况需提前通知车场现场管理人员,并及时将车辆停入车位;

  (j)加强停车场工作人员培训力度及服务管理力度,夜间巡视场内车辆,检查基本的车辆情况以及防盗抢事件,并逐步规范场内行车停车秩序,提高车场运行效率;

  (k)办理停车场公众责任险,一旦出现刮蹭事故,启动保险理赔程序,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l)停车场内长期停放的包月车辆,进行车辆的数据统计工作的同时,要做好停车卡到期提醒工作;

  (m)现场工作人员定时对停车场进行巡视,做到无杂物及乱搭乱建影响停车场内的'正常秩序,如遇到严重违反规定的业主,及时联系物业相关部门共同做好业主的劝阻工作,以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2)车辆管理方案

  (a)共同协商确定内部停车区域,小区物业领导及内部员工车辆采取定点停放的方式在专用的停放区停放;

  (b)固定车位业主车辆持停车卡进出小区,并在其固定车位内停放,不得占用其它业主车位及消防通道;

  (c)临时访客车辆、社会车辆由入口领取计时卡在不占用固定车位的前提下在停车场内停放;

  (d)车辆停放收费标准:

  根据物业要求维持原有收费标准,业主车辆按一辆车1000/年的收费标准收取;

  四、管理人员配备方案

  备注:每班次由现场工作人员中选派代班一名,配合现场主管进行停车场管理工作:

  根据我公司对兴水家园的现场勘察,为节省人员成本,避免停车场经营严重亏损,建议小区内夜间配置巡逻岗亭,同时关闭北门出口。

  五、配套制度方案

  (1)现场组织机构

  (2)管理制度汇编

  ◆《停车利益规范》

  ◆《现场工作人员操作规范》

  ◆《项目部管理规定》

  ◆《停车场配置的有关工具、器材的使用指导》

  ◆《标准化车场配置规定》

  ◆《奖惩制度文件》

  ◆《员工培训手册》

  (3)员工培训与评估

  培训种类:共分三种入职培训提高培训晋级培训

  ◆入职培训:全体新入职员工

  ◆提高培训:经公司考核评选出的优秀员工,由人力资源部统筹安排参加相关培训;◆晋级培训:员工晋级前参加相应的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担任高一级职位;

  培训级别:共分为三级:基层员工班长主管④项目经理

  (4)现场管理措施

  ◆班前会:每天上班前5分钟召开班前会;

  主持人:现场主管;

  参加人员:全体当班员工;

  内容:安全教育强调工作纪律、检查仪容仪表、布置当班工作;

  ◆班后会:每天下班后5分钟召开班后会;

  主持人:现场主管;

  参加人员:全体当班员工;

  内容:点评当班工作情况,差遗补漏;

  ◆巡视制度:总经理每2周巡视一次、运营总监每周巡视1次,项目经理及主管24小时驻场,并且每日每岗巡视至少2次,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处理不好的问题及时上报;

  ◆周质询会:周末各项目部召开周质询会,总结本周工作,表彰先进,寻找不足,落实改进措施;

  ◆项目部全体员工会议:根据工作情况,不定时召开全体会议,通报公司情况;

  ◆劳动纪律检查:根据工作安排,每月不少于2次,由公司人力资源部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劳动纪律检查,记录并通报检查结果,提出改进措施;

  ◆奖惩:为了激励员工的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公司制定了《员工奖励条例》。